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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速读|最高检报告首次明确写入解决律师执业“三难”问题

澎湃新闻记者 付丹迪
2015-03-12 15:10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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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律师执业的“三大难题”还存在,但不得不说近几年最高检的整改力度还是相当之大。 CFP 资料

        3月12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曹建明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作了工作报告。

        曹建明称,认真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制定实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指定专门部门接待律师,严格规范重大贿赂案件律师会见,安排专门场所方便律师阅卷,认真审查律师提供的证据材料。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拒不纠正的,给予纪律处分并通报。

        曹建明还要求,认真听取律师提出的无罪、轻罪等意见,保证其合理意见被采信。

        最高检此前已出台规定,将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等纳入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

        “虽然律师执业的‘三大难题’还存在,但不得不说近几年最高检的整改力度还是相当之大。”全国人大代表、律师吴青告诉澎湃新闻。

        吴青说,近几年随着最高检等部门一系列措施颁布后,现在律师再碰到“三大难题”,“可以拿着最高检的文件和不讲理的人讲理”。

首席大检察官和律师的一场座谈会

        时间跳转到四个月前。

        2014年12月8日下午3点,在最高检检委会会议室内,来自全国各地的34位律师界代表见到了曹建明。

        当天是最高检首次大规模邀请律师界参观,最高检还举办了律师界代表座谈会,曹建明亲自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律师们有话直说,指出地方检察院和检察人员对律师介入诉讼活动有抵触心理,对律师是职业共同体的认识不到位。

        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被律师称作“三大难题”。律师与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时受到各种限制,在侦查阶段看不到证据材料以及律师调查取证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都严重影响了律师履行自己的辩护职能。

        曹建明在座谈会上当场表示,最高检将针对民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执行办案不规范不严格、限制律师权利等突出司法“顽疾”,开展集中整治,带动和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座谈会召开一星期后,最高检就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六项权利作出明确规定。

        《规定》称,要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权、阅卷权,在刑事诉讼中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明确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除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外,其他案件依法不需要经许可会见。会见时,检察机关不得派员在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监听律师会见的谈话内容。   

“可以拿最高检文件和不讲理的人讲理”

        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强调,充分认识律师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特别是推动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虽然律师执业的‘三大难题’还存在,但不得不说近几年最高检的整改力度还是相当大。”全国人大代表、律师吴青告诉澎湃新闻。

        吴青说,律师会见难问题由来已久。“起初律师对治理‘三大难题’是不抱希望的。但近几年随着最高检等部门一系列措施颁布后,现在律师再碰到难题,可以拿着最高检的文件和不讲理的人讲理。”

        全国政协委员、律师施杰则现身说法。他说,2014年在办理涉及四川省省级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时,“本以为办理这些案子会见是大问题,但经过沟通,检察机关主动安排律师会见,并且全程无工作人员监视。”

        施杰说,在前几年一直存在一个普遍现象,律师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司法机关往往都拖延到案件侦查终结审查起诉后,才让律师见一次当事人。“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权利形同虚设。但这几年大环境变了,律师可以不用为了会见、阅卷等问题到处求人。”

        “最高检明确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写入报告,这让我在办理案件中更有底气。”律师朱勇辉告诉澎湃新闻。

        朱勇辉也亲身经历过会见难的问题。2014年他代理的一起案件中,案件当事人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批捕。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申请会见,却一直未获批准,“如今最高检的报告已明确点出保障律师的会见权,我觉得会见当事人不再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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