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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检察机关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406人,不起诉198人

澎湃新闻记者 付丹迪 杨璐
2015-03-12 10:26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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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社 图
        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报告中,曹建明强调,最高检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

        “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他说。

        过去一年,检察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立法为准绳,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7673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4949次;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16553人、不起诉23269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406人、不起诉198人。

        曹建明举例称,河北顺平县检察院在审查办理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案时,针对多出疑点,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作出不批捕决定,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最终抓获真凶。

        对从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徐辉强奸杀人案”、“黄家光故意杀人案”、“王本余奸淫幼女、故意杀人案”、“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案”等冤错案件,检察机关认真复核证据,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支持人民法院纠错。

        曹建明说,“对冤假错案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吸取沉痛教训,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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