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老爷车︱民国时代怎么收过路费

李开周
2015-04-07 09:03
来源:澎湃新闻
私家历史 >
字号

        1934年10月20日,上午9:00,一辆崭新的斯蒂庞克牌汽车缓缓驶出杭州市区,然后向富阳方向驶去。这辆车上坐着三个人,其中一个是司机,另外两位分别是作家郁达夫和他的一个朋友。

        说到“斯蒂庞克”这个牌子,看过热播谍战剧《潜伏》的朋友应该不会陌生。《潜伏》第十六集,军统天津站抓了九十四军的一个军官,九十四军前去捞人,天津站站长吴敬中不放,对方只好通过余则成传话,表示可以送给吴站长一辆车。一辆什么样的车呢?就是斯蒂庞克。

        斯蒂庞克又名“斯蒂贝克”、“斯蒂培克”,美国斯蒂培克汽车公司上世纪三十年代生产,六个缸,四个挡(三个前进挡),底盘采用独立悬挂,马力大,空间大,乘坐舒适,在当时中国堪称豪车。

        
郁达夫和陈纳德坐过的斯蒂庞克汽车,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斯蒂庞克汽车公司制造。

        郁达夫虽然是当红作家,但他钱包并不鼓,买不起这样的豪车。即使买得起,他也开不了,因为他没学过开车,没有驾照。那天他是带着朋友回富阳游山玩水去的,富阳是他的老家,为了在家乡人跟前挣面子,特意从杭州市区一个做大官的朋友那里借了一辆斯蒂庞克。由于他不会开车,所以他借车的同时,连人家的司机也借过来了。

        从杭州到富阳,新修的公路,单程42公里,司机开了一个小时。斯蒂庞克不是豪车吗?一个小时怎么只开四十公里呢?三条原因:

        第一,郁达夫想让朋友看看沿途风景,不让司机加速。

        第二,沿途有很多限速牌,司机不敢加速。上世纪三十年代,浙江公路交通之发达居全国第一,主要干道两旁设施齐全,既有加油站,又有修车厂,既有长途电话(供汽车抛锚时打电话救急之用),又有交通标志(除了浙江和江苏,其他省份的公路都没有交通标志),路边每5公里埋一个木制“公里桩”,每10公里竖一个铁制“警告牌”,提醒司机“依照规定之速率行驶”。

        第三,除了限速牌,隔不了多远还会有一个检查站,凡通行汽车均须接受检查,非常耽误工夫。

        其实不仅仅是郁达夫他们经过的这条公路设有检查站,民国时代所有的公路都设有检查站。就拿抗战时期来说吧,国民党政府好不容易打通了长达3400公里的“西南公路”(东起长沙,西到昆明),却又在这条路上建了125处检查站,平均不到30公里就有一处。

        
上世纪三十年代沪杭公路的闵行渡口,此处既是轮渡,又是检查站及汽车过路费征收点。

        国民党政府干嘛要在公路上修建那么多检查站呢?仍然是三条原因:

        第一,防止敌军车辆进入后方。

        第二,限制一部分可能损毁路面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我们知道,民国时代汽车很少,马车、骡车、独轮车和太平车却很多,这些车辆的载重量并不大(太平车的载重能力居中国传统车辆之首,仍然比不上货运汽车),可是没有橡胶轮胎,几乎全是实心的木轮子。有的轮子包了铁皮,有的不包铁皮,不管是否包铁,都能对柏油路面构成伤害。特别是太平车,一过去就是两道车辙,比重型卡车的破坏能力都强。为了保护修之不易的公路,国民党政府一般不允许这些车辆上路。你可以推着你们家的独轮车在乡间小道上到处走,想上公路?不行!敢过检查站?当场查扣!在某些落后省份,如山东与河南,汽车极少(截止1930年,整个河南只有200辆汽车),全靠太平车运输物资,禁止太平车上路是不现实的。为此河南省建设厅公路管理处专门在新修的11条公路两旁留出“大车道”供太平车行驶,如果太平车进入中间的“汽车道”,仍然会被检查站扣留的。

        第三,为了收费,如果你不交费,或者拿不出交过费的凭证来,你就过不了检查站。

        
鸡公车没有轮胎,其包铁木轮易损毁路面。
        
带有橡胶轮胎的人力车,俗称“胶皮”,这种车辆是可以在公路上行驶的。

        众所周知,修公路需要政府投入巨资,而民国时代战争不断,财政收入被战火烧掉了一大半,政府实在没钱。没钱怎么修路?只好采用以下三条办法:

        第一,增加农业税,让农民多出钱。1930年安徽省建设厅修筑从安庆到六安的公路,全省田赋“带征一成”,往常种一亩地交100斤公粮,现在国家修路,种一亩地要交110斤。

        第二,发行公债,从人民手里借钱。从1928年到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治下的所有省份都发行过“修路公债”,可以说没有公债就没有公路,没有公债就没有国民党治下的所谓的十年大发展。

        第三,把修路的重担转嫁给私营企业,改官办为商办。1919年上海宝山县交通事务局修筑从上海到浏河的公路,没有资金,从沪太长途汽车公司那里借了42万元(银元)。三年以后,公路修成了,这笔钱得还啊,宝山县还不起,只好把那条路交给沪太长途汽车公司“代管”三十年。什么是代管?就是允许沪太公司在公路上设立收费站,向一切过往车辆收费。

        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前,江浙地区超半数公路都是“商办”的。换句话说,那些公路不是政府出钱修的,而是商人出钱修的,所以路上的检查站也是商人设的,商人有权决定哪种车辆可以通行,哪种车辆不能上路,有权在你开车通过检查站的时候收你一笔过路费。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为了对公路进行统一管理,逐渐从商人手里回收路权,改私人检查站为国家检查站,同时还统一规定了过路费的收费标准。

        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五省公路征收汽车通行费办法》,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凡是在浙江、江苏、安徽、上海、南京(上海是特别市,南京是首都,均为行政院直辖城市,故单列出来,与浙、苏、皖三省并列)等五地公路行驶的汽车,均按统一标准缴纳过路费。

        
民国时代的养路费收据

        比方说七座以下的汽车开上公路,先后经过两个检查站,在经过第一个检查站的时候需要拿票,在经过第二个检查站的时候需要缴费,就跟咱们现在开车上高速公路的缴费方式一模一样。缴多少费呢?按公里来收,每公里3分钱(银元,一般折收成铜元或银元劵)。

        现在我们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平均每公里要缴5毛钱,那时候每公里却只收3分钱,是不是说明南京国民政府很开明很温柔很有爱心呢?答案是No。首先您要明白,现在普通公路基本上已经没有收费站了,只有上高速才缴费,而民国时代却连上普通公路都要缴费;其次,那时候的3分钱是银元,银元的购买力可比人民币强多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查查民国物价,看看究竟是1930年的3分钱值钱,还是现在的5毛钱值钱。

        当时对七座以上的汽车怎么收费呢?一般是按七座来加倍,即十四座的汽车每公里6分钱,二十一座的汽车每公里9分钱。假如余数不到七座,那也按七座计算,比方说你开一辆十一座的商务车上路,每公里要缴6分钱。

        货车过检查站当然也要缴费,其计费方式分两种,一是按载重收费,每吨每公里7分钱;一是按货运单据收费,你拉一车货,收客户100元,过检查站时要缴1元钱。

        

    责任编辑:钱冠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