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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的育儿假能避免“丧偶式育儿”?落地难在哪儿?

徐笛薇 / 微信公号“茁壮树”
2021-06-16 16:4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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茁壮君说:

“三孩”政策来了。然而,想破解“不敢生”的难题,必须有赖于配套措施的给力。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育儿假”也来了——

6月8日,国务院印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方面提出,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要求全面落实产假等生育类假期制度和哺乳时间相关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

事实上,“育儿假”早已在部分地区入法。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在《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而在此之前,国内产假政策主要包括针对女性的产假和针对男性的陪产假(部分省市称为护理假)。

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在此基础上,各省在各自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奖励产假。产假薪酬来源为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比例不足100%对由用人单位补足。

针对男性的陪产假天数为7—30天,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陪产假薪酬来源为雇主。

在这一政策上,江苏走得靠前。2018年6月施行的《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标志着首次由省级立法确认“共同育儿假”的出现。此后,多地逐步跟进。“确保夫妻一起放育儿假,让爸爸们回归家庭,是业内不断在呼吁的。”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沈奕斐介绍,很多研究表明,男性早期参与育儿对分担缓解女性生育压力很有帮助。

为避免“丧偶式育儿”,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在今年“两会”期间,第三次递交《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

林勇表示,这种强制男性分担育儿任务的政策,可以直接降低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的负面影响,纠正性别不公平现象,同时还能改善家庭教育效果,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各地“育儿假”现状

港台地区

我国香港地区的产假为10个星期,台湾地区的产假为8个星期。并且,港台的产假薪酬均全部由雇主承担,其中香港为80%的薪酬,台湾则为全薪。

此外,香港地区《雇佣条例》规定,如男性雇员子女于2019年1月18日或之后出生,可就其配偶/伴侣每次分娩享有5天侍产假;而台湾地区《性别平等工作法》规定,陪产假为5天。

江苏

2018年,该省通过并施行《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其中显示,鼓励用人单位在女方产假期间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儿假”。

这是我国大陆地区首次出现的由省级立法确认的育儿假。地方立法后,江苏男职工在享有15天陪产假的基础上,可凭此另向单位提出5天的放假要求。

宁夏

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中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

广州

2020年2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广州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落实产假制度,开展单位试点,探索建立育儿假制度和在职父母的弹性工作制度”。

福建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新增“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辽宁

2020年8月正式公布的《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办法(草案)》指出,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湖北咸宁

湖北省咸宁市在2020年9月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出该市将全面落实产休假政策,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自主探索实行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育儿假,婴幼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假期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

上海

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产假分列为:1.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产假总计128天;2. 难产,增加产假15天;3.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5.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陪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哺乳假

根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另外,2021年1月,上海市妇联建议:增设夫妻共用育儿假,强制男性休假不少于育儿假的1/3,以此优化生育环境,平衡女性就业与生育的冲突,保障女性就业和职业发展。

推男性育儿假,改善“丧偶式育儿”

对于“共同育儿假”的话题,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家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沈奕斐表示,“确保夫妻一起放育儿假,让爸爸们回归家庭,是业内不断在呼吁的。因为很多研究表明,男性早期参与育儿对分担缓解女性生育压力很有帮助。”

她说,“对女性来说,生产后很需要来自伴侣的支持,会有一种对方和自己在一起承担育儿任务的感受,不会那么焦虑。而对男性来说,如果父亲一开始就参与到育儿的过程中,保持一定频率的互动,那么在后续孩子的青春期,亲子相处中也能发挥更好的影响力,步入老年期后,和孩子间的亲密关系也会更强,所以对父亲也是很有好处的。

沈奕斐指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发现更多男性如今也意识到育儿不是女性个人的事,而是一个家庭、一个社会的事。所以,男性育儿假的推出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具有非常积极的引导作用。

但对于江苏省推行“男性育儿假”上的尝试,沈奕斐认为,五天时间还是太短,起不到特别本质性的作用,在很多国家,男性育儿假一般在1个月之上。

她建议,我国的产假政策可以借鉴北欧一些国家“夫妻合休产假”的做法,如5个半月合休产假中,男性有一个月的带薪育儿假,如果不休,就白白浪费,以此来鼓励更多的男性共同育儿。

确实,陪产假在欧洲得到的重视程度最高。来看芬兰,于明年改革的产假制度将给予新晋父母父母双方各自160天的家庭假。同时,两个月的假期额度可以转让给另一方,社保局发放与工资挂钩的假期津贴。

再来看邻国,韩国2018年通过的最新劳动法规定:在一个工作单位持续工作超过1年且有8岁以下子女的男女劳动者都可申请育儿假,最长可休息1年。休假的头三个月,工资为全额工资的80%,从第四个月至休假结束,工资为全额工资的40%。

而在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第三次提交了《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他也提到可参考挪威产假政策的经验。

挪威的产假称为“育儿假”,夫妇加起来可休47周全薪育儿假,其中父亲必休的育儿假是12周。

林勇表示,这种强制男性分担育儿任务的政策,可以直接降低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的负面影响,提高女性的生育意愿,还可以纠正性别不公平现象,同时改善家庭教育效果,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如何避免“丧偶式育儿”

为避免“丧偶式育儿”,他提出:

1,合并陪产假与产假,由夫妻合休,假期内照发全额工资,其中男性产假建议为42天以上。

2,允许男女双方在法定产假、各省奖励产假基础上申请延长假期至42周。

3,法定产假后的休假期间,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发放待遇。

不过,推行带薪育儿假,也一直面临“落地难”的挑战。

比如:成本上,育儿假的薪酬是如何支付?企业承担多少比重?如何保障企业不会拒绝员工的请假?如何处理员工休假后的绩效和升迁?

对此,沈奕斐表示,在实际情况中,确实有社会企业本身发展负担较重的问题。尤其部分私营企业对于休育儿假的男性员工,虽一般不会扣减薪水但可能会影响全勤奖等绩效考评。

“我们也考虑过,比如一些民营企业,本身员工就不多,容易受育儿假的影响,但当前不少地方建立了园区,能否以一个园区为单位的方式来推行男性育儿假,是我们正在尝试的。”

同时,她认为,男性育儿假期间的薪酬来源还可以效仿当前的女性产假模式,由社会机制来整体安排,个人可以同样以承担生育保险基金的方式来操作。

    责任编辑:杨思超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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