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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传教士为什么要给中国人治病

赵凯
2015-04-08 14:1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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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关于明清以降来华传教士对中国的贡献的争论再次成为不大不小的热点。亲基督教人士认为,基督教传教士为科技文化落后的中国带来了先进的天文、医学、教育等,对中国现代化有巨大贡献,这种贡献甚至被某些人宣扬为“恩重如山”。

        其中的一条论据就是,如果没有基督教传教士,就没有西医的传入,“如果没有西医,就凭清末的中医水平,可能很多中国人的上几代都已经死了”,“所以每个看过西医的人,都应该感谢基督教,最起码不应该敌视”。

        不过,要使这个推论站得住脚,其中有两个重要问题必须厘清:一,基督教传教士向中国传播西医,本意完全是给中国人看病吗?二,传教士的医疗事工是何时在中国大规模发展起来的?    

传教士从事医疗事工原为传教

        清康熙年间,由于罗马教廷对中国人的传统习俗横加指责,引发“中西礼仪之争”,康熙帝后期实行禁教,而后雍正、乾隆贯彻之,给西方在华传教事业以沉重的打击。加上原本耶稣会士奉行的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的“利玛窦策略”被罗马教廷否决,中国上层士大夫开始抗拒基督教,一向效果显著的上层传教路线从此堵塞。

        当上层路线通畅的时候,传教士们并不会费力向底层中国民众进行医疗服务,而新来的传教士开始转向下层民众进行传教,医疗事工也就随即展开了。

        为了同中国人广泛接触,1820年,马礼逊(Robert Morrison)等在澳门创办诊所,1827年郭雷枢(Thomas Richardson Colledge)在广州创办医院。

        1835年,郭雷枢曾在《中国丛报》上发文,第一次提出“医疗传教”的特殊理由:“现今正在派遣传教士的差会应该向这个蒙昧的种族派遣医生,……将会通过获取中国人的信任而为传播基督教铺平道路”,“中国人不能理解抽象的真理,却对世俗的身体和利益有超乎寻常的关注,既然如此,就可以首先通过改善他们的世俗境遇,然后再导他们进入信仰的思考。”这就说明,传教士向中国输入西医的初衷,是为了降低中国人(特别是底层民众)对传教士的排斥,进而皈依基督教。

        
马礼逊是西方派到中国大陆的第一位基督新教传教士。

        同时,伴随越来越多的传教士进入中国,中国落后的医疗条件无法满足传教士们的医疗需要。很多传教士和随行家属患病,有些甚至得不到有效的治疗而病亡。“1848年至1860年间,监理会派遣了八个家庭到上海的差会。其中六个成为那里流行病的早期牺牲者而缩短了服务期;一些人去世,另一些人因健康不佳而退休。到1866年只剩两家。”

        医疗卫生条件恶劣,是早期传教士在中国面临的普遍问题,也阻碍了基督教“福传事业”在中国的进展,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向中国输入医生和西医,也是传教士们自身的需要。传教士们健康了,对传教事业自然也大有帮助。

        另外,西方国家在中国建立医院、传播医疗还怀着其他目的,比如英国爱丁堡医学传教会建立的理由中就包括以下两点:(1)中国能够带来可观的领域以供实践最高的医学所得,通过这种方式还有可能扩充我们关于疾病的知识,认识一些我们所不知的治疗方法;(2)医院自然会带来与各阶层的中国人的更为亲密的交往,这很可能会减少他们对其他民族的歧视,这种歧视长期以来阻碍了商业的发展。这也就是说,在通过医疗事工传教之外,至少西方人还希望促进医学发展和商业交流。

        当然,清末中国自身落后的卫生状况和医学水平,决定了中国人对西方近代医学的需要,这也是教会医疗事工在中国得以产生的必要条件。但是,这并不能改变传教士向中国输入近代医学的初衷。教会医疗事业被称为“打开传教的楔子”。      

“推”与“拉”:西医在中国的发展

        1834年,美国公理会派遣伯驾(Peter Parker)到中国传教,这是近代第一个正式的来华医学传教士。1835年,伯驾在广州开办了星豆栏医局。这是近代中国第一所教会医院。该医局设立的第一天,没有人上门求诊,第二天才来了一个孤寡妇人,到了第三天就来了6个人,后来到伯驾那里看病的人才越来越多,连不少官员都到医局求诊。

        
星豆栏医局是民国时期著名的博济医院前身。

        伯驾的医院为基督教的传教事业打开方便之门。有个传教士就曾这样评价伯驾对传教事业的作用:“当欧洲的大炮不能拉开一个门闩时,伯驾却用手术刀打开了中国的大门。”由于病患过多,而帮手过少,伯驾开始在中国物色年轻人进行医学培训。这样,中国近代最早的教会医学教育也出现了。

        
伯驾是近代来华的第一位正式医学传教士。

        1842年鸦片战争以前,传教士所办的医院多集中在我国东南的港、澳和广州。而1844年,美、法两国与中国签订了《望厦条约》、《黄埔条约》,根据这两个条约,西方列强获得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医院和教堂的权利,教会医疗事业开始逐步扩展开来。

        直到1860年以前,教会医疗事业集中在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广州这五个最早的开放口岸。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以后,在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推力”下,教会医疗事业才进入兴旺发展的阶段。

        此时,医学传教到底是侧重“传教”还是“行医”的争论就在传教士内部产生了。由于西方传入的近代医学对促进中国健康和卫生事业有显著作用,因此也引起了清政府的关注。

        京师同文馆延请伦敦会传教士德贞(John Dudgeon)开设生理学和医学讲座;而另一位英国传教士医生马根济(J.K,Mackenzie)在成功为李鸿章进行手术之后,由李鸿章的北洋水师出资为其创建了中国第一所官办的西医学堂——北洋医学堂;英国医师科克伦(Thomas Cochrane)在替慈禧和李莲英治疗成功后,也帮助协和医学院拿到了慈禧赐予的万两白银捐赠。

        
传教士德贞在北京传教行医37年。

        传教医生们越来越认识到,通过给清朝上层人士治病而获得他们对西医的认可,可以“拉动”西医在中国的传播。相比起原来借医学来传教,这个目标更为实际。

        这样一来,在各基督教差会中,对医学传教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基督教差会认为,医学传教的初衷是为在中国赢得民众信任,向群众(特别是病患)传播基督教,“而现在看来,作为传教媒介,医院是失败的。”

        这场争论的结果就是,1886年上海成立了由各差会传教医师组建的“中国博医会”,代替原先的“中国医务传道会”。这是一个纯学术团体。从此,基督教医学传教工作就终止了。

        从这段历史过程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西方近代医学在中国的传播,既有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的“推力”,也有清政府有意“拉动”作用。事实上,当传教医师意识到自己的使命时,就彻底脱下僧袍,换上白衣大褂,主动与宗教使命做了“切割”。     

        

        参考资料:

        1、李传斌:《基督教在华医疗事业与近代中国社会》,苏州大学中国近现代史博士论文,2001年。

        2、高晞:《传教和行医:不同道不相为谋》,《自然辩证法通讯》1996年04期。

        3、陈建明:《近代基督教在华医疗事业》,《宗教学研究》2000年02期。

        4、陈辉、朱绍杰:《中国现代医学从这里起步———博济医院的前世今生》,《羊城晚报》201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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