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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上访告大熊猫吃“霸王餐”,政府应该怎么办?

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众号
2015-04-18 12:2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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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2014年3月1日,甘肃陇南市文县碧口镇李子坝村突然出现了一只野生大熊猫,在协助围捕过程中,村民关全志被受惊的大熊猫咬成重伤。

        一年来,关全志先后做了8次手术,他将甘肃省林业厅、陇南市文县林业局及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内的三家单位告上了法庭。近日,关全志最终获得52万元赔偿。

        4月18日,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称,大熊猫下山偷食农民玉米、吃“霸王餐”的现象在四川地区时有发生。碍于国家保护动物的身份,大熊猫造成的损失,农民只能自己承担。

        该文章评论称,在保障野生动物生活自由同时,也应对生态保护区周围农民所作出的贡献与牺牲给予相应的补贴,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将有助于破解地方动物保护工作的困局,破解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尴尬。

        以下为全文:

四川宝兴县永富乡中岗村一玉米地里一只觅食的野生大熊猫。

       “黑眼圈,黑耳朵,一身乌云盖雪的皮袍。”无论到哪儿,大熊猫都是人见人爱的珍稀动物。长相俊俏,神态温驯;喜欢嬉戏,憨态可掬;打滚、上树、游泳、荡秋千、杂技……“国宝”的绝活还真不少。

       但并不是所有大熊猫,都像我们在动物园看到的那样“温良恭顺”,活泼可爱。在野外,性情孤僻、独来独往的他们,偶尔也会到附近的农民家里头“串门”,蹭吃蹭喝。一只两只还凑合,来的数量多了,统统都吃“霸王餐”,还真不是农民伯伯所能承受的。

        “现在每年都有大熊猫,下山偷吃农民的玉米。但造成的粮食损失,根据目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明确具体由哪一级政府来补偿。”近日,笔者在四川走访时,一位大熊猫保护专家谈到他在跟拍野生大熊猫的过程中,听到当地不少农民的抱怨。

       那么,这事儿能解决吗?

        一位曾在四川当过县委书记的干部回忆:有一天早上上班,听到单位门口人声鼎沸。工作人员告诉他,是有人来上访。“访什么?”“状告有大熊猫踩塌了他们家房屋的一角。”这让他有些哭笑不得。大熊猫是国家保护动物,农民因为怕伤害到它,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房屋被损,虽然没有具体补偿规定,但不给点实际的安慰,那也太说不过去了。后来,地方上形成了默契,如果有哪户村民因为类似的情况找到政府,就由林业局出面给予补助。

        不过,地方林业局也有自己的苦恼。“人身伤害,认定起来比较方便;财产损失,以及由此衍生的间接损失(比如牲畜被袭击,干不了农活),认定就没那么简单了。”现在,多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对受损村民进行补偿。而对于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财力有限,更没有专项经费做后盾,一味“倒贴”,并不是长久之计。

        事实上,不仅仅是大熊猫偷吃玉米,黑熊、野猪、猕猴等野生保护动物毁坏庄稼、损毁房屋、伤人伤物等新闻也时常见诸报端。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仅四川省野生动物分布较多的10个市州,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就达3000余万元,在甘孜州、雅安市,还曾发生野生动物致人死亡的事件。“生态环境越好的地方,人与动物的矛盾越突出。”此话虽有些绝对,却也道出了当下野生动物保护过程中的一些普遍困惑:给动物一定的生活自由,保障他们“住食无忧”,往往意味着生态保护区周围的居民,随时都可能做出必要的贡献与牺牲。生态文明建设,如何才能更好地融入寻常百姓家?

        尽快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或许是解题的关键。这不仅需要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也需要地方省份的积极参与,主动作为。规范补偿对象,明确补偿义务主体、补偿标准、补偿范围、救济渠道,拓宽补偿资金来源……看起来颇为繁琐的基础调查工作,正是老百姓最关心的利益所在。除此之外,生态移民,提高周围居民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等措施,也是必不可缺的应对方式。

        “其实,农民的要求也不高,只希望大熊猫吃了多少粮食,政府能相应补多少,最起码也要把种粮食的人工费补给他们。”正如大熊猫保护专家所言,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不仅能激发他们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少,事多,任务重”的地方动保工作困局,有效破解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尴尬。

        目前,云南、北京、陕西、吉林、西藏、甘肃等省份已公布实施野生动物伤害补偿办法。“既保护好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也保证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希望这样美好的生态愿景,能在更多省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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