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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所说的互联网即将消失是耸人听闻吗?

翟振明(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中山大学人机互联实验室主任)
2015-04-22 11:1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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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掌门人的警示与物联网的冲击

        谷歌掌门人Eric Schmidt今年在达沃斯论坛上宣称,互联网将要消失!这对于刚刚在热炒“互联网思维”这个概念的中国人来说,简直就是当头一棒。

        不过,进一步听他说下去就会知道,原来他要说的是,“物联网”将会代替“互联网”,而“物联网”的英文表达里直接就包含着“互联网”这个词。所以,所谓“消失”,只是一个夸张的说法。

        其实,在他回答采访时,他只提到物联网在居室内的表现。对比起笔者十七年前发表的英文著作中的系统设计来,他这个也太小儿科了。放开来想想,如果我们完全通过网络来远程控制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以及其他所有人工设施,而这种控制的界面完全融合进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系统中,我们就可以在类似电影《黑客帝国》展示的虚拟世界里操控物联网中的任何设施,你是否还管它叫“互联网”,根本就无关宏旨。

        你可以把这叫做互联网的新阶段,也可以说是互联网的消失或互联网被物联网超越,如此等等。但无论如何,结果并不是我们把现在这个互联网废弃不用了,另起炉灶搞个物联网,而是在现有互联网的基础上,把其本来主要是在人与人之间传递文本和图像信息,变成以物与物的功能性信息连接为主,并在此基础上使人们能够在人际交往的同时监控操纵物的系统。

        现在的互联网主要是“人联网”的初级阶段,完成了的人联网将以虚拟现实技术为主要的人机交互界面。现在,去年刚被Facebook收购的Oculus VR公司引领了第一轮的虚拟现实硬件发展浪潮,使得微软、谷歌、苹果、索尼、三星、英特尔等等,还有几家主要的手机制造商都争先恐后地进军虚拟现实领域。

Oculus的虚拟现实设备

        可以想象,几年后,虚拟现实头盔的显示功能大大提高,而其重量和体积都大大缩减,变成像普通眼镜大小的“可穿戴”设备,而只要与手机连接就能满足进入3D虚拟世界与他人相遇的需要,在人造的世界场景中进行视觉、听觉和、触觉等的全方位的交流。你在纽约,我在广州。见一面?太简单了,约好:5分钟后在“庞陪城玛娅街98号螺溪公寓21室”(3D虚拟世界中的一个地址)见。5分钟后,你我就在那里面对面拉呱了。握个手,拥抱一下,都没问题。

        人联网的虚拟现实化,除了需要像头盔这样的显示器外,还要一整套可穿戴的传感器和感官刺激设备相配合,才能让进出虚拟世界的人们直接自如地在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之间穿梭,基本不会有操作感。此时,每个用户都在这个虚拟世界中有至少一个“人替”(avatar),人替的样子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随意选择,其行为受特定用户的身体自然动作的实时控制,作为与他人或他物互动的视觉界面。只有这样,“人联网”才算发展到了成熟期。

        物联网呢,第一步就是要把传感器部署成无处不在,并给每个物体都指定一个唯一的地址,全部接通后,还要进一步配置遥控机制,估计要大规模使用主从机器人技术,让其从端(机器人)接受主端(有自我意识的人)的没有操作感的自动把控。这样,控方就能让自己的替身在现实世界中完成体力劳动了。

        

什么是主体技术与造世伦理学?

        以往的技术,基本上都是客体技术,即通过制造工具、使用工具来改造自然客体的技术。并且,这种被制造和使用的工具本身也是客体。例如,一辆汽车、一把锤子虽然融入了人的技术。但它们毕竟还是与制造者分立的物体。

        与客体技术相比,虚拟现实技术则是一种主体技术:这类新兴技术不是用来制造客体化的工具的。也不是用来改造自然客体的,而是用来改变人本身的。成熟了的虚拟现实化的人联网,相当于我们重新创造了一个物理世界。如果此类主体技术成为我们的主导性技术,我们的生活方式将会从根基上发生巨变。这种变化的深刻程度是在以往整个人类历史中都少有的。

        但是,加上了物联网,主体技术和客体技术的界限又变得模糊了。这样,“人”与“物”的区别就很难分辨。但是,“人是目的”,亦即,每个人都是目的,不能沦为他人的手段,也不能沦为技术系统的被动应对物。一方是作为主体的人,另一方是作为客体的物及技术系统,两方之间的信息交换的可通达性不应该是对称的。因此,就像在现实世界中每个人都有一个不能被他人任意侵入的物理空间和信息空间一样,在虚拟世界里,我们首先要关注的,就是每个人替(avatar)都应该被赋予一个私人空间的硬壳,在正常条件下只有拥有这个人替的人才能决定让哪种信息从哪个方向通过。这个技术框架的设计,需要以某种深思熟虑的有关主客体关系的本体论为基础,而不能被一时的商业或政治考虑所左右。

        在“人是目的”这条铁律下,我们一开始还会面对一种前所未有的“造世伦理”问题。

        因为虚拟世界的“物理”规律是人为设定的,这就要求有一个“造世伦理学”的学术领域,在这个领域我们以理性的方式探讨和制定“最佳”的一套相互协调的“物理”规律。譬如,虚拟世界中的造物是否可以变旧?人替是否可以在与自然和他人的互动中被损坏?虚拟世界中是否允许“自然灾害”的发生?等等。

        要回答这一类的问题,有赖于一种前所未有的“造世伦理学”的诞生。如果我们不想把创建和开发虚拟世界这个将对人类文明产生巨大影响的事业建立在毫无理性根据的基础上,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创建这个学术领域并在这里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探讨。

        

以理性为基础的人文关怀

        除了造世伦理之外,我们至少还要面临以下一组根本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这些问题亟需我们做出合乎理性的回答:

        1) 一个责任主体vs双重身份。在道德和法律层面的单个的责任主体,却在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各有一个不同的角色,最常见的就是性别和年龄的不同。如果一种道德或法律责任与性别或年龄紧密相关,在虚拟世界内部发生的纠纷在追到现实世界中的责任主体时,原来的适用于现实世界的规范的适用性就要求按照新的原则进行新的解释。这种新原则到底是什么,如何论证其合理性和普遍有效性?

        2) 隐私vs隐匿。如何保证虚拟世界中以人替为中心的私人空间的界定既能有利于维护每个个体的基本权利,又不赋予用户以完全隐身的方式活跃在赛博空间中制造事端的能力?

        3) 物理伤害vs心理伤害。原来用来区分物理伤害和心理伤害的标准已不再适用,比如攻击一个人的人替(avatar)从虚拟世界内部看是“物理”性质的,而从现实世界的观点看却有可能只是心理的。如有相关的纠纷发生,如何决断?建立什么样的规则,才最符合普遍理性的要求?

        4) 人工物vs自然物。虚拟世界里的山山水水等“自然”景观,都可以是用户创建的,当然房屋居所等都是毫无歧义的人造物。于是,人工物与自然物的界限已经模糊不清,这也就要求我们对财产、占有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重大的修改。我们根据什么原则来修改呢?

        5) 人身vs财产。在虚拟世界中以及在一般的网络游戏中,攻击一个人替,一般是出于人身攻击的意图或冲动,但是如果这种攻击不与某种导向现实世界人身攻击动作的遥距操作相连接的话,实际的结果最多只能是对方的财产损失或尊严的贬损。这种行动的当下意向和预料中的结果之间的必然的相悖,势必导致道德或法律判断的困境。我们要遵循什么样的路径,才能走出这种困境?

        6) 意图vs后果,双重意图、双重后果。用户要在虚拟世界里活动,在虚拟世界内部要发生作用,就首先要形成意图并引起后果。但是,如果你在虚拟世界里的这一切行为只是为了向物联网施加遥距操作做准备,那么真正的期待的后果是在虚拟世界之外发生的。这样,我们也可以把遥距操作实施前在虚拟世界中做的事仅仅看成是具象化的意图。再把一般情况下人替互动导致的在现实世界溢出的后果与遥距操作导致的后果归为一类,我们就要面对一个棘手的双重意图相对双重后果的问题。而意图与后果的关系问题,从来都是责任概念的一个关键点。问题是,效果与意图概念的不同组合将带来何种理解责任关联的新范式?

        7)虚拟与现实之间的终极越界问题。当技术上允许我们做到将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界限在经验层次抹掉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面对这种颠覆性的越界的可能?

        

        最后,在人联网和物联网无缝融合成一个巨型系统之前,我们最迫切的任务就是要想办法保住每个人类个体的自主性,杜绝有人试图把大家用作操作物联网的工具,也就是防止控制了物联网的某个寡头或一小撮寡头联合体把所有的其他人当作实现其权力意志的永久性工具。在这个地方我们人类的决策差之毫厘,就有可能使人类的未来失之千里。

        正是为了防范于未然,我正在主持建造一个“人机互联实验室”,其中的首个项目就是一个“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无缝穿越”体验系统。通过这种体验系统,我们试图把这种潜在的可能性亦可感的方式展现给大家,供大家在亲身体验后探索其对人类生存方式的可能影响,预警其可能带来的危险,在技术大变迁中注入我们以理性为基础的人文关怀。

        看来,“互联网”是否会消失,不是啥大事。弄不好人本身给搞 “消失”了,那就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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