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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翠的思考:保值、升值与野生动物保护

Ent/果壳网
2015-04-25 18:05
来源:澎湃新闻
文化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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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位演员的显摆,“点翠”火了。

        所谓“点翠”是一种首饰工艺,使用的主要材料是翠鸟的羽毛。一般的说法是,为了保证颜色的鲜艳,必须在翠鸟活着的时候拔取羽毛。可想而知,这样很痛苦。        

        虽然这也可以算是一种传统文化,但以今天京剧如此面貌、众多老曲目失传的情况下,不去说传承和创新,不讨论京剧艺术的表演本源,反而在纠结大剧场完全看不清的头饰,妄图以此攀附真正的大师,未免也过于悲哀了。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更重要的是,根据这位演员的微博来看,她显然最关注的不是它的审美和文化,而是它会升值。这不是一个保护文化多样性的行为,而是一个消费行为。奢侈品的作用是体现独特地位,最怕的就是模仿;而点翠作为一种前工业时代的手工奢侈品,拥有者其实是希望它越罕见越好,连物种带工艺一起灭绝,再来一把火把剩下的点翠全烧掉才是最理想的状态。

        与此同时,翠鸟又是一种无法养殖的野生动物。翠鸟科所有的成员都非常容易“应激”——在被人接触的时候会高度紧张并做出狂乱的举动,往往会乱飞而撞死。就算侥幸活下来,也无法再圈养条件下繁殖。名义上的“翠鸟养殖场”,其实只是批量捕捉野外翠鸟然后等人“提货”的屠宰场而已。
野生的普通翠鸟捉到鱼后出水的瞬间。图片来源:arkive.org
被鸟网缠住的普通翠鸟。图片来源:arkive.org
某网站上销售的翠鸟。       
        不过整体来看,翠鸟并不太能算是濒危物种。我国翠鸟7属11种,其中有2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种属于国家“三有”动物(编者注:“三有”动物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1种在红名册里归为“近危”(NT),其余10种是“无危”(LC):        

        三趾翠鸟(Ceyx erithaca) LC

        蓝耳翠鸟(Alcedo meninting) LC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斑头大翠鸟(Alcedo hercules)NT 国家“三有”动物

        普通翠鸟(Alcedo atthis) LC 国家“三有”动物

        冠鱼狗(Megaceryle lugubris) LC

        斑鱼狗(Ceryle rudis) LC

        鹳嘴翡翠(Pelargopsis capensis) LC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赤翡翠(Halcyon coromanda) LC

        白胸翡翠(Halcyon smyrnensis) LC

        蓝翡翠(Halcyon pileata) LC 国家“三有”动物

        白领翡翠 (Todiramphus chloris)LC        

        物种后面的字母代表它在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名册中的地位。凡是经过评估的物种都会收入IUCN红名册,无危(LC)是最低的一级,NT(近危)是往上的第二级,要到第四级才是严格意义上的濒危(EN),大熊猫就是EN。不过,IUCN的评估是基于全球的种群;出于种种原因,中国国内的翠鸟状态,就没有那么明晰了。        

        而在法律层面,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需要省级颁发的特批许可证,销售者基本都拿不出来。猎捕“三有”动物相对限制不那么严,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诸多省份都处于禁猎期,期间三有动物的监管也很严格,去年河南省有因在禁猎期大量捕捉中华大蟾蜍而拘役三个月的案例。为规避法律,销售者往往不管实际物种,一律号称自己销售的都是不在“三有”之列的白胸翡翠。

恩爱中的白胸翡翠。图片来源:arkive.org        

        从文化角度而言,点翠完全可以被其他工艺取代。从动物福利而言,拔毛是相当残忍的行为。从审美角度而言,在它们自己身上的羽毛才是最为美丽的。就算是从动物保护而言,局部种群面临的危险、捕猎中其他物种受到的波及、以及哪怕是无危物种的走私,这些因素也足以确立对点翠的立场了——但是,总会有人说,“毕竟它不濒危啊”。如果退后一步,不去看翠鸟而是放眼整个生物界,我们要怎么看待对一种非濒危野生动物的利用呢?

保护不保护,并非零和一       

        大熊猫和东北虎应该保护,这一点绝大多数人都同意。德国小蠊和疟蚊不应该保护,这一点绝大多数人也同意。但是,地球上一百九十万物种,绝大多数都处在中间的灰色地带。对待它们,要怎么办呢?        

        生物多样性作为整体的价值,在《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一文里,已经讨论过了。简单来说,我们需要维持人类所在环境的稳定性。只有在环境不变或者变化缓慢而可预测的时候,才能安心进行其他人类活动;如果因为人类的影响而造成了环境动荡,地球倒是无所谓,我们自己受不了。        

        当然我们不能把每一个物种都拔得如此之高。一种浪漫的观点认为每个物种都是大自然生态中不可或缺的成员,少一个就是一起完蛋,但这只能说是中世纪“存在巨链”思想的孑遗而已。以生态系统而言,多数物种消失后会有别的物种来填补,少数物种会引发大动荡,能引发全局崩盘的物种就算有,也是个别的。       

        但我们面临的场景,其实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之前的状态。我们看到了堤坝上的许多洞,有的小,有的大,更多的不知道有多大;有的位置很关键,有的不那么关键,更多的没人知道是否关键。坝不能垮,但我们也没那么多精力和资源和人手去补上每一个洞。怎么办?        

        法规只能为每个物种画出明确的线:国家级保护动物分为一级和二级,外挂一个“三有”,华盛顿公约物种分为附录一、附录二和附录三。人们的观念中往往进一步简化成非黑即白的“该保护”和“不该保护”。但现实是个连续谱。人类不可能完全停止对野生动物的所有利用,肆无忌惮剥夺直到灭绝显然也不是出路,但“合理利用”又是一句正确的废话——怎样叫合理啊?我们是不是只能对每一个物种进行完全就事论事的分析?有没有可能提出一个稍微普适一点的标准?

无悔原则:留下向后转的余地     

        生物多样性里有一个和市场经济不同的现象。资本可以在自由市场经济不同领域里相对自由地流动,一个产业也许在某一个时期濒危甚至灭绝了,但只要相关知识还在,它就可以随时复兴。可是物种就没有这么自由,一旦它消失那就是永远消失。你甚至不需要直接把它推到灭绝,只要数量下降到一定程度或者栖息地破坏到一定程度,那就是想刹车也刹不住。     

        大部分“自然”的产品其实都面临着这个问题。假如我们废除国家公园体系,让黄石公园成为私人财产,那么只要在全部市场史上有一个瞬间,它的所有者认为在黄石搞房地产比留作公园更划算,那黄石就没了。哪怕未来人们对黄石公园的需求再高,愿意付的钱再多,也无法恢复它的“产量”了。   

        因此,正如气候变化和污染等其他环境领域一样,生物多样性也存在一个“无悔”原则。利用一个物种,需要让它可以恢复。在红名册濒危级别的评估中,研究者特别在乎的一点是种群趋势——如果趋势在下降,就算现在数量很多也不能掉以轻心,旅鸽的灭绝就是前车之鉴。   

        而在缺乏严格评估、也没有明显趋势的时候,“保持现状”就可以成为我们的默认目标。    

        当然,现实在变,利用状况也在变,不可能在保持现状一棵树上吊死。保护生物学家最害怕的三个字莫过于“商业化”,因为资本的快速进出很容易带来巨大的伤害。但研究者既没有权力也不应该去禁止别人产权内的合法利用,只能敦促当事方和公众考虑这一利用的所有可能后果,从而尽量减少甚至避免伤害——而这就需要一个辩论的空间。

利弊之辩,需要公众平台

        除了法律的限制和资本的指引,还有一种力量在影响着我们的行为——那就是社会舆论和公序良俗。而整个环境运动所做的,就是一边推动立法一边影响舆论,从而与其他的力量达成良性的博弈和平衡。

        在非濒危野生动物的例子里,环境主义者所做的就是提请公众考虑野生动物利用的另一面。这些野生动物制品是否是独一无二的?有没有可替代品?替代的成本怎样?目前利用的趋势如何?未来有怎样的不确定因素?有没有对环境或者其他物种产生连带伤害?对动物福利有怎样的影响?动物利用是否构成了文化多样性(特别是少数族裔文化多样性)的一部分,是怎样的一部分?今天他们自己又怎样看待这个文化呢?

        诚然,没有环境工作者希望自己工作过的地方被改变,但也没有手工艺者希望自己的产业消亡,没有牧民希望自己的牲畜被野生动物吃掉,没有能源企业希望河流的巨大能量白白浪费,没有工人希望污染治理带来成本增加和裁员。我们并不是要求环境压倒一切,而是希望实现多种力量的平衡对话,让社会的每一个侧面在进步的同时都付出尽可能小的代价。在共同的既定前提下(比如对法条的充分尊重),各方彼此触碰边界,通过博弈,来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这应该是公民社会里成员的目标,无论他/她代表的是哪一个立场。

        以我个人的角度,当然乐见点翠的消亡;在这一事件上,舆论的趋势也让我安心。但是,翠鸟毕竟只是更加宏大的环境问题的一角。充分而全方位地讨论一个物种的利用,考察它的利弊,平衡多方的声音,构建讨论的平台,这些可能是比点翠更加重要的事情吧。

(文中经授权引用了 @xiongbear01、@鸟窝里的猫妖、@灰鸽子银水 提供的部分事实和观点,在此致谢。编辑:Calo) 

本文经果壳网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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