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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澎友|家里羊被咬死,云南男子猎杀大熊猫并贩卖,该当何罪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刁凡超
2015-05-14 18:1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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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夜里11点左右,王氏兄弟俩在盐津县普洱镇串丝村附近的公路边,将约35公斤的大熊猫肉及四只大熊猫熊掌以4800元的价格出售。

        云南出现首只野生大熊猫,可惜被猎杀了。

        5月13日晚,云南省林业厅对外通报了一起猎杀大熊猫案件,案发地点在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现已抓获10名嫌疑人,其中3人已批准逮捕,查获熊猫皮一张,大熊猫肉9.75公斤、腿骨2根、头骨2块、熊胆1只。

        根据通报,2014年12月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哥发现自家羊圈内的羊被野生动物咬死,便在羊圈旁安下套子。第二天早上,王某哥发现套子被绷断,其弟也打来电话称在屋后的山林里发现了野生动物脚印,于是王某哥带着火药枪和狗,兄弟俩顺着脚印追猎。追到龙台村水打沟处,兄弟俩发现了一只野生动物,后王某哥用火药枪开了两枪,将野生动物猎杀。猎杀的野生动物正是大熊猫。

        当晚夜里11点左右,王氏兄弟俩在盐津县普洱镇串丝村附近的公路边,将约35公斤的大熊猫肉及四只大熊猫熊掌以4800元的价格出售。

        大熊猫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也被称为中国国宝。

        近年来,猎杀大熊猫并非孤例,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到2007年在四川、重庆就发生的三例猎杀大熊猫的案例。另据重庆商报2007年报道,素享“大熊猫故乡”的四川省宝兴县近20年来,就有19只大熊猫被猎杀。

        那么,猎杀大熊猫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WWF(世界自然基金会)物种项目主任范志勇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中“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猎杀大熊猫将面临公诉。

        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律师告诉澎湃新闻,根据我国《刑法》第341条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地警方告诉媒体,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该案的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氏兄弟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这是云南省首起非法猎捕、杀害大熊猫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大熊猫制品的案件。

        2002年底,重庆荣昌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杀害大熊猫和并贩卖大熊猫皮的案件。法院最终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首犯杨世成有期徒刑14年。2007年2月,年届六旬的四川雅安农妇孙仕群,因携带大熊猫皮进入重庆荣昌时被“人赃俱获”,获刑10年。2007年6月,四川宝兴民间猎人李启均盗猎大熊猫,被判处10年6个月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据王氏兄弟交代,事情缘起自家羊圈内的羊被野生动物咬死,后带着猎犬和猎枪猎捕了这只大熊猫。

王氏兄弟所用钢珠和猎枪。

        范志勇告诉澎湃新闻,犯罪嫌疑人非法持枪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另外,大熊猫咬死了羊,在法律上并没有相关的规定该如何应对,但野生动物如果可能伤害到人,则可以采取自卫或其他有效手段。

        范志勇建议公众,如果居住点附近出现野生动物,合法合理的方式应该向当地公安部门或者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时报警。如果出现财产损害,可以向国家申请给与补偿。

        类似人与野生动物矛盾并不少见。2014年3月1日,甘肃陇南市文县碧口镇李子坝村突然出现了一只野生大熊猫,在协助围捕过程中,村民关全志被受惊的大熊猫咬成重伤。

        一年来,关全志先后做了8次手术,他将甘肃省林业厅、陇南市文县林业局及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内的三家单位告上了法庭。近日,关全志最终获得52万元赔偿。

        2014年11月23日晚,黑龙江省抚远县境内黑瞎子岛南侧黑龙江南岸的一处养殖点被野兽偷袭。经鉴定,“凶手”是不久前从俄罗斯进入中国境内的老虎“乌斯京”。24晚,“乌斯京”再度作案,潜入羊圈一次咬死13只山羊。

        黑龙江省林业厅法规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还没有类似补偿措施出台,所以由县政府财政对损失农户进行赔偿,当地林业部门与农户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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