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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漏的群体:精神病患暴力伤人案频发,管护一直“空白”

澎湃新闻记者 丁雨菲 实习生 贺梓秋
2015-05-15 07:16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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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 亿人以上,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已超过1600 万。

        5月4日晚,有精神病史的29岁陕西洛川县青年王蛟龙从村庄跑到县城,在路过一家餐饮店时,无故暴打了路边孩童。

        仅一周后,5月11日,河北邢台警方通报一起柏乡县石家庄村的血案,精神病患者卢某自述用刀杀死父母、祖母和年仅1周半大的次子。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检索公开报道发现,过去一年被报道的农村精神病人伤人事件就有近30例。

        曾在农村地区对精神病患者生存状况进行田野调查的甘肃河西学院讲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鹏程认为,精神病患者伤人问题一直存在,“可我们总是治标不治本,总是在出现一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此类事件后,媒体、社会才给予关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事实上,公众曾一度聚焦“精神病患者杀人是否犯法”的讨论,然而更大的问题却是,精神病患者潜在的社会危害是否可控?

        长期关注精神病患者权益保护的公益律师黄雪涛表示,精神病人理应对其暴行承担责任,但她更痛心的是精神病患者的看护困境。

        王蛟龙所在的后头子村共有3位精神病患者,村支书王芳民曾直言“缺钱”,对病人的日常监管“实在是没办法”,他对澎湃新闻说,“这个群体被遗漏掉了”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刘燕舞也曾关注这个群体,他告诉澎湃新闻,精神病更多被界定为个人健康问题,但其带来的潜在危害却是社会性的。

        “我老家有好几个精神病人,其中有一个经常在路口扔石头打人,所有人都觉得是他自己的健康问题和他家庭监管的问题,但所有人都无法避免,从路口路过时有挨打的可能。”刘燕舞说。

中国精神病患暴力伤人频发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已超过1600万——这意味着每13个人中就有1位精神疾病患者,而不到100人中,就有1位重性精神病患者。而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却不足5成,就诊率则更低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在陕西洛川王蛟龙伤人的半个月前,4月15日晚,安徽六安市邓岗村一位盛姓精神病患者打伤村民后逃窜,民警对其开展“地毯式搜索”,趁盛某回家睡觉时将其控制并送往六安精神病院。

        更早几个月前,2014年12月,中国发生多起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12月4日,安徽宿松县油坊村一位22岁女性精神病患者在家发病,手持菜刀四处挥舞;12日,陕西汉阴县精神病患者沈某犯病后,在家乱砸家具并辱骂殴打家人;16日,山东淄博王峪村一位38岁的精神病患者发病后,在村中“持利器伤人”;31日,广西南宁镇流村一16岁男孩精神病发作,连砍11岁胞弟23刀致其昏迷……

        所幸的是,前述家庭通过向派出所报案,由民警协助将家中患者送往了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

        而2015年3月,海南安定县秀龙坑村一位精神病患者发病,却酿成一个家庭的惨剧。患有精神疾病的王某荣犯病后欲砍伤害其母和胞弟,被父亲用自制火药枪失手击毙;失去大儿子的母亲整日以泪洗面,被刑拘的父亲在追悔莫及的同时,还担心着同样患有精神疾病的次子。

        2004年,曾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安康医院副院长的马明东曾对263名被监管精神病人的刑事犯罪进行过统计,结果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1.85人,最多的杀死7人。马明东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精神病患者的病情容易反复,而大批应该被监管的精神病人在社会中生活,危及到了周围人的安全。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监护精神病人数为461.9万人,比2012年的449万人增长约3%,而2013年精神病人的显好率为66.2%,比2012年的数据还要低1个百分点。但在精神病人监护率、肇事率和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县(市、区)个数一栏却是空白,未有统计数据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副所长唐宏宇在2013年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就曾指出,由于缺乏一套规范、连续的治疗和管理体系,相当一部分暴力型精神病人“散落民间”,成为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非定时炸弹”。

风险防范仅依靠家庭和医院

        2013年,李鹏程前往甘肃农村地区开展田野调查,了解精神病患者的生存状况。其结果显示,农村家庭无力承担高昂治疗费用,不少患者常年被关在家中或被家属诱骗到外地抛弃,而患者和家属受到的歧视,使得患者难以回归社会,“农村地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

        在对景泰县中泉乡的调研中,李鹏程发现一位43岁男性精神病患者,因长期没钱治病、无人照料已四肢变形,身穿破旧衣服在破炕上哼叫,居所内随地可见大小便,家人每日在地上放一破碗饭菜任其抓食,“现状惨不忍睹”。而刺激他患上精神分裂症的原因,是15年前失去5岁女儿所致。

        因患者曾出现过一些狂躁行为,而家庭经济困难得不到治疗,为避免影响他人安全,家属无奈用铁链将其锁住,后因身体虚弱无法动弹得以解锁,但日复一日过着与世隔绝的“非人”生活。

        乡政府的工作人员曾试图调解局面,但患者的哥、嫂也无奈,“不是我们心狠,实在是他病的时间太长了,家里没钱也没精力照顾他,但凡有一点点法子,我们不会让我弟弟遭这样的罪”。

        事实上,这也是许多无奈的农村家庭中精神病患者生存的缩影。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的白友涛教授也曾指导此类课题研究,以江苏南京一主城区为例,研究暴力倾向精神残疾人群的社会保障状况。他告诉澎湃新闻,即使在经济、文化和社会治安较好的南京市主城区,精神病患者的管护问题“也很麻烦”。

        “他们发病没有规律可循,即使是有监护人看护,发起来病也很难控制,家人可能会向社区报告,但社区工作者大部分是女性,也没办法,向派出所报警,民警能制服但没办法解决问题,精神病院早就人满为患没有多余的床位了,想住进去一个必须先出院一个。”白友涛说。

        一份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2年数据显示,全国精神科门急诊人次为3148万次,占总人次1.3%,出院人数为147.5万人,占总人数1.2%;全国精神科的实有床位数约为23.5万张;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人数占总医师人数的1.0%,相比2010年的1.3%有所下降。

        澎湃新闻采访的多位研究精神病患者相关问题的专家均指出,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精神病患者的管护问题都已陷入困境。

        黄雪涛直言,目前对精神病患者的支持仅限于家庭和医院两者之间,解决精神病人管护问题的思路也局限在“监护人责任”、“国家出更多钱提供更多医疗服务”两方面,“这是不对的,我们应考虑该怎么提供社会服务来防范风险”。

法律保护患者权益却“没细则”

        “缺钱,多数患者穷;缺医疗费用,基层机构获得的管理经费也不足;缺人,精神卫生专科医生严重缺乏,防治网络不健全;缺社会综合防治协作机制。”一位来自西部某中医药大学不愿具名的副教授对澎湃新闻说,他曾对农村地区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状况进行调查研究。

        自2013年5月起实施的《精神卫生法》首次明确对精神病患者权益的保护,并实行精神卫生工作由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

        此前,2010年3月,中国残联、民政部等十二部委曾联合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2012年3月,民政部颁布《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优先将重度精神疾病纳入救助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向救助对象提供低成本的医疗服务。

        前述副教授认为,法律对危险程度高、有暴力倾向患者的防治,在实际操作性上存在明显不足,虽规定了监护人及社会相关单位的监护责任,“但没认真监管的有什么责任没明确指明”,法律要求加强社会各部门协同合作,“但如何做没细则”。

        发生精神病患者施暴事件的洛川县政府在5月7日通报称,将对全县范围内精神病患者进行排查。

        对此,李鹏程认为,这在无形中可能传递了一种观念:精神病人社会危害性巨大,政府应把他们控制或隔离起来,以免伤害公众。“这主要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社会问题,不可因一两例精神分裂症引发的犯罪行为,最后搞成一个由公安机关介入、主导和进行大面积控制的治安问题。”

        “精神病不只是一种病,对个人而言是一种状态,对政府来讲是相关制度的缺失。 为精神病患者服务十余年的社工阿基(梁树基)告诉澎湃新闻,对精神病患者的服务可以有更多元化的尝试,他所在的一家广州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资源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正在向社区提供精神健康服务。

        “通过让服务对象享有尊严和做决定的权利,让他们知道伤人和伤害自己的后果,用尊重和关心去影响此类人,帮助他们康复,”阿基曾见过精神病患者打骂生母、因不开心伤害自己,“这些是有原因和征兆的,通过与患者建立关系并熟悉他是发现这种征兆的前提,这样就可以提前做一些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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