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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商场捆绑“女贼”示众,律师:涉非法拘禁并侵犯名誉权

澎湃新闻记者 周宽玮
2015-05-18 17:59
来源:澎湃新闻
直击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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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贴吧爆料称,5月17日广东饶平县某商场外,一名时髦女子胸前挂着一大袋化妆品,双手被绑在一根铁柱上,遭示众。对此,律师分析称,纵然女子有错,但捆绑示众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现场目击者张民(化名)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事发地位于饶平县豪达平价商场钱东专卖店,女子被指偷窃商场的化妆品被店方发现后,被绑在门口的一根铁柱上,挂在女子胸前的化妆品正是女子偷窃的化妆品。

        “女的染着黄头发,打扮还蛮时髦的。”上述目击者称,当时是周日(5月17日)下午5点左右,围观者很多,女子一直低着头,长发披下来挡住小半个脸。

        目击者还称,失窃的店方向围观者表示,该女子已经是第3次行窃,忍无可忍,才绑人示众;该目击者在围观约5分钟后离开,离开前女子未被松绑,也未见民警赶到。

        18日,饶平县钱东派出所值班民警向澎湃新闻表示,近日并未接到关于豪达商场抓获女小偷的报案,警方也未出警;在获知网上爆料信息后,该值班民警表示将介入调查。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马文斌律师表示,店方捆绑并示众“女贼”的行为严重侵犯女子的人身权利,已涉嫌非法拘禁并侵犯女子名誉权。马文斌称,依据《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女子是否构成盗窃,需要公安机关侦查、司法机关认定,任何人不得动用私刑;女子作为公民的人身自由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法定授权不得限制其自由,店方不是刑事侦查机关,不得羁押、扣留任何嫌疑人;若是长期扣押,店方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

        马文斌还称,示众的行为涉嫌侵犯女子的名誉权,属于对女子人格的侮辱,同样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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