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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狗德何在?

2015-05-20 19:30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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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退朝,得知马厩失火,问道:有人受伤吗?而并没有问是否有马受伤。最近一条新闻则反过来了。

        5月10日,在乌鲁木齐市一家汽车销售门店外,两只野狗突然从侧面冲出,扑向一名三岁小孩,情急之下,护子心切的小孩父亲拎起一根薄壁空心铁管追过去,将其中一只野狗打翻在地。

        事情并没有完。此后,打狗的视频被人公布在网上,这位父亲收到来自全球“爱狗人士”的5000多条辱骂短信和不停歇的指责来电,他妻子的电话同样遭曝光,同事遭“人肉”,身边人不断接到恐吓短信、指责电话。这位父亲被迫道歉。

        至今没有报道显示,有多少人去关心受到野狗攻击,脸都吓白的三岁小孩恐惧有多深。

        狗这种畜生,很多时候,很多场景下,是人类在动物界最好的朋友,它们的智商普遍比其它动物高,足够聪明的狗堪称善解人意,可以担当人类的精神陪护,并与某些人建立深厚感情;至于看家护院,完成一些人类无法完成的任务,则更为人类所熟知。狗已经深度走进人类生活是个不争的事实。

        但狗终究是畜生,在给人类生活增添一些福利的同时,也给人类造成巨大伤害。

        2015年4月,中国狂犬病年会通报,狂犬病致死率100%,在我国致死人数常年位于传染病前三位。根据2009年的数据,当时每年有2400人死于狂犬病。从2008年至2014年,全国狂犬病发病数持续下降。下降到多少,未见报道。

        另据湖北省疾控中心统计,2014年该省有20万人被狗抓伤咬伤;根据深圳疾控中心统计,近年来深圳每年犬伤有七八万人次;来自杭州市疾控中心的数据显示,杭州2013年有约10万起狗咬伤事件。有理由相信,中国大陆每年被狗咬伤抓伤的,人数达数百万之巨。

        就是在乌鲁木齐市,2013年11月3日早晨,一对母女在公园晨练时被两条狗袭击,受害人禄女士这样描述到:“两条狗挺壮实的,恶狠狠地盯着我们,我动都不敢动,没想到那条黑狗突然扑上来,朝我的右胯就是一口。黑狗刚咬完,那条黄狗也有扑上来的意思,我妈为了保护我,大声呵斥让两条狗走开。”听到呵斥,黄狗不仅没被吓退反而扑向禄女士的母亲咬,失去重心的母亲倒在地上造成多处骨折。禄女士回忆,被狗咬的过程也就两分钟,但当时却觉得漫长得快要挨不过去了。

        从数据和案例可以看出,狗给人带来的伤害,除了肉体的,还有巨大的精神创伤。只看到狗带来的福利,或者只看到狗造成的危害,都是偏颇的。

        狗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狗主人应当对狗的所作所为承担全部责任。从国家层面讲,必须出台严格的养狗法律以防伤害他人,出现伤害时法律责任明确;从狗主人角度讲,除了严格遵守法律,还应该有相应的“狗德”:不仅保证他人的权益和感受不受狗的冒犯,而且保证不会中途遗弃它。

        但是当“狗德”不彰致使野狗到处流窜,如何处置?在相当长时间,按照地方性法规或约定俗成,要么交由城市管理部门捕捉,要么当其袭击人时被殴打死伤,或者作为无主财产被人捕杀。

        狗所带来的福利被无限放大时,上述行为都将受到谴责。比如狗的陪护功能被放大,一些狗取得了类似于家庭成员一样的地位,这种个性化的认知被“移情”和“普世”化后,捕捉殴伤肇事野狗就成了杀害其家庭成员的行为,由此引发一些人情绪上的激烈对抗在所难免。

        然而这种对哀嚎的伤者视而不见,却对一条野狗的生死牵肠挂肚,历史上和最近的过去并不罕见。在奴隶社会,奴隶的地位就肯定不如奴隶主的一条狗,他可以任意处决一个不喜欢的奴隶,却对爱犬宠爱有加;在希特勒留下来的影像中,也有他与爱犬欢快嬉戏的镜头,但这绝不影响他推行大规模的种族屠杀。

        诚然,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大过人与狗的差异,但这不是“人贱狗贵”的理由。文明社会,人的行为若狗都不如,等待他的至少是人间的法律审判和道德谴责。如果“人贱狗贵”能够成立,则现代文明赖以建立的人道主义基础不复存在。

        动物界几乎不会同类相食,这是基于生物学本能的“同类之爱”。这点上,有些人实在应该向动物学习,在关心野狗的同时,发扬“狗德”,安慰一下那个脸都吓白了的三岁小孩:有人在,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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