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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泄露了审判秘密:被建行当庭引述,陕西高院调查近两月无果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2015-05-25 10:34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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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银行间的诉讼近7年未决。赵振凯表示,每一阶段的审理时间都存在超审限的问题。

        近日,陕西律师赵振凯又一次在微博上向法院“开炮”。过去几年里,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要采用这种方式,试图推动一件陷入僵局的案件。这一次,他希望陕西高院能够信守承诺,尽快公布关于泄密事件的调查结果。

        赵振凯是“陕西信合下属六家联社诉陕西建行债务纠纷案”中信合方的代理律师,该案拉锯近7年依旧未结。今年2月5日,该案终审在陕西高院开庭,建行方的代理律师当庭引述了一份陕西高院对此案的指导函。

        审判长称该指导函为内部文件。赵振凯则指出,若该函件属于内部文件,就属审判秘密,建行拥有即涉嫌泄密,应当追责。此后,赵振凯向多个部门举报。

        3月31日,陕西高院新闻发言人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很快会有结果。”迄今,调查已近两月,陕西高院仍未公布结果。

陕西高院调查近两月无果

        2月5日,“陕西信合下属六家联社诉陕西建行债务纠纷案”终审在陕西高院开庭,澎湃新闻曾到庭旁听并报道。庭审中,建行一方曾多次引述一份陕西高院对这起发回重审案件的指导函。审判长则称指导函为内部文件,并向建行代理律师询问该函件来源。但建行代理律师未明确回答。

        《最高法关于保守审判工作秘密的规定》显示,上下级法院之间对案件处理的各种不同意见以及有关单位领导、党委的意见,一律不得向工作上的无关人员和单位透露,尤其不得向当事人泄露。

        据此,赵振凯当庭指出,若该指导函属于内部文件,是审判秘密,建行拥有该函就涉嫌泄密,应当追责;若不是审判秘密,为何法院未向信合送达该函,涉嫌审判不公。

        此后,赵振凯先后向陕西高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陕西省纪委、最高法院纪检组实名举报,要求相关机构追查泄露审判秘密一事。

        3月31日,陕西高院新闻发言人向澎湃新闻表示,陕西高院已就赵振凯所举报事项召开会议,院领导听取了汇报,并指定有关部门调查,很快会有结果。

        不过,目前距陕西高院调查泄密一事已近两月,但该院既未向举报人赵振凯反馈,也未向媒体通报调查进展。澎湃新闻日前就这一事件进展情况再度致电陕西高院新闻发言人,但对方表示他也不清楚。

建行首次表示愿还本金

        据案卷信息显示,这起发生在两家银行间的债务纠纷,源起于16年前。1999年至2000年间,陕西信合下属的西安市雁塔、莲湖、未央、长安、蓝田以及周至信合等六家联社,分别与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西安证券交易营业部(简称开信西安营业部)签订《委托投资国债协议》等。

        根据协议约定:信合方向开信西安营业部提供2.27亿元用于购买国债,协议期满后开信西安营业部向信合方支付投资收益并归还本金。但各协议期满后,营业部拖欠信合方面1.22亿元本金及部分投资收益未归还。

        据赵振凯介绍,原本的1.22亿元,外加这些年的利息,涉案总额已涨到2.8亿元。陕西信合向开信营业部的实际控制人陕西建行多次索债未果,遂于2009年将陕西建行诉至法院。

        “本案案情很简单,但案外干扰因素太多,导致民事诉讼已进行了近7年。”赵振凯说:“期间甚至发生过‘案卷失踪三年’、‘被强制调解五个月’等怪事。”就案卷失踪一事,澎湃新闻曾于2014年6月刊发过报道。

        据赵振凯介绍,5月19日,陕西建行曾由一位副行长带队找信合方表示希望和解,“他们说愿意偿还1.22亿元本金,但不愿支付利息。”而这也是在该案拉锯的近7年间,建行方第一次表示愿意偿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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