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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违章搭建、野蛮装修、群租等都将记入信用记录

澎湃新闻记者 栾晓娜
2015-05-26 09:39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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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管局向信用平台报送信用信息相关数据后,上海市信用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东方IC 资料

        自2015年6月1日起,上海居民若出现违章搭建、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拒不续筹专项维修资金、“群租”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简称“信用平台”),并依法向社会提供查询。这不仅会影响到银行贷款,而且还会影响工作应聘、职位晋升、表彰奖励、市场交易、招投标等多方面。今后,欠缴物业费、违规出租保障房等行为也将纳入其中。

        5月2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根据近日下发的《关于推进本市住宅物业使用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及此前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上海居住领域的首批五种违法违规行为被纳入信用平台。

        这五类行为具体包括: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未按业主大会决定补建或者再次筹集专项维修资金;违反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被认定为“群租”等。

        上海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6月1日以前存在的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纳入信用平台,目前仍在研究之中。但是,即使是此前存在的行为,只要在6月1日以后又重新发生,也将被纳入到信用平台之中。

        上海市房管局向信用平台报送信用信息相关数据后,上海市信用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其中,对于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强制拆除前,当事人完成自拆、助拆的信用信息,自更新之日起保留90天查询期;对经过相关执法程序,被强制拆除的信用信息,自拆除之日起保留5年的查询期。

        对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未按业主大会决定补缴或再次筹集专项维修资金,违反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被认定为“群租”的业主、使用人、转租人,自行整改或者委托代为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信息,自整改完成之日起90天内提供查询;被强制执行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信息,自整改完成之日起5年内提供查询;对未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信息长期提供查询。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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