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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40余岁富豪掷700万征婚未果,起诉婚介拿回400万

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通讯员 李潇
2015-06-04 18:35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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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富豪张先生与婚介所签订服务协议,拿出700余万征婚,结果婚没征成,预付款也索要无果。眼看巨款打了水漂,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婚介所退回钱款。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宣判,判定婚介所还服务费400万元。

700万定制征婚服务终未“脱单”

        张先生是一名40余岁的大龄单身男士,在各种相亲节目和婚介网站博人眼球的当下,张某也把寻找另一半的希望寄托在婚介所上。

        从2009年12月开始,张先生跟上海某婚介所先后签订了《钻石王老五征婚网爱情定制服务协议(高级版)》、《钻石王老五征婚网爱情定制服务协议(尊享版)》、《“最浪漫的工作”策划方案》之《项目预算》等协议,约定婚介所为张先生配备婚姻顾问、心理咨询师,通过发布征婚广告、海选广告等在全国范围征婚,张先生需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这些协议签订后,婚介公司也确实在网上网下为张先生一番张罗。除了配备婚姻顾问、心理咨询师以外,资料显示婚介公司准备了面试人选、推荐人选,同时建立资料库,在网站、报刊、杂志、电视台等发布征婚广告、海选广告、推广报道,还策划、举办“最浪漫的工作”全国征婚、多城巡游等活动。

        然而截至2010年5月,张先生前后按婚介所的要求支付各项费用超过700万元,却始终没有找到满意的伴侣。

婚介服务价值几何,双方各执一词

        2014年3月,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婚介所退还全部服务费。

        法庭上,张先生表示,虽然双方前前后后签订了四份协议,但实为一个项目,就是为自己寻找合适配偶。自己支付了这么多费用,但婚介所并未提供所有项目服务的实际开销、花费成本等,自己根本无法断定婚介所究竟提供了哪些服务。

        婚介所则向一审法院提供了会计事务所做的鉴证报告,证明其在接受张先生委托婚姻介绍事宜期间,为张先生所做的各项业务支出近500万元。婚介所还辩称,根据之前签订的协议,若两年内服务未成功,其须退还张先生各项费用总共130万元。

        一审法院以婚介所提供的鉴证报告为依据,未支持张先生索回全部服务费的请求,判令婚介所返还张先生130万元。张先生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鉴证报告列支存疑难采信

        上海一中院在二审中查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中记载的项目支出情况报告,均是根据钻石婚介所提供的资料计算得出,但其中诸多费用支出未获得张先生的认可。

        此外,婚介所自述员工数50人,但是鉴证报告计算工资费用时所附工作人员清单显示远远超过50人。

        一中院审理认为,婚介公司在与张先生约定的两年服务期内,并未尽起合同义务,且其出具的500万业务支出凭证不可信。一中院在判决中,对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

        其一,婚介所在收取张先生高昂的服务费后,却在两年时间内仅安排了8名候选人与张先生见面,难以认定其已尽合同义务。

        其二,婚介公司为证明自己支出大量费用出具的依据,主要为专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但是其中包括车辆费用、项目预算、奖金在内的高额开支并无证据证明得到张先生的认可,难以认定这些与张先生婚介项目有直接关联。且报告中记载的奖金实际费用支出比预算支出少40余万,在不考虑该支出真实性的基础上,这部分差额也应当退还。

        其三,鉴证报告中所列员工人数远超出其二审自述的员工数额,该工资项目支出真实性存疑,且将本属婚介所自身营运成本的支出列入张先生婚介项目花费,亦不合理。

        考虑到婚介所有一定的特殊性,相关工作确有部分难以量化,上海一中院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及履行情况酌情作出判决,改判婚介所退还张先生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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