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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论如何杜绝替考:须靠法律高压,“入刑”才能治本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
2015-06-09 06:42
来源:澎湃新闻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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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湖北高校大学生江西“替考”一事,已经成为今年高考的另一个热点。6月9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均刊文讨论为什么替考现象屡禁不止?以及如何杜绝替考现象。

        光明日报文章指出,我们有了足够多的机制去防范,但是没有足够严的法规去惩戒,成本与回报的严重不对称,让一些人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人民日报文章也认为,最关键的是违法犯罪成本太低,而破解这一难题的办法就是依法惩处。

        以下为两篇全文:

6月7日上午12时许,在江西南昌十中高考考点考试结束后,一张疑似替考考生的准考证遗留在了考场桌子上。中新网 图

“替考入刑”才能治本(人民日报6月9日15版)
        作者:士心

        高考头一天,南昌曝出成规模替考新闻。从记者披露情况看,替考已成为“组织”和“产业”,有能力成批制作假身份证和假准考证,甚至可将替考者照片,安放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这才是真正令人震惊之处。

        这事并非首例。就在去年,河南杞县高考替考事件,涉案100多人,其中有大批公职人员。案件披露的种种“关卡失守”细节,触目惊心。

        为什么替考现象屡禁不止?最关键的是违法犯罪成本太低。以河南替考事件为例,尽管教育部门承认“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但处理结果是对涉案公职人员,党纪政纪处分了事;被替考者取消成绩,暂停国家教育考试3年;替考的大学生开除学籍。只有替考中介人员与具体牵线的学校员工,据说已“移交司法机关”,没了下文。教育部公布处理结果后,舆论哗然,认为起不到警示作用。因此在当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拟将组织考生作弊、替考及请人替考行为,纳入定罪量刑条款。

        为何会“轻拿轻放”?参与作弊者多数与当地教育部门关系密切,如果案情重大,当地教育部门也有管理责任,自然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破解这一难题的办法也很简单,就是依法惩处。虽然目前刑法条文对替考入罪没有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表述的那样明确,但并非无法可依。此前早有专家建议,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作弊,涉嫌滥用职权罪;社会人员组织群体性作弊,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和扰乱公共秩序罪;家长和考生参与作弊,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扰乱公共秩序罪。

        问题在于,教育部门应当如何作为。比如这次南昌替考事件,教育部很快回应:已责成江西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迅速调查核实情况,并请公安部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是取消成绩、停考3年,还有替考者开除学籍之类,最后才提到“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笔者认为,凡发现替考现象,首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教育部门协助调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在法律管不到的部分,再由党政机关包括教育部门追究领导及管理责任,给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如此,才有可能确保高考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杜绝“替考”还须依靠法律高压(光明日报6月9日2版)
        作者:王子墨

        替考是高考作弊中屡禁不绝的现象,据媒体报道,今年的高考中,有记者“卧底”高考替考组织,称湖北个别高校多名大学生充当“枪手”,在江西南昌一些考点替考。目前,“枪手”已被控制,并承认替考,教育部已责成江西省教育厅调查该事件。

        记者“卧底”并以现场直播的形式扩散消息,好在考试尚未结束时有关人员即被控制,让人看到了高考舞弊的惊心动魄。可是转念一想,偷天换日的把戏会不会在没有“卧底”的地方上演?恐怕谁都有些心虚,毕竟去年河南替考案的警钟余音犹在耳边,今年江西高考就再度失守。

        在公众期待里,高考制度或许有待完善,但至少应当维系一种核心价值——公平,这也是高考的底线。为了捍卫公平,高考的防范机制也越来越周密,每年的高考准备期间,总有新闻称是“史上最严”:金属探测仪、手指静脉验证、无人飞机等,各种高科技手段都运用在了考场中。

        可是无论防范机制如何固若金汤,最终都要由人来操作,而人又是其中最难控制的因素。今年江西的替考事件,“枪手”并非孤胆英雄,其背后有一个利益共同体在托举:“枪手”信息有据可查,假准考证却真实有效,体检情况历历在目,事成之后考生信息还可以随意调换……舞弊团伙的能量之大令人啧啧称奇。但无论如何眼花缭乱的手法,背后都不过是一个简单的道理:权钱交易下的里应外合足以变不可能为可能。

        相比舞弊团伙的张牙舞爪,依法追责却显得发力绵软。2012年高考期间,河南开封的张某、李某雇佣在校大学生替考,警方查明此案后报请检察院批捕,检察机关却发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组织他人替考为犯罪行为,无法定罪和处以刑罚。2014年河南杞县替考案,其中8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仅有5名教职工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比之下国外则严厉得多。前不久美国检方对15名涉嫌在美国大学入学考试(SAT)等考试中采用替考手段的中国学生提起诉讼,这些学生最高或被判处数十年的监禁。我们有了足够多的机制去防范,但是没有足够严的法规去惩戒,成本与回报的严重不对称,让一些人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

        “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高考的存在,是对公平底线的坚守,理应成为整个社会的“洁癖”,容不得一点沙子。无论是违规的高考移民,还是自主招生的黑幕,再到如今考场上的舞弊,都是对高考公平底线的挑战。维系公平的底线,不仅需要现代化的技术,也要有健全的法律、严厉的执法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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