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上海一百年石库门被拆,有望评为保护建筑但“拆迁者等不及”

澎湃新闻记者 张婧艳 实习生 戴天骄
2015-06-10 10:05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字号

2015年6月9日,上海四川北路989弄公益坊,拆迁工人正在拆除屋顶的瓦片。 澎湃新闻记者 朱伟辉 图

        拥有95年历史的上海石库门里弄公益坊还是拆了。

        6月9日上午,有工人开始对上海虹口区四川北路989弄公益坊部分房屋进行拆除作业。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阮仪三指出,公益坊有保留的价值。公益坊等能成为上海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点的建筑,已经是历史保护单位的候选人,在进行相关测评等工作后,有的建筑可以上升到区级、市级的历史保护单位,得到应该有的保护,“但是拆迁单位都等不及了。”

        虹口区文物保护单位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公益坊的扆虹园、颍川寄庐等建筑将会被保留。

文保部门:公益坊的身份比较尴尬        

        公益坊建造于1920年,是典型的联排石库门建筑。直至拆除前,保存尚较为完好,瓦片等尤为精美。据史料记载,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这里曾有3个红色出版社,还有许多左翼文青在此出没,其中包括开国大将陈赓。

        公益坊该拆吗?

        上海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点(简称“三普点”)达4422处,公益坊就是其中之一。但是,“三普点”建筑在经过区县级文物部门登记并公布后,才成为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建筑”,受法律保护。公益坊恰好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被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但并未升级为“文物保护建筑”。

        “对我们来说很明确,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肯定是不动的。”虹口区文物保护单位负责人称,“它(公益坊)的身份比较尴尬,用国家的《文物法》肯定是套不上的,《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三普点’建筑该如何保护。”

        不过,上海的“三普点”建筑不是想拆就能拆的。《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和区、县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或者进行土地出让前,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应当征询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对此,上述负责人称,公益坊的土地征收前,相关部门已经征询虹口区文物部门意见。自2014年6月开始,虹口区文化局、规划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多次现场查看,并召开协调会。2015年4月左右,各部门再次碰头,对公益坊及其周边“三普点”建筑进行价值鉴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四川北路989弄45号颍川寄庐、四川北路975-987号、四川北路1297-1311号、武进路393弄11-14号、武进路453号扆虹园将会被保留。

        同为不可移动文物,为何扆虹园、颍川寄庐等建筑得以保留,公益坊的其他建筑却要被拆除?

        上述负责人表示,在取舍之间,文保单位主要考虑建筑的建筑风格和历史价值等方面。当初将公益坊列入“三普点”是因为扆虹园,当时得知扆虹园这个建筑的历史价值后,多次寻访,但没有找到确切地址,出于对有历史价值的建筑进行保护的初衷,将扆虹园所处的公益坊这个相对更大面积的建筑群登录在册。另据史料显示,1912年,孙中山曾在扆虹园发表演讲。颍川寄庐的建造时间为1907年,更是早于公益坊。

        另外,有媒体报道称,公益坊的瓦片极为精美,此外还曾有南强书局等民国出版机构。对此,虹口区文物部门称,此情况将向上级汇报,再行处理。

        上海石库门文化研究中心专家娄承浩表示,公益坊规模比较大,比较整齐,有大量左翼作家生活的痕迹,具有文化底蕴。部分建筑值得保留,比如曾在此开办的三个出版社旧址需要保留。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阮仪三则认为,公益坊有保留的价值,但虹口区拥有的石库门建筑比较多,新的建设用地较少,这就是矛盾。需要各部门协商,目前可以先暂停拆除工作。能成为“三普点”的建筑就是有历史价值的,已经是历史保护单位的候选人,在进行相关的测评等工作后,有的建筑可以上升到区级、市级的历史保护单位,得到应该有的保护,“但是拆迁单位都等不及了。”

专家: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比较粗        

        公益坊的困境,并非孤例。

        此前一个月内,上海市班达蛋行、杨浦区妇幼保健院、浦东御界桥等三个上海“三普点”遭拆迁或迁移,引起舆论争议。

        对此,虹口区文物保护单位负责人表示,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于2007年进行,经过实地普查与后期整理资料,普查结果于2011年底公示。由于普查过程较长,普查时间与多数地块的出让时间不一致,存在地块开发早于普查时间的情况,开发商地块开发的方案中对“三普点”并没有特别设计,即使后来“三普点”得到公示,因其不受法律保护,文保部门也只能与开发商协商给出保护建议。

        在娄承浩看来,造成现在这样尴尬局面的还有一个原因,各个区文保单位在第三次普查时,工作做得比较粗、不细致,有的不该保护的也列入,该保护却没有走访到位。

        阮仪三则认为,现在中国的相关法律滞后,中国没有《历史建筑保护法》,只有各个地方的保护条例,保护条例的法律力度较弱。他建议,上海文保部门应尽快对4422个“三普点”上牌,出台相关保护条例,每个建筑都要落实到责任人,才能有问责对象,此外,要增加文物修缮的资金。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