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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贤: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新疆渗透破坏活动不断加剧

天山网
2015-06-15 07:31
来源:澎湃新闻
中国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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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自治区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在乌鲁木齐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与参加自治区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的代表亲切交谈。新疆日报记者卢民一摄

        天山网6月14日晚消息,6月14日上午,自治区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在乌鲁木齐召开,会议根据新疆实际,结合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五年来的实践,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28号文件、《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精神,进一步发挥广大宗教界人士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疆宗教工作,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张春贤出席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

        座谈会开始,来自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等六个宗教代表、各宗教组织代表等700多人齐唱国歌。

        自治区党委一直高度重视和关心爱国宗教人士队伍,高度重视做好宗教工作。为了筹备开好这次会议,近期张春贤分别在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和田地区等地召开了宗教人士座谈会,深入听取了宗教人士的意见建议。

        会议表彰了“五好宗教人士”代表。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哈提甫阿不都卡德尔•萨吾提、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清泉寺住持寂仁、玛纳斯县凉州户镇庄浪户村清真寺阿訇马德俊代表受表彰的宗教人士在会上发了言。

广大宗教界人士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张春贤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把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大政方针与新疆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宗教工作迈出新的重要步伐。当前,新疆宗教总体健康、管理有序,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广大宗教界人士发挥了积极作用。多年来,广大宗教界人士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发扬爱国爱民优良传统,在支持党和政府工作上发挥了作用;落实两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富民致富”上发挥了作用;确立正信,在与宗教极端思想作斗争中发挥了作用。

        张春贤指出,实践证明,广大爱国宗教人士是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好队伍,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是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是可以信赖的依靠力量。同时也要看到,宗教领域还存在对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学习、理解、掌握、落实不够,对宗教规律认识不透,“说不清、说不过、说不服”的问题;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新疆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不断加剧,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影响宗教管理和宗教和谐。

遵循宗教规律 坚决贯彻党的宗教方针原则

        张春贤强调,要遵循宗教规律,坚决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原则。

        充分认识宗教的“五性”特征。新疆宗教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的特征。处理复杂的宗教问题,既要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又要看到宗教复杂的国际背景,还要立足于新疆实际,结合新疆宗教问题特点,遵循宗教规律,深入研究如何做好宗教工作。在五年的实践中,自治区党委提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以宽容和理性的态度正确对待信仰差异,切实用好 “五把钥匙”,即:思想的问题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其目的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

        坚持“五个认同”,不断强化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五个认同”是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民族团结教育和增强民族凝聚力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当前,要紧密结合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主题,深入开展“五个认同”教育,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从祖国的悠久历史、灿烂文化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程中汲取力量,增强在祖国大家庭团结奋斗的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

        正确认识教民和公民的关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在享有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义务。首先做一个好公民,才能做一个好教民。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进一步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以国家的兴旺发达、民族的进步强盛为己任,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首先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也要做一个正信正行的好教民。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四句话”基本方针。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坚持处理宗教问题“五句话”基本原则,即“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五句话”是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只有“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才能更好地“保护合法”。要把这个基本原则作为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基本政策依据,指导和保障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积极开展“双五好”创建

        张春贤强调,要积极开展争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五好宗教人士”活动。实践证明,这项活动是做好宗教工作,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是全面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促进宗教和谐的重要途径,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引导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载体。

        五好宗教人士的标准:一是爱国爱教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传承和弘扬我国各个宗教倡导和平、团结、中道的优良传统;坚决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二是解经讲经好。严格按照宗教团体要求规范解经讲经,对宗教教义教规做出符合法律法规和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牢牢掌握讲经坛阵地,经常性地向信教群众宣传和谐团结理念,倡导宗教和谐;主动利用法律、政策和宗教教义批驳各种歪理邪说。三是民族团结好。带头做维护民族团结的表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带头制止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带头宣传身边民族团结典型;尊重不信教群众和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睦,争做民族团结模范。四是文明教风好。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崇尚现代科学、现代文化和文明风尚,带头倡导健康文明生活,依靠科技、勤劳致富;教风端正,品德良好,言行一致,举止文明,潜心修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五是发挥作用好。主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信教群众遵纪守法;坚持正信挤压,主动协助基层组织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引导信教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关键时刻敢于发声,主动配合和支持打击“三股势力”;发挥在引导信教群众、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

        张春贤指出,“五好宗教人士”是“双五好”创建活动的关键,下一步自治区还将对“五好宗教人士”和“五好宗教活动场所”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推进 “双五好”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党政、广大宗教界人士都要深刻认识开展“双五好”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扎实做好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到“双五好”创建活动中来。特别是宗教人士要以五条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争当“五好宗教人士”,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党和政府的信赖,赢得信教群众的敬重。

宗教人士要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发挥作用

        张春贤强调,宗教人士要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发挥作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宗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和活动的,必须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同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愿望相适应,不断充实时代内涵,与时代精神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广大爱国宗教人士要懂得,宗教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是一种客观规律,只有以开明开放包容的心态、与时俱进的精神,对宗教思想、教义教规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宗教,使宗教充实时代内涵,才能使宗教正常健康发展。

        ——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由之路。宗教信仰是个人私事,但信仰者是国家公民,遵守宪法法律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活动涉及公共利益,理应受到法律法规约束;政教分离是我国国体、政体的必然要求;法律至上是当代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遵循的原则。我国坚持政教分离原则,实行依法治国,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约束,遵守宪法法律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不论什么民族,也不论信仰哪种宗教,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宪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必须坚持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毒害青少年,杀害爱国宗教人士,绑架民族、宗教,影响世俗生活。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而是对宗教的歪曲、亵渎、糟蹋和背叛,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已经对新疆各族人民造成了重大伤害。做好新疆宗教工作,当前最突出的任务就是深入推进“去极端化”。面对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广大爱国宗教人士要敢于发声,坚决谴责打着伊斯兰教旗号的暴力行为,揭露暴恐分子、宗教极端分子所谓暴力恐怖行为是“信仰虔诚”的谬论,积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与宗教极端思想和势力作坚决斗争。在宗教极端势力宣扬“圣战殉教进天堂”的歪理谬论时,敢于驳斥戳穿他们的谎言;在发生暴恐案件时,敢于发声,揭露事实真相,声讨暴恐分子罪行;在宗教极端势力干预群众世俗生活时,敢于站出来引导群众;在宗教极端势力企图阻止群众追求现代文明生活时,敢于站出来进行批驳,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作针锋相对的斗争。要明白我们与宗教极端势力之间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没有任何调和的余地,对他们的纵容,就是对信教群众的误导,就是对社会和人民的犯罪,最终自己也将吞下苦果。

        ——必须积极发挥宗教的正面作用。在推进“去极端化”工作中,自治区党委要求用好“五把钥匙”,做到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三管齐下”。其中法治约束突出的是规范和打击,文化对冲突出的是思想引领和氛围营造,而正信挤压突出的是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教义启发信教群众内心自觉,这是现阶段比较直接有效的手段。要加强正信引导,帮助他们澄清认识。爱国宗教人士是推进正信挤压的重要力量。广大爱国宗教人士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自觉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在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推进正信挤压中大显身手。宗教的社会作用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过程,应该是调动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的过程,既不能只注重抑制消极因素,忽视调动积极因素,也不能只注重调动积极因素,忽视抑制消极因素。要大力挖掘和宣讲宗教中追求和平、化解纷争、亲善友爱等好的思想和积极因素,对一些不合时宜的内容,要从历史背景以及当今时代的要求等方面进行正确阐释,并根据现代生活的要求进行解读。

        ——必须发挥宗教界人士的作用。爱国宗教人士要充分发挥好对信教群众的引领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始终坚持把“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作为对自己的要求和努力方向,争做一名合格的爱国宗教人士。

        张春贤强调,广大宗教界人士要切实增强危机感、责任感,把提升自身素质作为弘扬正信正行、抵制极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关键之举;要注重学习宪法、法律以及党和国家政策,增强是非观念和辨别力,明白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要进一步提高宗教学识水平和讲经解经能力,努力满足信教群众合法宗教需求,揭批宗教极端势力的歪理邪说,做正信正行的积极传播者;要重视学习,特别要学好国语、开阔眼界;要加强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学科技、懂科技、用科技,做勤劳致富、科技致富的表率;要引导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之间平等相待、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做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积极推动者。

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

        张春贤强调,要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改进完善宗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宗教工作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28号文件,以及新修订的《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特别要用好“五把钥匙”,宗教的问题要按照宗教规律去做好工作;保障信教群众合法宗教需求,按照有序、适度、可控原则,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知识的合法渠道;加强宗教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服务管理,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鼓励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的现代生活,挤压非法宗教活动空间,正确区分宗教活动和民族习俗、正常信教和宗教极端的界限,确保宗教活动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加大爱国宗教人士培养力度,制定宗教教职人员中长期培养规划,巩固和完善坚持自治区和地州市两级集中培训、县乡村定期学习培训和根据形势任务进行培训三个层次的爱国宗教人士培训机制;关心宗教人士的生活条件改善。全疆广大宗教人士要倍加珍惜党和政府的关怀,更好地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工作,坚守职业操守,坚持正信正行,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守卫好新疆宗教的和谐健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建设新疆美好家园。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在主持会议时说,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张春贤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基层。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宗教工作的基本认识和总体要求,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加强对广大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在维护稳定、反对分裂,抵制极端思潮,尊法守法,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努力提升各级干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水平,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

        乃依木•亚森、车俊、韩勇、肖开提•依明、白志杰、熊选国、哈尼巴提•沙布开、李学军、马学军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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