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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家成接受调查,曾任司法厅厅长
现年63岁的张家成来自辽宁海城,197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专业研究生毕业。公开简历显示,张家成曾担任鞍山市海城县牌楼公社党委副书记、海城县接文镇党委书记、海城县总工会主席和鞍山市台安县县委书记兼县长。
此后,他担任过鞍山市委常务副书记、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以及辽宁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兼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一级警监。
2012年1月16日,时年60岁的张家成补选为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同日,张家成又当选为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两个月后的3月30日,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免去了他辽宁省司法厅厅长的职务。
2003年4月,一名司法警察领着“弟弟”酒后驾车,在辽宁省新民市大喇嘛乡发生交通事故后殴打群众,妨害交警执行公务,并威胁记者。
据《华商晨报》报道,时任辽宁省司法厅厅长张家成听完事件通报后“震怒了”。他说,作为一名警察,穿警服酒后驾车、肇事,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及司法战线的形象,令人痛心疾首!
报道称,“张厅长斩钉截铁地指出,不管是谁,只要违纪违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张家成简历
张家成,男,1952年8月出生,辽宁省海城市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专业研究生毕业。
历任鞍山市海城县牌楼公社党委副书记;
鞍山市海城县接文镇党委书记;
鞍山市海城县总工会主席;
鞍山市台安县县委书记兼县长;
中共鞍山市委常务副书记;
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
辽宁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兼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一级警监。
2012年1月16日补选为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012年1月16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任命:张家成为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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