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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思想周报 | “贩卖儿童一律判死”是否合理?

澎湃新闻记者 普芮
2015-06-22 09:49
来源:澎湃新闻
思想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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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儿童者,一律死刑?        

        本周席卷网络的头号话题,是一组黑底红字的海报。        

        6月17日起,微信和微博被一条网帖持续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虽然后来证实这是某家婚恋网站的营销活动,但是相关话题还是持续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一边是网友们的大声疾呼,要求以命抵命,严惩人贩,另一边是法律学界、社会学界从专业角度提出的各种不同意见。

        争论首先聚焦于“贩卖儿童者,一律死刑”这一倡议的重刑程度上。在署名伯通的一篇文章《该判死刑的不是人贩子,而是“民意”》中,作者引用数据称,2010年至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7719件,对12963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重刑率达56.59%。而2008年至2012年,故意杀人罪的重刑率为82.02%,绑架罪的重刑率为79.33%,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重刑率为44%。强奸罪、爆炸罪、强奸罪和涉毒罪的重刑率在30%以上。

        对比可知,目前拐卖妇女儿童的重刑率,在恶性犯罪中已然仅次于故意杀人和绑架,比黑社会还高,更是远超强奸犯和毒贩。严刑峻法却仍然无法阻止恶行的层出不穷,原因何在?作者引用法学泰斗贝卡利亚的话:法律的震慑力,源于承担犯罪后果的必然性,而非承担犯罪后果的严重性。

        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数据显示,2012年,公安机关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立案数达18532件,但是被侦破的案件仅为3152件,破案率仅为17%。这个数据,远低于国内年均40%左右的刑事案件破案率。于是,“一边是排名第三的重刑率,一边是连及格线都不到的破案率。这就是中国拐卖犯罪的现状,这种情况下,就算把重刑率提到99%而且次次鞭尸,又有何益?”相关研究显示,“有刑必判”要比“有刑必重”对犯罪者内心的威慑作用更大。

        重刑还会带来另一个恶果:如果轻罪重罪一样重,那犯下轻罪的人很可能会为了掩盖自己的轻罪,一不做二不休,铤而走险犯下更可怕的罪行。所以如果“一律判死”,那么可能会陆续出现人贩子为了逃避追捕,而把儿童抛尸。法学博士姜晓妍在相关采访中提醒,在一律死刑的条件下,“人贩子就会成为活在刀尖的亡命之徒,可怕且不好抓……更可能的是把被拐的孩子陷入危险境地,也增加警察抓捕的困难”。而刑事辩护律师张培鸿对此建议,“要不要区分一般的拐卖儿童者和幕后的指使组织者?要不要给罪犯在案发前有一个悔改自首中止犯罪减少危害的机会?”

        其次,此番争论亦不可避免地涉及对死刑的永恒讨论。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就旗帜鲜明:对罪行严重的人贩子应当判处死刑,否则不足以震慑此类犯罪。而知名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则认为:对于非暴力犯罪判处死刑,要尽早争取废除。刑法的威慑力实际上是有限的,不要把它神化了,它不是万能的。知名法学教授贺卫方也在微博发声:“不明白为什么还有人那么迷信死刑的震慑作用?其实,执法部门能够追究每个人贩子的犯罪,司法部门能够有效地惩罚绝大多数犯罪,哪怕是犯罪者都只是处以较轻的刑罚,即足矣。动辄使用死刑,看上去很解恨,但实际上会导致更普遍的规避和逃脱。刑罚的效用不在严厉,而在于无可逃逸。”他还举例世界其他国家的经验,很多国家死刑废除后犯罪率并没有随之增加,而是降低了,“一个国家,政府对于犯罪者更理性和人道,就会产生减少犯罪的效果。一片喊杀之下,冤冤相报,温润平和的境界就越来越远。记住孔夫子的话吧:‘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

        在世界范围内以废除死刑为趋势的当下,国人为何依然对死刑有如此强烈的呼声?微博网友@哲学与路 将之归为“极刑情结”:也许是因为“极”刑,是最简单的答案。任何事情,对极端的想象,都最省力,而对权衡的把握,都最费脑。

        这一轮热议的第三方面是,普遍认为目前法律对买方的处罚太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1条第六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众所周知,目前拐卖儿童之所以猖獗,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买方市场持续旺盛。而买方一般不会受到刑法的惩罚,使得购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没有后顾之忧。据中新网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当前,《刑法修正案(九)》即将出台,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这对于更有力地打击买方市场,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这名负责人还坦言,当前惩治预防拐卖儿童犯罪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特点,突出表现在:采取偷盗、强抢、诱骗方式实施拐卖儿童犯罪的发案数量明显下降,大部分被拐儿童系被亲生父母出卖或遗弃,继而被“人贩子”收买、贩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副教授李春雷博士曾经把2000-2013年之间,媒体公开报道的133个拐卖儿童犯罪案例进行了分析,发现有69(52%)个儿童是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卖掉的。无独有偶,2015年1月,山东破获了贩婴大案,37名儿童被救,然而令警方惊讶的是,这些儿童大都是被亲生父母自愿卖到了人贩子手中。

        这就提出了争论中值得关注的第四方面:这些亲生父母,为什么要卖孩子?另一些父母,为什么要买孩子?双方为何选择人贩子作为交易渠道,而不是通过福利院或收养机构?正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儿童监护权转移的需求,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比如丧失生育能力的夫妻,或者受传统观念影响想要更多孩子以延续香火或显示人丁兴旺,但是碍于现行政策、年龄等身体原因不能生育的。刑事辩护律师张培鸿指出,我国现有的“收养法律制度非常苛刻,有很多不近情理的规定,几乎是将所有的收养人视为潜在的犯罪分子来考察和看待,于是促生出一个儿童需求的‘黑市’……不先解决这个问题,一味地加重刑罚,是非常愚蠢的。”

        围绕“如何惩罚拐卖儿童者”的讨论,还可以进一步扩展至“如何制止这类犯罪行为”的思考。美国在摸索拯救被拐儿童的历史上也充满了血泪与教训,或可称为他山之石。从中得出的关键经验就是:儿童信息要联网,失踪警报广覆盖,搜寻行动求迅速。

牛奶商在牛奶包装盒的侧面画上失踪儿童的寻人启事以鼓动民众一同寻找,伊坦本人便是第一个被画到牛奶盒寻人启事上的失踪儿童。

        19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美国,发生了大量类似“伊坦失踪案”(1979年5月25日,年仅6岁的伊坦·帕兹在纽约曼哈顿下城失踪,且长期悬而未决)的儿童走失案件,美国媒体开始深入探讨诱拐儿童问题,抨击美国各州自行其是,缺乏全国范围的执法部门合作。受此案影响,1983年,时任美国总统里根宣布5月25日为每年的美国“全国失踪儿童日”,并在全国范围内组建部门协调各地执法部门。随后,许多国家纷纷效仿,将这一天确立为“国际失踪儿童日”。1980年代中期,美国开始流行持续近10年之久的牛奶盒公益广告行动:即牛奶商在牛奶包装盒的侧面画上失踪儿童的寻人启事以鼓动民众一同寻找,伊坦本人便是第一个被画到牛奶盒寻人启事上的失踪儿童。

        1981年7月27日,6岁的美国男孩亚当·沃尔什在和妈妈一同逛佛罗里达州西尔斯百货商店时走失。他被连环杀手诱拐,两周后,渔民在河渠发现了亚当的头颅。在亚当父母和全社会的呼吁和推动下,1984年美国非营利组织“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成立,开设24小时免费寻人热线,并与美国联邦到地方各级执法部门紧密合作寻人。在协助执法部门处理19.5万件未成年失踪案例中,NCMEC成功找回18.3万名失踪未成年人,寻回比例从1990年的62%大幅提升至如今的97.7%。目前,其搜寻网络至今已覆盖全球22个国家,加拿大、韩国、英国都建立起了类似组织,所有失踪儿童的信息都在这些国家及地区内流通,并还会定时为参与方进行搜寻失踪儿童的专业培训。

        此外,1984年,沃尔玛超市启用了儿童安全警报系统,并为纪念亚当而将系统命名为“亚当警报”。“亚当警报”系统规定,如果家长在超市等地发现孩子不见时,超市须立即封锁出入口对孩子进行地毯式搜寻,并反复播放儿童的容貌和衣着。如果10分钟内找不到儿童,超市即报案寻求警力支持。此后,“亚当警报”已经分布在美国超过89000个公共场合,被众多超市、商场、医院、博物馆等公共设施采用。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已有550多家企业、机构,以及5.2万多家大型超市加入该系统。

        1996年,美国建立了一项简称为“安珀报警系统”的“被绑架或被拐少年儿童紧急报警系统”。当绑架儿童案发生后,该系统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电子邮件、路边电子告示牌等现代讯息传播方法,告知整个社区绑架案的详细信息,发动民众协助提供破案线索。到2005年,全美50个州都设立了安珀报警系统,它能将消息推送到失踪儿童所在区域的97%的居民的手机里。根据美国联邦政府的最新统计数据,“安珀报警系统”至今至少拯救了240名失踪儿童。此外,美国也非常注重“三小时原则”。根据美国2006年一研究表明,遭绑架且遇害的孩子中,76.2%都是在三个小时内遇害的。

        

你知道“中国父亲节”吗?

 儒家网《关于恢复和过好中国父亲节的倡议书》配图

      昨天(6月21日),在众多商家不遗余力的提醒下,很多年轻人为父亲们过了父亲节。这一“父亲节”,起源于美国,定于每年6月第三个星期日。据悉,世界上有52个国家和地区在这一天过父亲节。

        自从国人近些年开始时兴过此类节日以来,父亲节似乎总是比不上母亲节热闹。但时值今年父亲节之际,出现了另一种声音引发关注。

        6月18日,儒家网刊登了一封《关于恢复和过好中国父亲节的倡议书》,举起了提倡过“中国父亲节”的旗帜。何谓“中国父亲节”?倡议书中提到:正是为了褒奖祖辈父辈们的不朽功勋,西历一九四五年抗战甫一胜利,上海社会各界名流,就倡导并拟定以每年八月八日,即“爸爸”的谐音之日作为中国父亲节,而且“八八”两字连缀起来型若“父”字,既展现了汉语言文字的独特魅力,又蕴含着中华文化尊敬父亲的优秀传统,更体现了中华民族在抗日战争期间用血与火凝练而成的厚重历史价值和壮烈精神风范。据悉,时至今日,台湾仍然延续此节日传统。

        该倡议由深圳孔圣堂、北京弘道书院、上海道里书院等十家来自中国大陆的民间儒家社团联合发出。深圳孔圣堂主事周北辰认为,时下国人习以为常乃至趋之若鹜的所谓“父亲节”,源于美国,“对中国人而言,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日子,不具有任何意义,与中华民族、中国文化、中国历史没有任何关联……我们应该过我们自己的父亲节”。“效仿美国等西方国家过他们的父亲节,表面上是跟风、随大流,背后反映的是文化不自信,甚或有崇洋媚外之嫌。”

        《易经》曰:“乾为父,坤为母”。儒家数千年来,视父子纲常为人伦之最。在周北辰看来,近代以来随着反传统及全盘西化的文化激进主义思潮的泛滥,传统父子纲常和人伦大道被刻意丑化,父亲的形象被歪曲成为封建家庭父权专制的代表。“父子纲常的毁坏,成为中国近代以来社会礼崩乐坏道德沦丧的开端。今天,要复兴民族传统文化,首先就要重建父子伦常。”

        而中国人过中国人自己的父亲节——“八八父亲节”——有如下意义:

       (一)纪念抗战英雄,勿忘国耻。

       (二)不过美国父亲节,拒绝“文化殖民”。

       (三)复兴民族传统,重拾父子人伦,在家尽孝,为国尽忠。

       (四)强化父亲作为“一家之主”和“儿女之天”的社会角色定位,警醒每一个父亲都要为儿女付出自己所有的慈爱,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五)有助于重建中国家庭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秩序的建构。

        倡议书最后不忘强调:“必须说明的一点是,中国母亲同样伟大!我们同样倡议、支持并将持续推动以孟子母亲孟母的生日作为中国母亲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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