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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两街道干部以假“拆迁边界图”帮他人骗取拆迁补偿上千万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综合报道
2015-06-24 16:48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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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基层腐败中,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已成“重灾区”。杭州市纪检监察部门6月23日晚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廉洁杭州”披露了一起发生在该市余杭区星桥街道的“小官巨贪”案: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胡小正、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科原科长陈建明帮助有关当事人利用违法建筑、虚增厂房等骗取巨额拆迁补偿款,目前已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起诉书称,胡小正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260余万元,陈建明收受他人财物100余万元。

        2009年,星桥街道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征迁长睦大型居住区建设涉及的土地,由分管城建、土地等工作的副主任胡小正任周扬社区项目工作组组长,陈建明负责拆迁的现场踏勘、监督评估动迁、与企业谈判补偿条件等。

        此后,杭州市纪委接到举报,称周扬社区村民沈建伟、冯永赵(另案处理)为骗取拆迁补偿,在已被铁路部门征用的土地上非法建造大量厂房,胡、陈两人同意对这些建筑物进行征迁补偿。

        纪委办案人员查看征地拆迁红线图(即边界图),起初没有发现问题——两家企业的厂房都在红线内。

        但在对胡小正的家庭资产调查中,办案人员发现端倪:其银行账户资金往来频繁,且数额巨大,还有几十万、上百万元流到证券公司,与其身份、收入不符。

        同时,举报涉及的两处建筑物无法提供权属证明、审批手续,且位置距离铁路较近,建筑物成色较新,没有生产经营的迹象。另外,余杭区城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他们2009年便责令沈建伟、冯永赵拆除以上两处违法建筑物,但沈、冯仍继续建造。

        后经查实,在纪委调查前,胡小正、陈建明等制作假的红线图,把两家企业的违建厂房划入。期间,街道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科原副科长周遥(另案处理)作为厂房征迁经办人,未核对征迁红线图,也未核实违法建筑的建造时间、土地权属等,伙同胡小正和陈建明,向街道书记办公会议隐瞒真相,导致不在待征红线内的两处违法建筑分别获得990余万、260余万的拆迁补偿。事实上,测绘部门保存的红线图并不包括这两家企业的厂房;即便在红线内,新发生的违建厂房也无法得到补偿。

        2009年3月,余杭区城管部门认定星桥街道万乐社区一处国有土地上的3万余平方米建筑物系违法建筑,对沈利峰、叶志易等5人或企业出具“责令30日内拆除”的处罚决定。9月,因当事人未自行拆除,区政府向星桥街道办事处发文,要求强制拆除,但负责防违控违工作的陈建明迟迟不履行职责。

        第二年,铁路杭州东站扩建工程余杭段项目征迁红线涉及沈利峰、叶志易等的部分违法建筑,胡小正、陈建明明知这几处企业系区政府要求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仍出具意见,同意对违法建筑进行征迁补偿,造成国家损失830余万元。

        在2010年4月的一次征迁中,胡小正、陈建明将建在国有土地上的2家企业——杭州市临平地毯厂和杭州美尼肯地毯厂按集体土地的政策进行评估。按照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可以享受远高于国有土地房屋的补偿政策,上述2家企业的拆迁补偿提高到1500余万元。后来,通过虚增厂房面积、虚增地下设施等,又将补偿价格定在2200余万元。

        此外,胡小正还向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赵某提出,以其哥嫂的名义预定该公司在星桥街道开发的一套别墅,并在一个月后转卖,赚取差价41万余元。此后又预定一套排屋,转让后赚取差价50万元。陈建明也通过低价买房转让,赚取差价6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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