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刑法修正案草案再审:在国家考试中替考或入刑

人民网
2015-06-24 22:10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字号

        今天(6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开幕,会议其中一项议程,是继续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记者获悉,草案拟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处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修正案(九)二审稿提出,在刑法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此外,草案还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