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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署发布国电集团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国家审计署网站
2015-06-28 13:3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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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4年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电集团本部及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科环)、国电陕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公司)等9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国电集团成立于2002年12月,2013年底注册资本120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772家,参股公司73家,主要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与电力相关的煤炭能源投资;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等。

        据国电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2013年底资产总额7860.27亿元,负债总额6568.7亿元,所有者权益1291.57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2327.64亿元,净利润123.73亿元,资产负债率83.57%,净资产收益率10.1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11.8%。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该集团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国电集团积极实施企业转型的发展战略,围绕主业积极拓展相关产业,压缩管理层级,强化分、子公司管理职能。审计也发现,国电集团在经营业绩、发展潜力、廉洁从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业绩方面。

        1.财务收支方面。

        (1)2011年至2013年,下属国电科环等9家单位收入多计9.30亿元、少计0.02亿元,成本费用多计9.02亿元、少计2.60亿元,导致3年间多计利润2.86亿元(2013年多计利润0.54亿元)。

        (2)2012年至2013年,国电集团及下属国电燃料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合并报表抵销不充分、存货及在建工程核算不实等,导致资产少计0.37亿元、多计6.27亿元,负债多计6.27亿元,所有者权益少计0.37亿元,其中2013年资产少计0.24亿元、多计1.71亿元,负债多计1.71亿元,所有者权益少计0.24亿元。

        (3)2011年至2013年,下属国电河南电力有限公司、陕西公司、国电四川电力有限公司超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326.47万元,其中2013年180.53万元。

        (4)2012年10月,下属国电科环为帮助关联企业国电宁夏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宁夏)减少亏损,要求所属国电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光伏)安排业务往来单位购进国电宁夏生产的远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多晶硅料,加工为光伏产品后,再由国电光伏全部购买,从而为国电宁夏承担亏损5285.2万元。

        (5)2011年6月,下属国电光伏为完成利润指标,采用低价购买生产原料后高价卖出的方式,实现利润9000万元。利润考核后,再向原料供货企业返还相关差价及税费等1.22亿元。

        2.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决策部署方面。

        (1)截至2013年底,下属国电蒙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林白铁路未批先用土地322.11公顷,其中农用地226.6公顷。

        (2)2010年至2013年,下属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燃料有限公司的12家煤矿超核定产能生产煤炭4507万吨,取得收入81.29亿元,其中2013年1185万吨、收入17.72亿元。

        (3)2012年至2013年,下属国电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煤矿在未获得采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生产销售煤炭3015.67万吨,取得收入43.55亿元,其中2013年19.87亿元。

        3.内部管理方面。

        (1)2008年1月,下属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为获取“上大压小”容量,在未报国电集团批准的情况下,与有关地方和电力企业签订收购协议,并支付“上大压小”容量补偿款1.94亿元,超过国电集团最高指导价约7750万元。

        (2)2011年,下属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在未经地方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两个风机制造项目,涉及投资7762万元。由于预期效益不佳,目前均处于停工状态。

        (3)2011年5月,下属国电集团西北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北分公司)违规将办公楼建筑面积从国电集团批复的2.5万平方米扩大至4.49万平方米,并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建设。国家出台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定后,项目于2013年10月暂停施工,累计完成投资6210.66万元。

        (4)2011年5月,下属国电咸阳煤电一体化公司未经国电集团批准,出资654.5万元成立煤炭公司,由于未列入国电集团年度投资计划,缺乏后续建设资金,项目在累计完成投资4922万元后,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5)2010年1月,在未落实国电集团有关要求的情况下,下属国电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发电公司)自行决定出资2000万元参股宝麟铁路。

        (6)2011年6月,下属国电光伏控股的国电晶德太阳能科技(宜兴)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向宜兴佳丽娜科技有限公司出借资金1.4亿元,用于该公司收购国电光伏持有国电晶德太阳能科技(宜兴)有限公司40%的股权。

        (7)2010年至2012年,下属国电科环控股企业江苏德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违规向公司高管亲属控制的3家关联公司采购9522.05吨普通钢材,支付价款比3家公司采购钢材的成本价高出454.48万元。

        (8)2009年至2010年,在未取得国电集团正式批复的情况下,下属国电陕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出资7500万元收购了甘肃白龙江凉风壳等4个水电项目。

        (9)2008年至2013年,下属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超出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国电科环招标代理费、无依据收取招标单位会员费共计3708.35万元,其中2013年395.89万元。

        (10)2010年至2013年,下属英力特公司等8家企业共有1201份工程分包和设备物资采购合同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或未按综合评分选择中标单位等问题,涉及金额81.94亿元,其中2013年未按规定公开招标513份,涉及金额33.21亿元。

        (11)2013年,下属英力特公司违规与英力特大厦室内装修工程一标段、三标段的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合同,让两家中标单位互换施工范围,涉及合同金额5827.47万元,由此增加费用116.8万元。

        (12)国电集团15家下属单位存在财务软件不具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数据接口、上下级财务系统未实现互联互通等问题。

        (二)发展潜力方面。

        1.2008年10月及2009年3月,下属国电宁夏在国电集团批准之前签订多晶硅项目的设计和设备采购合同。截至2014年6月底,国电宁夏多晶硅项目完成投资22.25亿元。由于国内多晶硅市场变化,项目技术相对落后,2012年国电宁夏多晶硅项目停产,截至2014年6月底累计亏损6.4亿元。

        2.2008年至2011年,宝鸡发电公司6号火电机组项目于2011年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截至2014年6月底,累计投资24.6亿元。由于该项目未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不能并网送电,造成资产闲置,并增加公司财务费用2.52亿元。

        3.2009年1月,下属国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将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林白铁路项目,拆分为两个项目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截至2014年7月底,林白铁路完成投资15.14亿元,因配套建设电源项目进展滞后,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4.2008年至2009年,下属国电陕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出资7585.17万元,收购南江河梯级水电等2个项目。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等,2个项目均已停工缓建。

        5.2011年7月,下属国电贵州电力有限公司出资2.68亿元收购贵州省中柱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由于前期调查不充分,该项收购所含新扩矿区采矿权存在不确定性。

        6.截至2014年7月1日,国电集团有14台总装机容量554万千瓦的火电机组未能完成脱硝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未达到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

        7.下属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自2010年11月投产以来,废水排放不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8.2010年,下属国电永寿煤电一体化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22亿元收购碾子沟煤矿55%股权,截至2014年6月底,碾子沟煤矿180万吨/年产能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环评批复。

        (三)廉洁从业方面。

        1.2013年,下属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会议费名义虚列支出143.54万元,用于购买高档烟酒及礼品。

        2.截至2013年底,国电集团本部及9家下属单位,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33辆,涉及购置金额1557.15万元。

        3.截至2014年6月底,下属英力特公司综合办公楼人均建筑面积约119.15平方米,超出规定标准。

三、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署2012年对国电集团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电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煤矿项目建设实际用地12.86万亩未经审批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相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国电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相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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