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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撞散马自达肇事车时速超195km,咋开这么快仍无定论
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十八频道官方微博6月29日消息,据“6·20”宝马肇事案女死者家属称,警方已向他们公布了石杨路肇事宝马车在肇事时的车速为195.2km/h,至于当时为何将车开到如此之快,尚无定论。家属表示,不准备协商解决,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南京交警官方微博发布的案情通报称:2015年6月20日13时53分许,发生在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叉路口的交通事故,经警方对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检验鉴定等方面的调查和证据收集,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王季进驾驶牌号为陕AH8N88宝马轿车在道路上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经鉴定,车辆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为195.2km/h),在直行、左转信号均为红灯的状态下,从左转弯车道直行通过路口,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多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且事发后弃车逃逸。
通报称,王季进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认定王季进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警方透露,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被警方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此前,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进行过多次案情通报,澄清被抓男子王季进就是肇事驾驶人。警方还称,案发现场发现的白色粉末经检验为淀粉类,并非毒品;而肇事者在派出所受到审查时被戴头盔,是因为其情绪激动用头撞墙,并试图咬民警和特勤人员。
关于车速问题,警方人士在接受现代快报采访时表示,从监控录像可以发现其并非一路狂奔,“一路上,他的车速确实要比身边车辆快一些,但并没有出现狂奔的现象。”
端午节(6月20日)当天13时53分,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路口,一宝马车由西向东高速闯过红灯,撞碎由南向西左转行驶的马自达轿车,马自达车内一男一女被撞飞当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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