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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厅|交通安全:城市需重视道路交叉口的隐患

刘干
2015-06-29 22:5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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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一个道路交叉口,都可谓城市交通系统的要塞。它是城市道路交通中各种交通参与方式的交汇点,也是交通行为的冲突点和交通事故的多发点。据世界范围内的统计,城市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中,道路交叉口事故的占比高达30%-80%。我国近年来的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交叉口交通事故有逐渐上升的态势。

        不妨回顾一下近年来发生在城市道路交叉口的几起重大恶性交通事故:

        2012年7月27日,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和金梭路交叉口,一辆水泥罐车和一辆满载着工人的机动农用车相撞,当场造成7人死亡。

        2014年9月16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一辆失控的货车闯过五一路和林园路交叉口撞上一辆黑色速腾轿车后,横扫了路北边的公交站台,导致14人死亡。

        2014年10月19日,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钱江世纪城丰二村一村道与飞虹路交叉口,一辆包括司机在内载有9名乘客的微型面包车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车子一头撞向路口的红绿灯与路灯柱子,事故造成3人死亡,多人受伤。

        2015年6月20日,南京市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叉口发生一起震惊中国的恶性交通事故,一辆宝马轿车将一辆马自达轿车撞击成碎片后多车相撞,2人死亡,多人受伤。

        从我国城市道路交叉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可见一些当下普遍的交通安全隐患特征。

        其一,城市道路交叉口为机动车驾驶员提供了快速通过的条件,习惯性快速通过交叉口,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从“620南京车祸”可以看出,一辆速度过快的车辆正面撞向另一辆速度较快的车辆侧面,导致瞬间车辆解体并碎片飞散。

        十次事故九次快,交叉口交通事故死伤惨重,原因之一也是速度过快。观察中国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的组织,可以发现其共同的特点是,标志标线、信号灯的设计和设置,是为机动车的快速通行效率而服务的。其大体结构是:笔直的道路前方,是宽阔而规则的交叉口,或单一,或缺乏必要的危险警示类标志,几条斑马线垂直于车辆停止线,长长横臂的信号灯挑挂于半空。机动车驾驶员在这样的交叉口,通常以“绿灯”为通行原则,为“绿灯”马首是瞻,加油门快速通过。更有些城市,在信号灯设置的同时,增加了颇受争议的倒计时器,为驾驶员提供了分秒必争的所谓高效率服务。日积月累,快速通过交叉口成为司机的一种驾驶习惯,可谓恶习。

        其二,城市道路交叉口,沦为各种交通参与者混行的场所,险象环生的混乱秩序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在很多交叉口交通事故中,由于秩序混乱,导致事故成为必然,甚至因秩序拥挤而产生连环碰撞,波及更多受害者。

        以服务小汽车为理念的交叉口交通组织设计中,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权利往往没有被考虑。诸如:行人在路口缺乏宽敞的停留空间,在通过路口时没有充足的通过时间;非机动车在路口失去连续通道,只能在本应仅限行人通行的斑马线上骑行;本就狭窄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在交叉口与机动车道平面交织,缺乏慢行交通语言的提示告知。在这样的交叉口,各类交通参与者经常争先恐后地竞争通行权,把安全抛到九霄云外,显现交通素质的低下。

        其三,城市道路交叉口,缺乏必要合理的安全防护设施,将弱势交通群体暴露于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上述案例中,张家口市和杭州市发生的交通事故,均因车辆失控的偶然性事故,导致惨重的人员伤亡。在安全管理理论中,安全是相对的,事故是绝对的——在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之下,其它偶然情况一旦发生,就可能演变为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和事故的关系亦然。

        在一些城市道路路口,可能发现这样的情况: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的隔离设施断断续续设置,或根本没有;行人过街前和二次过街的等待区没有防护设施;距路口较近的公交站台,随意设置在路边,且没有任何候车防护设施;绿化带或护栏的端头没有醒目的标志设施;交通或电力设施的杆件设置于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通行区域里;交通标线模糊不清,交通标志和信号灯视认不清;路口掉头、路口坡道、路口转弯等交通行为,没有配套警示防护设施,等等。设计与设置生命安全防护设施,主动预防交通事故,并减轻交通事故发生时的伤害,是交通参与者对道路交叉口环境的要求。

        
        “620”南京车祸的石杨路与友谊河路口,以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为目标的典型中国城市道路交叉口

        梳理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安全隐患的特征,我们能清晰认识到,在交叉口运行系统中,安全是交通参与者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权利,也是交通秩序的依附,更是交通效率的抓手。

        交通行为的冲突点和交通事故的多发点,复杂状态下的交叉口交通组织,必须具备基于安全的精细化设计、基于品质的防护性设置。在道路建设“三同时”安全评价体系中,交叉口的安全评价应是关健点。

        首先是,法定的交通信号(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根据道路交叉口在区域交通系统中的位置和功能,统筹兼顾各类不同交通参与者,尤其是使机动车驾驶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谨慎通行,养成向弱势交通参与群体让行的良好习惯。

        其次是,要充分调研道路交叉口各类交通参与者的真实通行需求,匹配道路资源,让使用通道连续无障碍,以维持长期秩序,提高交通行为素养。

        最后是,要创新应用于道路交叉口安全防护设施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方法,以最大可能保护生命为理念,以事故发生前主动预防避免、事故发生时被动防护减轻伤害、事故发生后快速安全撤离为原则,设计和设置科学合理的防护设施。

        近年来,我国交通管理和设计领域出现了新风向,较多的管理者和学者提出了绿色城市交通的理念和目标,并开始付诸计划和行动。先进的城市道路交叉口安全化、品质化、精细化的设计和管理方法得到重视,这些需要逐步引进,并结合中国各城市的实际情况吸收利用。

        道路交叉口是保障城市密集路网通畅运行的节点。无论交通事故如何多样,具有何种不确定因素,向道路使用者提供安全的交叉口交通环境,都是实现城市交通目标的基石。

        
        荷兰阿姆斯特丹,平衡各类交通参与者通行权利的精细化高品质城市道路交叉口

        (作者系江苏省城市科学研究会城市综合交通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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