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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抗议”中国在东海建采气设施,中国外交部:无理要求

澎湃新闻记者 沈靓
2015-07-07 19:0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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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日本共同社7月6日报道,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当天在记者会上表示,已确认2013年6月以来中国方面一直在“日中东海中间线附近推进新天然气田开采的相关设施建设”,向中方提出了抗议。

中国外交部7日对此回应称,中方有关活动完全位于无争议的中国管辖海域,日方提出所谓“抗议”没有任何道理,中方不接受日方的无理要求。

中国外交部此前曾就日本抗议中方在东海“中间线”附近开采气田表示,不会接受日方所谓的抗议,中方在中国管辖海域进行开发活动无可非议。

关于日方单方面声称的“中间线”,中方从未接受。有关正在建设的气田地点的具体数据,菅义伟仅表示:“如果公开(数据)可能会妨碍今后的信息收集及外交交涉。在此不作回答。”

《产经新闻》6日刊文称,中国在东海的开发工作正急速展开,“仅仅在国会围绕解禁自卫权和修宪等问题空谈,怎么能在中国面前保卫东海天然气田。希望日本政客赶紧反省”。

日本认为,由于春晓油气田距离“中日中间线”仅5公里,因此在该地区的大规模开采会导致吸聚效应,由此日方利益会受到损害,因此日本抗议中国的单方面行动,要求中国停止开发。

公开报道显示,中日两国于2007年4月6日在北京召开东海油气田开发问题技术专家会议,就双方都可能接受的共同开发的技术性问题进行具体磋商。中日外交人士称,中方已提案要求日本接受其单独开发春晓油气田,日方对此明确表示反对。中国外交人士指出,春晓油气田开发是在中方与日方没有争议的中国近海进行,日方根本无权干涉。

2008年6月18日,中日双方同时公布《中日关于东海共同开发的谅解》,协议主要内容:准许日本在包括春晓在内的多个项目上的投资并按比例获得收益。

2010年1月18日,时任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阐述了中方在东海问题上的立场,强调指出,中方对春晓油气田拥有主权权利。原则共识规定,日方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出资参与合作开发,这与共同开发有本质区别。中方将坚定维护在东海的正当权利。

2010年9月,钓鱼岛附近发生中日撞船事件后,关于东海油气田开采的协商中断。

2012年12月下旬,中国海监飞机在春晓油气田巡航遭日机拦截,中国国家海洋局和外交部分别提出抗议,称日方采取了“有意识升级事态的无理行为”。

2013年7月中旬,日本媒体报道称,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正在准备向中国政府申请新开发东海七处油气田。当时已经是日本官房长官的菅义伟曾在记者会上表示,日本政府正在向中方确认情况,“如果是中国单方面开发,日方绝对不能容许”。

春晓油气田是中国在东海陆架盆地西湖凹陷中开发的一个大型油气田,距上海东南500公里,距宁波350公里的东海海域,所在的位置被专家称为“东海西湖凹陷区域”。这个目前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田,由4个油气田组成,除春晓外,还包括平湖、残雪、断桥和天外天等油气田,占地面积达2.2万平方公里,相当于2/3个台湾省。探明的天然气储量达700亿立方米以上,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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