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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仁宇:“卢沟桥事变”后的蒋介石

黄仁宇
2015-07-08 14:5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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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沟桥事变”发生在深夜,蒋介石之反应见于次日日记,现已公布部分,只有以下两段,显见当中文句有被剪截或遗漏之处:

倭寇已在卢沟桥挑衅矣。彼将乘我准备未完之时使我屈服乎?或故与宋哲元为难使华北独立乎?

倭已挑战,决心应战此其时乎?(1937年7月8日。《大事长编》与《秘录》所摘全部相同)

既然两段都以疑问号终,只有此中省略的或未写下的文句才能表示他实切的反应。当日他的为难可想而知。如果环境容许,他当然希望将对日战事拖延下去。自1935年以来在中日冲突中时间愈见得对中国有利。1936年两广称兵失败后全国之统一达到前所未有之程度。而蒋之空军扩展计划尚需一段时间完成。

蒋在1937年2月5日接见《大公报》之张季鸾及《申报》之陈景韩亦提及整理军政,延揽各省人才,由近及远,尚需三年至五年。但即在此时期,民间要求对日作战之情绪已如火如荼,如果政府再有任何忍让或即缺乏积极的行动,必为民意所不容。

“卢沟桥事变”由于日本驻屯军在夜间演习时一名士兵失踪而产生。要是过去类似情事重见叠出均被日人用以称兵而作为提出要求之借口,则此次事件更为特色。

1937年7月7日夜10时30分演习时据称有人向日军实弹射击,中队长立即停止演习集队点名,此时发觉一名兵士失踪。虽即据日方记录此兵士志村菊太郎已于二十分钟后归队,但只因此事已向上级报告,于是上下混同,无人认错,立意要追究实弹射击之由来。全大队已得有联队长之许可开始向永定河岸中国军之阵地攻击,企图捕俘作证,以作交涉之借口,并于天明前要求入宛平检查。战后在东京国际军事法庭之被告证人则称向日军射击者为“学生”、“第三者”、“共产党人”。

蒋介石在7月19日发表他的“四点最低立场”时即已提及:“这次‘卢沟桥事变’发生以后,或有人以为是偶然发生的,但一月以来对方舆论或外交上直接间接的表示,都使我们觉到事变的征兆。

而且在事变发生的前后还是传播着种种的新闻,说是什么要扩大塘沽协定的范围,要扩大冀东伪组织,要驱逐第二十九军,要逼迫宋哲元离开,诸如此类的传闻不胜枚举,可想见这一次事件,并不是偶然,从这次事变的经过,知道人家处心积虑谋我之亟和平已非轻易可以求得。

眼前如果求平安无事,只有让人家军队无限制地出入于我们的国土,而我们本国军队反要忍受限制,不能在本国土地内自由驻扎,或是人家向中国军队开枪,而我们不能还枪。换言之,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已快要临到这极人世悲惨之境地,这在世界上稍有人格的民族都无法忍受的。”

(1937年7月17日蒋介石庐山讲话)

既然如此,为什么在他7月8日的日记蒋仍用三个疑问号质询自己?

日记分两段。第一段又提出敌方行动包含两种可能性:一是敌军全面进犯,消灭南京政府之一切军事配备,席卷大陆。一是扩大塘沽协定的范围,增强驻屯军在华北的地位。在他看来,由日方主动而采取第一路线的公算不高。日方之着眼在不战而屈人之兵。

当1936年夏日本借成都事件与北海事件要挟时,曾由驻华大使川越茂向蒋提及如此类案件不得完满解决,日本将占领青岛及海南岛。蒋即在当日日记里写出:

倭寇威胁间接甚于直接。若无卓识能力,鲜不为其所撼也。(1936年9月17日)

数日之后他与吴鼎昌、王世杰论外交,又留下以下之记录:

余始终认定倭寇此时尚不敢与我正式战争,不久彼必觅一回转之途径也。不过我早准备整个之计划,如战事一开,决为长期战争,以期最后胜利耳。(1936年9月25日)

日方之企图似在巩固华北之地位。蒋介石在《敌乎?友乎?》(1934年12月)文中推测日本之真正敌人为苏联。其所以在华北孜孜经营者,旨在保持侧背之安全。而蒋亦无意为俄打先锋,而希望在日俄冲突之过程中发展中国之实力。

在这大前提之下,只要对方不强迫其承认满洲国,彼亦愿意将此东北问题搁置不谈,但须日本保证不再侵犯中国之领土与主权,并取消塘沽协定,此亦即他与川越谈判之基本条件。一年之前他曾写出:

在中立原则上而不妨碍倭之抗俄程度以内与之谈判。(1936年3月3日)

“西安事变”之后此情形已不可复再,但他仍提醒自己:“而最要者,在使共党明了中国抗日须以中国为本,而非为其他国家抗日也。”(1937年6月1日)直到“卢沟桥事变”之前夕他仍未放弃“全师为上”之宗旨。他的日记里有此一段:

中国应具必战之决心而后可以免战,必如是乃得达成不战而收复失地之目的。(1937年7月1日)

至此距事变只六天。以后看来,无论对内对外,此种公算均极渺茫。只有7月8日日记之最后一句“决心应战此其时乎”才切合事实。所以写下这段之次日即7月9日,他命令孙连仲等所属之四个师开往华北,向保定等处集中。

澎湃新闻经授权摘编自《从大历史角度读蒋介石日记》(黄仁宇著,九州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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