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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一广告公司公开视频指控职工遭城管围殴,城管和警方否认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魏凡
2015-07-09 07:27
来源:澎湃新闻
直击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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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位租赁合同上显示,租赁到期日为2015年11月29日。
病历上显示,广告公司女员工因胸部外伤抽搐。

因阻止城管拆除广告牌,湖北宜昌一家广告公司员工7月3日晚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

宜昌市超人广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莉7月8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公司的广告牌尚在合同期内,并未收到相关整改通知,城管执法时也没有出示执法依据。

朱莉说,数十名城管执法人员粗暴推搡、抢夺手机,员工稍有反抗便遭围殴,致使公司近20余名职工不同程度受伤。

宜昌市城管委副主任张文新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现场没有打人,由于广告公司工作人员蓄意冲击安全作业区域(拆除现场),双方发生了肢体接触。”

广告公司向市委市政府递交情况说明

朱莉告诉澎湃新闻,公司职工与城管发生冲突一事发生在7月3日晚上。

她提供给澎湃新闻的多段现场视频中显示,在一处桥体上,数十名身着城管制服、头戴白色钢盔的城管执法队队员形成一道人墙,将广告公司员工往下桥方向大力推搡,并大声吼叫着“请你出去”。其中,一名员工稍加反抗,十余名执法队员便将他团团围住,拳脚相加,不时有员工高呼“打人了”、“救命”。

该公司出示的员工病历资料显示,主诉“胸部部外伤疼痛,抽搐1小时”,体检结果为“食指肌力5级,四肢抽搐”,而初步诊断结果为“软组织挫伤”。

该广告公司向宜昌市市委市政府递交《夷陵大桥广告拆除情况反映》,其中写道:“2015年7月3日深夜,在我公司未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伍家区城管局对该广告位进行强制拆除。等我公司人员赶到现场要求对方出示拆除的相关文件和执法依据时,被其调遣近百人对我公司手无寸铁的员工进行疯狂殴打,并采取关路灯,抢相机,砸手机的蛮暴方式毁灭证据,终致我公司二十余人受到不同程序的伤害。”

该广告公司整理的《城管暴力执法强拆夷陵长江大桥广告位事发经过》文中说,警方赶到现场后,并未对城管的行为进行有效制止,仅是在城管围殴该公司员工时,站在外围限制其他员工进入;而当该公司部分被殴打员工进行反抗时,被警方用手铐拷走。

城管:没有打人,双方发生肢体接触

引起双方争执的广告牌位于宜昌市夷陵长江大桥。

朱莉提供的广告位租赁合同显示:“租赁期为1年,即从2014年11月30日起至2015年11月29日止。”合同甲方为宜昌市桥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桥兴公司),乙方为宜昌市超人广告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远未到期,城管执法队员为何要强行拆除?当地《三峡晚报》7月4日的报道说,“BRT(快速公交)通车在即,为保证其沿线市容,昨晚,伍家岗区政府组织城管、公安、桥兴公司等部门近百人,连夜对夷陵长江大桥东山大道引桥上的三块过期广告牌进行了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按此规定,宜昌市伍家岗城市管理执法局在拆除该公司广告牌之前,应提前向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

但朱莉说:“此前,公司未收到有关部门的任何通知,执法人员在现场也未拿出任何执法依据。”

对此,分管广告牌方面工作的宜昌市城管委副主任张文新7月8日告诉澎湃新闻,“事前已连续三次向桥兴公司下达决定书,并多次约谈该公司领导。由于广告公司属于承租方,因此未向该公司进行说明。”

桥兴公司一名姚姓副总经理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拆迁前几天开了协调会,政府应该会通知(广告公司)的。”但当澎湃新闻追问是否直接通知广告公司时,他以“不方便说”为由挂断电话。

朱莉质疑:“事前未接到任何通知,地方是租赁的,但广告牌的所有权应该是我们的,为什么不直接通知我们?”

对于“广告公司职工遭城管围殴”的说法,张文新予以否认:“现场没有打人,由于该公司工作人员蓄意冲击安全作业区域(拆除现场),双方发生了肢体接触。”

同时,宜昌市公安局巡警支队驻城管局主要负责人朱小东也表示:“确有执法此事,但打伤人(这种情况)肯定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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