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浙江拟用3年整治有偿补课,最高处罚“教师解聘,校长免职”

澎湃新闻记者 葛熔金
2015-07-09 14:57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浙江省教育厅7月8日宣布,该省将从现在起至2017年底,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行为。各中小学校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违反者,一般会予以通报批评、追究学校领导责任等处罚,严重者校长将被免职,相关教师会被解聘开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治理内容主要为六个方面,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前几年浙江也禁止中小学及教师有偿补课但效果并不明显,为此浙江打算通过3年专项治理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各地将组织机关人员、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社会有关人士组成检查组,重点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情况。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丁天乐9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丁天乐表示,加大惩处力度,是这次专项整治的一大亮点。该省教育厅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于情况最严重的,对涉及学校校长予以免职,对教师解除聘用、清出教师队伍。”

近年来浙江也查处了一批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浙江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励如孟介绍,以2013年为例,浙江共查处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385人,其中因有偿补课被查的182人,占到总数的47.2%,杭州也有学校校长因相应问题被免职。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