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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证实正制定网络预约专车新规,出台前会公开征求意见

澎湃新闻记者 周宽玮 实习生 方艾青
2015-07-10 19:1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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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公布。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7月10日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仍在制定过程中,正式出台时将召开新闻发布会。

中国交通报10日也通过其微博发布消息称,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办法》,正在部门间、行业内听取意见,正式出台前还将根据法定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当天稍早,《界面》报道称针对“专车新规”的文件《办法》即将公布,国家将对各种专车平台的资质、服务器、支付协议等做出详细规定,Uber等外资企业将处于不利地位。

报道称,《办法》将包括“专车”在内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业务纳入了出租车管理法规框架体系内,对各种网络租车平台的资质、服务所在地、服务器所在地、支付协议,以及其车辆、驾驶员的资质做出了详细规定。

报道还称,对于预约租车过程中产生的网上支付、电话通信、个人信息录入等多方面行为,《办法》也一一进行了规定,如“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企业监管平台”、“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企业监管平台”、“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以及涉及电信业务的还要通过通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等。

报道显示,《办法》规定,申请网络租车平台资质的申请者,其服务器需要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对于外资租车企业,需要符合外商投资国际安全审查的有关规定;若涉及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个人信息录入方面,《办法》要求任何业务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存储、传输和管理,尤其不能跨境传输和使用,也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敏感信息。

根据报道,依据《办法》上述要求,Uber等外资企业或将处于不利地位,并推测其外国法人独资身份将成为在华运营的最大障碍,目前尚不清楚Uber将如何调整应对。

10日,Uber上海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已获知上述报道,但由于正式规定尚未出台,暂不方便发表回应。Uber创始人兼CEO卡兰尼克(Travis Kalanick)近日曾向媒体公开表示,将在中国单独成立一家公司来运营手机召车等业务;Uber决定为中国业务设立单独的实体、单独的管理机制和单独总部,“我们要办一个真正的中国公司,找到中国投资者。就像我们在各地,有出身中国的总经理一样,我们也应该要有中国股东”。

Uber上述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对于应对“专车新规”,可参考这一言论并直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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