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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确保房地产税不加负

2015-07-18 19:33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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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改革的路径日渐明晰: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规模总体不变的前提下,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从披露的消息看,是将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为房地产税。合并后的房地产税,非常可能将先扩展到个人非营业性住宅,才会考虑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的税收。

但这可能是个美好的愿望。

首先,房地产税是直接税,要求房地产所有人每年缴纳,税收的苦痛感与个税相当。如果真如计划所言,2.6万亿元的房地产业相关税收,侧重在持有环节缴纳,哪怕仅占50%的份额,也要1.3万亿元,扣除目前针对企业所有的和营业性房地产缴纳的以外,针对个人非营业性住宅要新增近1万亿元的税收。

2013年个税缴纳总额才6500亿元,就已然引发舆论风潮。再让国民每年缴纳房地产税,难度可以想见。

其次,理想的税制结构调整,希望在增一项税收的同时降低另一项税收,优化税制的同时不增加纳税人负担。但这需要强有力的外部约束。

中国的现实是政府主导了税收立法,纳税人的意见不易传导到决策层。即便今年修订了《立法法》细化了“税收法定”原则,但也难立竿见影。在这种尴尬的现实下,政府又如何舍得舍弃建设环节和交易环节那上万亿元的税收?

“增一税而不减其他税”,这在中国的税收改革史上并不鲜见。因此,在房地产税立法过程中,政府和人大消除纳税人对增加税负的疑虑是非常必要的,如公开明确房地产税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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