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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推动者谈国务院通过草案:二十年努力走到实质性一步

澎湃新闻记者 李丹
2015-07-30 14:2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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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可能是中国第一部由民间提出、民间推动,由国家来回应的法律。 CFP 资料

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的通过具有怎样的重大意义?将怎样改变中国现状?就此,澎湃新闻记者连线了著名反家暴推动者和研究者、原反家暴网络董事会主席、汕头大学妇女研究中心创始负责人冯媛。

澎湃新闻:国务院通过反家暴法草案具有怎样的意义?

冯媛:草案的通过是非常有意义的,意味着通过将近20年的努力,终于要提请人大审议并通过了。这可能是中国第一部由民间提出、民间推动,由国家来回应的法律。从1996年湖南长沙妇联与公安局联合制定反家暴政策,到2000年湖南省和四川省人大先后通过有关反家暴的决议,地方立法拉开帷幕。到现在,全国大部分的省份,除了上海、广东和西藏以外,都有家暴的专门立法,或多机构的专门文件。妇女推动国家、地方推动中央,走到今天,终于走到了最具实质性的一步。

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妇女NGO的推动。比如2000年反家暴网络成立,当时挂靠在中国法律协会下面。从成立开始,就通过社区试点、医疗试点、媒体工作试点和培训教材的编写,提升机构和专业人员对家庭暴力的认识,通过调查摸清家庭暴力的情况和司法、执法部门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以期能有针对性地应对家庭暴力。

我们现在期待全国人大在审议过程中继续征求公众意见,倾听妇女组织的声音,尤其是能让受家暴侵害的妇女和儿童的声音、诉求转化为法律的设计和考虑,这个法律才能更好地保障家暴受害者权益、惩治和矫正施暴者,同时让方方面面的责任主体,如教育机构、民政机构、公检法承担自己该承担的义务。

澎湃新闻:中国目前的家庭暴力状况有多严重?

冯媛:在中国以不同版本、不同调查方法进行的研究表明,发生在婚姻关系或者伴侣关系(不一定是有正式的结婚登记,但是事实上的伴侣)中的家庭暴力,低的发生比例是25%左右,高的是2/3左右。也就是说每四个人中至少就有一个曾经经历过至少一次亲密关系暴力的一种形式。

家庭暴力是所有的性别暴力中最普遍存在的一种,但是它是所有的性别暴力当中,最为人们容忍、甚至默许,最少被追究责任的一种。因为它发生在家庭成员当中,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有时除了暴力之外,也有亲和爱,还有利益关系、利害关系,所以这些加起来,很少被报告,也很少追究。

再加上过去的法律,对于家庭当中发生的暴力,不到轻伤的程度到不了刑事案件管辖的范围,不到重伤的程度到不了判刑的范围,所以基本上没有受到惩罚。

在世界上,20世纪70年代以前,很多的国家也没有家庭暴力这个概念,也是因为70年代的妇女运动,才让家庭暴力得到了呈现,也是因为妇女运动,才让国家的立法开始注重,把家庭暴力当成刑事犯罪。

澎湃新闻:保障家暴受害者权益,您认为中国最迫切需要改变的是什么方面?

冯媛:在我看来最迫切改变是我们的各级领导。要看到性别平等问题其实是一个关系到中国软实力的问题,不要把它看作一个边缘性问题。性别平等问题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可持续问题,真的是中国和平崛起的一个关键。希望领导能把性别问题纳入到工作重点,因为方方面面都存在性别问题,它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而是贯穿于经济、文化、教育、健康、环境。

澎湃新闻:反家暴法通过会对民间反家暴组织有怎样的影响?

冯媛:可能就是,我们将面临人力的短缺和资源的短缺。我们要对家暴受害者提供支持和服务,还要对有关部门提供增强能力方面的支持,比如培训。希望国家对民间组织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反家暴不仅仅是法律工作者的事情,而是一个多机构的事情,除了法律工作者,也需要社会工作者、心理工作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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