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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厅|发现社会之旅(上):宗族、权力与乡村

尹春涛 牛见春
2015-08-13 21:4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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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宗族冲突,到池溪村祠堂强制性改造,以及文化中心的公共功能,这一系列事件和转折,反映出中国乡村普遍缺乏现代社会的公共事务协商机制。

一、鲤陂:一个延续了140年的民间水利协会

启程:寻找鲤陂

万载之行已酝酿多时。

此前,我们在查阅相关文献时了解到,在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双桥镇鲤陂灌区,存在一个历经晚清、民国和共和国三代,迄今已持续有效运作140多年历史的民间管水组织——鲤陂水利协会。虽然通过阅读文献,我们对鲤陂水利协会的发展脉络及现状已有了一定了解,并曾在多场“乡村转型与多元共治”的公开讲座中分享过这一案例,但我们仍期待去到实地与协会的成员进行直接交流,具体深入了解该协会在动荡的历史变迁中如何延续至今、与其他乡村组织的合作关系等问题。

今年4月,幸得江西社会组织益心益意的引荐和万载县民政局一位热心农村社会工作的官员的协助,我们得以顺利地联系上鲤陂协会会长朱瑞金。

会长亲自修水闸

4月11日上午9点,我们如约来到双桥镇周家村,一路向村民打听朱会长。村民对协会和朱会长都非常熟悉,没费多少周折,我们就找到了协会办公室。很意外,协会办公室大门紧锁,会长居然爽约,不在办公室。

拨通会长电话才知道,协会临时有事,他正在鲤陂干渠修理水闸:原来会长就是一干活的?作为横跨两个乡5个行政村23个自然村的水利协会的会长,统筹协调的事务想必繁杂,可眼下这水闸坏了还得亲自修去,这让我们有点意外。但这正是观察协会的具体工作的好机会,于是我们直接奔赴鲤陂干渠。

湘赣交界地带的山坡谷地,开满了一片片紫云英(又称红花草籽,既可做稻田冬季绿肥,又能用作饲料),百年来受惠于鲤陂的灌溉而旱涝无忧。据文献记载,2003年,这地方发生过一次历史上最严重的旱灾,周围的大部分村庄几乎颗粒无收,而鲤陂灌溉区却获得大丰收。

我们到达鲤陂时,看到朱会长正挽着裤腿叼着烟卷在水渠里检修水闸,有两位协会会员在一旁帮忙。

见证百年鲤陂

这条水渠就是鲤陂的干渠,总长5公里,还有一条3公里长的支渠。在他们干活的前方不远处有一道水泥砌筑的拦水坝,这便是有140多年历史的鲤陂。文献上记载,它始建于清朝同治辛未年,即公元1871年,因灌溉需要,由双桥镇周家村村民发起建造,位于赤兴乡与双桥镇之间,这条河属锦河水系的龙溪支流。鲤陂原为柴陂,由于柴木易腐,需年年维修,1970年,由政府资助水泥改建成浆砌块石溢流陂。

一道拦水坝、一条干渠和一条支渠,构成鲤陂工程的主体,在这百年来风雨飘摇的历史中,有效化解了当地的争水纠纷,保证了这一方水土的粮食生产与安全,至今仍泽被周边近1460亩稻田,受益群众达2000余人。但这一切的实现,实有赖于建立并维持一个有效的合作管理机制。建陂之初,为避免水利纠纷,周家村朱姓大户召集各姓族长商议成立了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鲤陂水利协会,约定了管理、灌溉、维修、收费规章。历经清朝、民国和共和国,一直由村民自主管理。协会原本保留了自成立以来的管理资料,但在文革中大部分被销毁。有形的资料虽已消失,无形的机制依然在有效运作并发挥着作用。

鲤陂水利协会为何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

探寻鲤陂协会生命力的源泉

带着这些疑问,我们一边饶有兴趣的地观察他们干活的情形,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们闲聊。拉拉杂杂中他们提到,鲤陂协会迄今共五任会长,上一任是朱会长父亲,平均每任的时间都长达20年。看今天这情形,可大致明白当会长不是什么肥差,就是一个义务给大伙提供服务的差事,虽有些务工补贴,但远不足以弥补所费工时。联想到协会初期成立时宗族所发挥的作用,今日会长一职从父亲传到儿子,不免让人感到其中确有某种精神的传承——但这绝不是一种无所依凭、抽象而空洞的奉献精神,它更多体现出一种类似共同体自治的精神,以及由此产生的责任感,这也正是当今社会重建稀缺的宝贵资源。

用朱会长朴素的话语或许说得更明白:我到村里要给老表讲,这是我们自己的事,每家都有几亩田,我们要自己管理。

具体怎么管理,随着时代的变化,协会也在不断调整。民国期间,曾采用承包的方式,将鲤陂灌溉工程包给某人,此人再邀3至4人负责工程的日常维护和渠道放水。柴陂的维修(安排各族上山砍柴)、引水渠道的掏淤和水费的征收等重大事项,由各自然村(宗族)委派有威信的人作为代表,每年开一次会讨论作出决定。

人民公社时期,受大环境影响,协会采取了工分制,以生产队为单位组织村民集体清淤,并计工分。

土地承包之后,朱瑞金被选为会长,他认为这种吃大锅饭的方式缺乏效率,对协会的管理方式进行了调整,采取向会员征收水费并分段包干的模式,村民交了水费就不用参与日常的管理和维护。会长、副会长负责灌区统一调度和协调,5名委员分别负责5个村的水量调配和工程巡查,各村会员负责配合。用水高峰实行错峰用水,水先灌溉下游再灌溉中游最后是上游。有效的机制设计保证了分工上的权责清晰,水的分配公正合理,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

协会每年要召开一次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有40-50人参加,包括来自五个行政村的20多名小组长,群众代表、老党员,村两委代表。群众代表一般是选择在当地有威望,能主持公道、化解矛盾的人。从协会会员的构成可以看出协会本身已体现出多元共治的原则。早期是宗族之间的合作共治,各宗族委派代表商议协会重大事项。随着乡村社会结构的改变,协会很自然地与村里不同的权威主体之间形成了合作共治的关系,如村两委和老党员代表的是来自地方法定权力,而村里有威望的村民则代表传统权威。在这个年度会议中,要公开财务支出,协商确定水费标准,明确放水员及协会成员的补助标准,评议协会工作,然后选举新一届协会成员。这一机制保证了村民不是被动接受服务,而是能够真正参与重大决策并监督协会工作。一方面它扎根于传统宗族和地缘共同体自治的土壤之中,一方面这种持续的实践又在不断变化的时代中培育新的共同体自治精神。

朱会长语气平和地叙述着这一切,对他而言,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事,如每日的生活一样平常,并没什么可特别值得夸耀之处。但在这如家常般平实无奇的叙述中,我们感受到协会内在的生命力:那是源自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共同体自治的精神。

协会在其他乡村公共事务管理中的角色

忙活了一上午,终于修好水闸,我们随朱会长回到协会办公室。这栋办公楼是2005年由省民政厅拨款修建。04年之前,协会一直鲜为人知,直到当年世界银行委托专家来做调研才引起当地政府重视,并于2005年正式在县民政局注册为社会团体。

协会墙上张贴了两张责任分工表,除鲤陂水利协会之外,当地还成立了龙骨冲饮用水协会,会长仍是朱瑞金,其他成员各异。分工表中列出的各自的职责相当清晰。旁边的协会宣传栏则张贴着两家协会2014年的财务收支状况表。

不过村里的事常如此,张贴出来的往往是给外人看的,而实际运作可能是另一回事。但上午亲眼看到协会如何做事,领略了会长这种朴实的作风和踏实的服务精神——担任了20年会长依然如此,这些年虽受到外界诸多追捧仍本色不改,因此,与鲤陂协会的初次接触让我们不禁有眼前一亮的感觉。

终于可以坐下来细细交谈。我们更多询问了协会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比如垃圾问题,我们沿途看到干渠周边的环境维持得还算不错,看不到成堆的垃圾,河道也很洁净,可以看到村民在水渠中洗衣服,但主河道旁仍可看到不少垃圾。会长说为了保持水渠的畅通,他们经常对村民讲不要把垃圾扔到水渠中,还亲自买了垃圾桶摆放在水渠附近的小卖部前,村里定期会有人来清理垃圾,因此水渠周边的环境尚能保持。而由于与生活用水关系不大,村民对于自然河道的环境似乎没那么在意,因此还是有村民往河道里扔垃圾,反正大水一冲就都冲到了下游。此外上游山区的农户,因为没人进去清理垃圾,也只能扔在河道里。协会目前只能顾及到水渠周边环境卫生的保护,而乡村垃圾的处理属于另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需要新的动力和新的机制来解决。

协会的另一个功能,准确地说是朱会长的另一个功能——纠纷调解——则显得格外突出。朱会长提到因为管水的缘故,他和周边这些村民都非常熟悉,他脾气又好,办事还公正,因此周边村的村委甚至地方政府遇有难化解的纠纷就经常找会长来调解。我们问会长,他有什么好方法来化解冲突?会长说他对农村的矛盾比较了解,也比较能把握不同老表的特点,针对直爽人说直爽话,不直爽的就委婉相劝,能把话说到老表心里。而政府只知道说上面的规定,村民对此很反感。会长举了一个例子,两家姓刘的农户因为盖房子的几分地发生争执,村干部调解无效,只得请他去。他就跟两家人说你们都是一家人,都姓刘,再这么闹下去,后代之间也因此结下怨仇,有什么好处?会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把两家人说服了,就签订了一个和解的协议。遇到有农户上访的事情,政府也来找他调解,他说上访的农户往往不懂法律,他就给农户解释可以通过什么程序来解决问题,不一定非选择上访的方式。

开放社会中协会与外部的互动

近几年,随着协会的名声逐渐传播开去,协会又多了一项功能,即接待各地来参访学习的团体,其中很多经由地方政府安排下来,尤以水利系统的政府官员居多。因为协会其他委员在完成协会的工作之后都要外出打工挣钱,接待来访者的任务就只能落到会长一人身上。此外,会长还应许多地方政府邀请,去帮忙指导如何建立用水协会。

在我们谈话的当口,会长接到一个电话,某个学校的老师打来的,想组织学生过来参观,体验农村生活。挂上电话,会长无奈地摇摇头:学生来参观,我也不好意思拒绝。显然,这类参访日后只会不断增加。

我们问会长一年下来他平均投入在协会的工作时间有多少?会长说大约4个月,每年冬季开完会,收完水费,安排好冬修的事,他就可以出去做木工。在协会的四个月里,近三分之一的时间是用来接待各种来访。遇到重要的参访团,即便他已去到外地打工,也会被政府叫回来,车票还不一定能得到报销。而协会一年的误工补贴也不过600元,其它都是义务,没有额外报酬,对仍需要靠打工养活家庭的会长来说经济上还是有不小压力。但众望所归,年年选举村民都选他,他也不忍辜负大家的信任。

正交谈中,朱会长妻子过来催饭,会长的家就在协会办公楼旁边。饭厅在朱会长家的堂屋,堂屋正中墙壁上供奉着天地国亲师的牌位,上书“理学堂”三个大字,看来朱会长家与朱熹多少有些渊源。这家人从父亲到儿子,对这一方水土,都有着不计较个人得失的担当精神与责任感,行事却平和、理性而不失温情,令人感佩。

饭桌上,会长拿出自家酿的米酒招待我们。酒性之烈超乎我想象。牛老师却兴致颇佳,酒过三巡他就嚷嚷着以后要经常来打扰了,还忍不住替朱会长的生计操心,耽误这么多时间,家里的生计怎么办啊?提到这话题,在一旁默不作声的朱嫂看了一眼丈夫忍不住嗔怪了一声,但也没多话。朱会长仿佛心领神会般说道:我老婆还是很理解很支持我的,每次来人吃饭,我说就到家里吧,家里干净,她都没怨言的。牛老师不依不饶:人家理解那是人家的好,你还是得多想想家里的事,不然这样不可持续。

我们又提到今年想在这里举办研习营,并请朱会长分享他们的经验,尤其是他们如何指导其它地区建立用水协会,在缺乏自治传统的地区,能否取得同样的效果?会长说:那欢迎啊,你们可以住在我们的生态农庄。朱会长所说的生态农庄是以合作社的形式创办的,朱会长是法人代表,投资者是村里花炮厂老板。因为生态农庄修在水库边,村民大多在水库里养了鱼,可以供给农庄消费,于是村民便以折算入股的方式合作,具体股份构成比例过几天将专门召开社员大会共同商讨,朱会长作为法人将主持讨论。生态农庄自去年开始建设,现已正式对外营业,农庄具体经营承包给花炮厂老板,社员可以在农庄工作。协会吸引的来访者又可成为农庄的潜在客户,比如我们这样的。如此,协会的网络资源得到利用,村民与老板共同受益。

“毛主席”的启示

午饭后,会长特意带我们去看水库边的生态农庄,位置极佳,风景甚好。一进农庄大门,迎面矗立的一尊毛主席塑像提醒我们:这里是红色革命老区!

当然,这让我们愈加清醒地意识到:在当下的中国社会,一个民间组织要想获得健康持续的发展,必须正视与权力的关系。与权力之间如何既能有效协作,又能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这是事关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大事。而鲤陂协会之所以能从清代延续至今,与他们在处理与权力的关系方面所积累的智慧亦不无相关。

早先,宗族力量强大时,协会与各大宗族有良好的合作,当国家权力深入乡村,协会又与代表地方权力的村支两委形成了新的合作机制。而作为权力机构,如能真正尊重民间力量,赋予民间组织参与村庄公共事务以合法身份,将更有效地实现对社会的治理。

二、被改造的祠堂

2006年4月26日,在江西万载县发生了一起宗族之间因墓地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冲突事件。当地政府介入后,动用武警力量,才避免了一场大规模械斗。事后,当地政府认为宗族组织“已对基层政权的稳固、社会秩序的稳定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构成重大威胁”,因此决定多管齐下,取缔宗族活动,将祠堂改造为文化活动中心。关于该事件的详细报道可查阅“江西宗族纠纷险变械斗,政府清理祠堂惹争议”。

去年11月,我们在山西蒲韩乡村举办的“转型中的乡村文化及人文价值探索”研习营中,曾围绕这个案例有过激烈的讨论,探讨宗族之间发生冲突的原因,有效处理冲突的方法,以及如何推动宗族组织的现代转型等等问题。

今年4月的万载之行,我们通过当地民政局联系了那次事件中的一方,潭埠镇池溪村丁氏祠堂理事会成员,就我们关心的问题,如祠堂变活动中心后的运营状况如何,宗族在其中发挥什么作用,活动中心与宗族及村委之间的关系等,与丁氏宗祠理事会的两位成员进行了详细交流。

这次调研,为我们一直思考的传统自组织转型与多元共治的思路,提供了不少灵感和启发。

从万载县城驱车沿312国道往西北方向,经过双桥镇,再折向西南,过株潭镇不远即抵达池溪村。池溪村在行政上隶属潭埠镇,交通位置恰处于株潭镇与潭埠镇交界处,紧邻312国道,村民大多为丁姓。当年与他们发生冲突的龙姓属株潭镇。报道中提到“丁龙两姓自祖上就开始通婚,往来一直紧密”,按理说,两姓之间应当有一些冲突协调机制,但不知何故在墓地问题上却如此对立,一方仅根据族谱记载,坚持认定祖坟就在对方的田地内,每年清明都去祭祖,而一方坚决不让,因为是他们的风水宝地,祭祖放炮会破坏风水。双方各执己见寸步不让,险些酿成群体性械斗,这背后的行为逻辑和驱动力到底是什么?就见诸报端的宗族冲突事件而言,因墓地而引起的纠纷确实不在少数。

下了312国道,即进入池溪村地界,丁氏宗祠就建在邻近村口的河渠边,两扇高耸的牌楼式大门,呈八字形侧向而立,围出一个院落,祠堂主体建筑位于院落后方。两扇门楼一扇朝向村口,门楣上可见“池溪文化宫”几个红色大字;另一扇朝向村庄。我们来到祠堂前的时候,祠堂大门紧锁,于是打电话给丁氏宗祠的理事长,他说马上赶到,今天周末,来宗祠的人不多,所以值班的人也休息了。紧邻祠堂旁边有家小卖部,门前围着不少村民打牌聊天,与大门紧闭的“文化宫”恰成对照。

被改造的祠堂:多元混搭的乡村公共空间

过了不大一会儿,来了一位穿迷彩服戴黑墨镜的小伙子打开了祠堂大门,说理事长一会过来,让我们先进祠堂参观。祠堂从建筑形制上看,是三厅两庭的三进式结构,厅堂皆为开敞式,可一眼望到最里面放置祖先牌位的寝殿,寝殿的中墙上赫然挂着毛主席的大幅相片,相片两侧有幅对联:幸福感谢共产党,翻身不忘毛主席。

祠堂里的中厅通常是族人聚会、议事的场所,这里的中厅被改造得象一间开放的“村委办公室”。两柱之间的门楣上悬挂着一横幅:繁荣社区文化、丰富村民生活。两侧墙面上张贴着各种工作宣传海报,左边是“廉政文化进祠堂”,右边是池溪村社区简介,池溪村社区工作职责介绍。

使劲抬头才看到屋顶的横梁上还有块匾,昭示着这里丁氏祠堂的身份。在后来与理事长的交谈中才得知,原来横梁上有很多这类匾额,都是其他地区的丁姓宗祠送来的贺礼,“4.26”事件之后,相关部门派人来清理了祠堂里的碗筷、桌椅,以及匾额,说是为避免村民聚众。理事长一再对我们说:我想不明白,这个匾又不会打架,为什么要烧掉呢?但是没人敢对政府的做法提出异议,因为之前涉事的关键人物都被判了刑。

寝殿除了一幅毛主席像外,还基本保持祠堂的传统布置。毛主席像下面供奉着丁氏祖先牌位,两侧还各有一张供桌,也摆放着丁氏祖先的牌位,供桌下按“左青龙、右白虎”的原则分别悬挂了一幅青龙、白虎的布幔。池溪村有个虎形山,当初导致丁龙二姓发生冲突的墓地就在此山。龙姓根据族谱记载,认定此地是他们六世祖的墓地,尽管已找不到墓地和墓碑,龙姓仍坚持每年清明来此祭祖。而龙姓村民祭祀“祖坟”的地方,被池溪村村民称为“虎头”,按照祖上传下来的观点,这里是龙脉,不能动土和放炮,否则就坏了风水,当地村民将会受到不好的影响。因此池溪村民坚决不同意。从这个祠堂里残留的青龙白虎图,仍可以看到池溪村民对虎形山风水功能的重视。

寝殿两侧墙上有一系列傩舞艺术节的照片。傩舞是祭祀傩神时的仪式性舞蹈,傩神崇拜在万载地区十分普遍,几乎每个村都有自己的傩神庙,傩神的功能大都为驱鬼逐疫、护佑乡里。池溪村的傩舞据说古老独特,因此2008年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当地政府也很看重,希望能借此发展文化旅游,几年前特地支持池溪村举办了一届盛大的傩舞艺术节。据理事长说池溪村傩舞队实际上属于丁氏宗族,傩舞队每年演出的收入中会上交一部分给丁氏宗祠理事会作为宗祠的收入。

在祠堂大门背后的墙角,我们发现了一块被弃置的牌子:池溪村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穿迷彩服的小伙子说,那就是个摆设,从来也没有过什么志愿者。

被改造的祠堂成了一个多元混搭的公共空间,宗族、民间崇拜、政治权力、社区组织齐集一堂,奇异地映射出由各种内外部力量共同构成的乡村多元主体的现实格局。同时,我们也在空间的形态中看到明显的政治权威,它占据了一个家族共同体的主位,使得这个空间内部充满紧张。

文化宫那些事儿

理事长终于现身了,他对我们的到来有些困惑。我们担心有关冲突的事件过于敏感,就重点询问祠堂改造成文化活动中心之后的一些事。但理事长主动提起了这事。他一上来就说:我三十几年的党龄没了!判了我五年!

理事长发完牢骚,介绍了活动中心成立的过程。群体事件后,祠堂被改造成文化活动中心,政府投了点资,配备了些桌椅,买了一个乒乓球桌,平常就是老头子在这里看看书、看看电视。早两年村里管,现在又交给族里了。兵乓球桌现在收起来了,坏了,也没人修,也没人管。

那坏了,村干部没向上汇报?

政府现在不重视了,也不会继续给添置新的。原来搞这些事的是那个县委书记,但是县委书记一换,这事就没有跟得那么紧,有些事情就脱节了。

现在还有老人过来吗?

最近两年文化宫好像取消了。我们早几年还是搞得比较好,那年搞了个傩舞文化艺术节,是村里和我们族上合作搞的,就在这祠堂里搞的。来自全国的很多摄影家都在这里,我们党委书记也在这里,还宣布了开幕,搞了两三天。

那个时候每天都有好多人来,现在少了,还是有人来。今天礼拜天,老头子没在这里。礼拜一,他们就来这里,老人家寂寞,坐在一起,天南地北可以聊聊,看看电视。

现在池溪村60岁以上的老人有多少?

我们这个村庄有500-600人,就是我们这个生产队,96岁以上的老人有三个,还有一个百岁老人。身体好经常来的老人有40-50个。 

这活动中心是谁负责管理呢?

当时就是有个人,给他钥匙,过来打扫一下卫生。政府一年给

2000多,后来就没有了,就是理事会出。实际还是地方的人(族里的人)管。

那村两委管不管?

政治方面还是会管一下,但是没什么要管。

我看那有个牌子,社工站,你们这有社工吗?

(小伙子插话)以前有个从万载来的社工,来了几天就不来了。我也是社工,但没有工资。

(理事长补充)他(指迷彩服小伙子)在乡下比较能干,搞了个乐队,军鼓乐队,办喜事用的,他对傩舞也比较熟,跳得比较好。大学差一年没毕业,在江西农大成人教育。他不会种地了,原来在家里种过地,开过店,当过兵。

政府搞这事,有没有和你们商量?

搞这个文化宫,就是为了不搞宗派。没有商量,就是强制性的。

宗族那些事儿

现在族里搞活动在哪里搞?

我们没什么活动,就是有个傩舞。平常有什么事,基本还是在这里。

那成立这个文化宫对你们族委会有什么影响吗?

没影响。政府搞的,我们还要支持他。文化宫也就是把我们乡下的文化气氛活跃起来。那我们肯定要支持它。这个地方还是我们族里的地方,只是招牌换了。来这活动的也主要是我们姓丁的,池溪村丁姓就这个祠堂,还有姓汪的,姓罗的,他们也有自己的祠堂。外姓的不来,也就是办喜酒时来喝一下喜酒。我们这里一般做生的,就在这里办酒。

那改成文化宫也没什么影响,还有拨款,你们应该很愿意吧。

愿意啊,但现在没有拨款了。

你们族委会现在都有些什么功能?

我们要负责古迹维护,要教育族人在外面不要惹事。在我们本姓里,有些调皮的,乱来的,我们都要管,要说服,要懂法,家族观念在内部还是有些作用。

族里如果有的老人家庭生活比较困难,这个族里管不管?

这个我们没有管,因为我们族里没有钱,管不了。老人家如果到族里提出来儿女不孝顺,族里一定管。第一看看儿女自己能不能自食其力,如果你能自食其力,就要省出来给父母。不听的话,要按在这里打板子,以前打过,现在很少了。现在就是教育。

现在族里都有些什么活动?

要组织祭祖,这个是几年才搞一次,族上有钱就五年一次,没钱就十年一次。上次祭祖有十多年了。那次傩文化艺术节时,我们在庙里打清醮,然后到祠堂吃饭。搞这个活动我们用了19万,一些老板和单位都来赞助。另外,我们每年组织一次扫祖坟,每个地方会派代表来参加。还有修族谱。这个祠堂的房子、傩神庙都是我们自己修的。每年正月我们要跳傩舞,到外面走访,以前正月出傩要出到二三月,出到插早稻。别人会来请,不但是我们族姓请,外姓人也好多来请,要给红包,香烛钱。

这个傩舞与你们族委会是什么关系?

我们姓丁的傩舞就是我们丁姓族人一直维持下来的。傩舞队专门有人管理,这个小伙子就是傩舞队的,傩舞队的钱不会乱用。龙姓没有傩舞,以前有,现在没有维持下去。他们龙姓家里的人请我们去,我们也去。我们这个菩萨是有些迷信,她保佑人平安,不是光保佑哪个姓。我们县政府也请我们去,他们说保佑国泰民安,但他们是把这个看做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别人家里接神不一样。民间还是以带点迷信色彩的东西为主。

无法回避的冲突

我们本想刻意回避那次冲突,但是做不到。理事长和小伙子在交流中反反复复提到那些事。理事长为了这事还被判了刑,龙姓也有人被判刑。但这事并没有因此而得到彻底解决。在理事长坐牢期间,龙姓中的老人还要来扫墓,丁姓族人报了案,公安局来抓了人,但是构不成刑事案,只能放人。

直到理事长出狱之后,县政法委把丁龙两姓族委会负责人和两个村的书记、村长叫到一起协商,才终于达成共识,把这事彻底了结。解决办法很巧妙:为了以后不产生矛盾,不知是谁出了个点子,龙姓族人买了个罐子,到他们认定是他们祖坟的地方铲了些土装进罐子里带回家去,然后说他们姓龙的祖先已经迁回去,以后他们与丁姓就没有什么争议。到现在,两个宗族又和好如初,亲戚还是亲戚,朋友还是朋友。

这该算是个圆满的结局。

从宗族冲突,到池溪村祠堂强制性改造,以及文化中心的公共功能,这一系列事件和转折,反映出中国乡村普遍缺乏现代社会的公共事务协商机制。

地方政府试图以瓦解的方式,来解决现实矛盾,虽然祠堂改造为文化活动中心,带来了一些积极作用,但未能充分地与宗族协商,引导宗族力量发挥活跃乡村文化活动的功能,而是更多动用行政力量自上而下强制推行。

对村民而言,只是被动接受服务。政府有拨款时就搞得风风火火,政府拨款一停就偃旗息鼓,这不仅仅是资金的问题。既然宗族组织能号召族人捐款修建如此宏伟的祠堂,为这个公共空间营造文化活动就不是什么大问题。

当合法性具足,并进行观念和方法的适当引导,通过村两委、宗族组织以及村民中热心文化与公共事业的人士的协力,旧有的自组织完全可以具有满足现实需求的功能。

(作者均系芬芳文化书院研究员。本文首发于芬芳文化书院公众号,澎湃新闻市政厅获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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