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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诈骗增多:熟人放“尾单、朋友价”,钱到手就拉黑

澎湃新闻记者 张婧艳 实习生 沈赟
2015-08-24 17:06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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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工作发布会”上得知,在2015年夏季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中,6月至8月破获利用微信进行网络犯罪75起。

在发布会上,上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工程师瞿伟放表示,从近期上海破获的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情况来看,利用微信实施的网络诈骗、售假及涉黄涉赌等违法犯罪案件有所上升。

朋友圈订旅游被骗十万多元

发布会介绍了两起受害者的案例。

2015年7月,四十多岁的陈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内看到,某旅游公司员工的刘某发布了代理出国游报名,并可享受旅游公司员工内部价的信息。

陈女士在某旅游公司办理业务时认识了刘某,后加其为微信好友便于日后咨询旅游信息。

被“员工内部价”吸引,陈女士发动了7名亲友组团,最终将10万多元的团费以支付宝转账的形式支付给刘某。刘某告诉陈女士,该产品为半年后发团,现在可以自行办理签证等事务。

刘某隐瞒陈女士的是,其已经于今年7月初从旅行社离职,根本无法提供相关服务。付款后,陈女士无法拨通刘某的电话,微信消息也被拒收,经咨询刘某所在的旅行社,才得知其已经离职,陈女士随后报案。

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刘某离职后,仍假借旅行社员工的名义在微信朋友圈内以“内部员工价出国游”招徕游客,待被害人向其咨询时,刘某会要求被害人提前半年报团,并通过支付宝将团费和保证金转账至其私人账户,得逞后更换手机号码,将被害人加入黑名单,销声匿迹。

今年7月底,上海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查获了部分涉案资金,挽回了被害人的损失。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朋友圈里放“尾单”卖假货

据瞿伟放介绍,在利用微信售假的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打着代购的名义,以“尾单”、“工厂价”的低廉价格吸引买家,买家常在未收到货品或所收货品存在问题时,才发现上当受骗。

近期,上海市公安局接到举报,举报人丁小姐称自己通过朋友认识了在微信朋友圈售卖奢侈品的周某,并在周某处以市场价十分之一的价格购买了香奈儿的皮包,收货后却发现皮包为假货,而周某对于自己退换货的要求置之不理。

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售卖假冒奢侈品的信息,并提供各种款式的图片供买家选择,在买家通过图片下单,完成网上付款后,犯罪嫌疑人便会发货。当买家收到货品,发现是假货,要求更换或退款时,犯罪嫌疑人则矢口否认,将买家从通讯录中删除或加入黑名单。

近期,上海公安在上海某商务楼将周某抓获,当场查获爱马仕等品牌的服装、皮包等商品,价值共计人民币三十余万元。

到案后,周某坦言,微信朋友圈私密性强,买家大多为自己的通讯录好友或好友的朋友,易取得买家信任,且展示商品信息图文并茂,买家看不到实物,不容易识别假货,推销成功率高。目前,周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瞿伟放介绍,从近期侦办的案件来看,利用移动互联网平台进行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等网络社交软件中好友以熟人为主、朋友圈相对私密等特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传播淫秽色情图片、视频,售假、诈骗等,因其信息传播速度快,可辨别度低,严重损害了公民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秩序稳定。

从侵害的对象来看,使用“微信”、“陌陌”等网络社交软件的网民,多数信赖好友等关系人,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也为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从犯罪的成本来看,犯罪分子只需要一部能上网的智能手机,无需任何线下活动就能利用网络平台,伪装出各种“掩护”身份或搭建“网店”、“赌场”等场所,伺机实施多种形式的网络违法犯罪,犯罪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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