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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认定期指合约日内开仓超过100手为异常交易

澎湃新闻记者 葛佳
2015-08-28 16:5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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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来,单日仅能开仓交易600手的中国股指期货市场,已令程序化交易员感到“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不过这并不是终点,因为8月31日起,中金所将再降日内开仓“配额”至100手。

此外,8月31日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保持仓的交易保证金,全部调整为合约价值的30%。对这一新政,有业内人士发出感慨:“这哪里是期货交易,已经类似现货交易了,中国金融衍生品发展史应该记住这一天”。

日内开仓交易量一周内“两连调”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28日收盘后宣布两项措施。其中一项便是自2015年8月31日起,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0手的,认定为“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

所谓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单个产品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有读者一定会好奇,开仓100手和开仓600手究竟都是怎样资金量的投资群体?按照8月28日收盘时沪深3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IF1509的价格6402.6、交易保证金20%计算,单个客户一次开仓1手需要38.41万元。这就是说,理论上,同时开仓100手需要3841万元,同时开仓600手需要2.3亿元。

仅仅三天之前——8月25日收盘后,中金所刚刚宣布,自8月26日起,将客户在单个股指期货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600手的认定为“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进一步加强异常交易行为管理。

为何短时间内再作调整?中金所解释说,8月26日新监管措施实施以来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监管效果,优化市场成交持仓结构,中金所经审慎评估决定,调整有关监管标准。

“股指期货新的监管措施政策实施三天来,股指期货成交量有所下降,但市场投机氛围依然较重,市场成交、持仓结构仍需优化。”恒泰期货首席经济学家江明德也认为,中金所再次加大对股指期货市场投机交易的抑制力度,对于维护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必要性。

统计数据显示,8月25日收盘时,股指期货三大品种全部合约的总成交量为302万手;而截至8月28日收盘时,期指合计成交量为175万手,较8月25日下降33%。

非套保交易杠杆率降至3倍

中金所28日公布的另一项抑制股指期货市场过度投机的措施,也与25日的通知内容“系出同门”。中金所称,自2015年8月31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保持仓的交易保证金全部调整为合约价值的30%。

而自8月26日结算时起,中金所已将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保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由当时合约价值的10%,在三个交易日内,逐日提高到12%、15%、20%。

“提高非套保持仓的保证金标准至30%,能有效降低资金杠杆比例,减少价格波动对客户盈亏的放大效应,在当前市场情况下可降低市场整体风险水平。”兴证期货宏观分析师刘文波指出,套保持仓的保证金维持不变,有利于期指风险对冲的功能更好发挥。

简单来说,8月25日结算时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仓的交易保证金为10%,不计算期货公司的加点,期指交易约为10倍杠杆;到了8月31日结算时,交易杠杆将降至3倍左右。同样是用8月28日收盘时沪深3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IF1509的价格6402.6计算,保证金水平在10%时开仓1手需要19.2万元,20%保证金是38.41万元,30%保证金则是57.62万元。

为何要责难期指?

从2015年6月15日至今,伴随着上证综指的大幅震荡,股指期货作为风险管理、风险转移的市场工具,再次被放在了风口浪尖。中证500期指被“公认”为多空搏杀的主战场。

为了净化市场氛围,中金所接二连三发布各种措施来限制股指期货过度投机,包括单日开仓交易量、撤单次数、自成交、提高保证金率、提高平今仓手续费等等。但在此期间,A股市场也反复上演着千股跌停、千股涨停的千古奇观。

其实,对于中金所自7月以来的多项“救市”举措,市场人士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期货交易者和期货业内人士大多认为,股指期货并非洪水猛兽,期货影响现货的理论实属匪夷所思,如此限制市场不仅是本末倒置的行为,更令股指期货的对冲风险功能荡然无存。但很多并未参与期指交易的A股投资者,每每听到中金所又有新规便会拍手称道,认为那些做空市场的就是“坏分子”,理应被束缚住。

中金所并不排除在新规落实后,继续出台其他监管措施来抑制投机的可能。中金所表示将继续跟踪评估措施实施效果,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抑制市场过度投机,促进股指期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以下为中金所公告全文: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今日(28日)宣布两项措施,上调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严格异常交易行为监管,进一步抑制股指期货市场过度投机。

此前,中金所于2015年8月26日采取股指期货一系列严格监管措施抑制市场过度投机,实施以来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监管效果,优化市场成交持仓结构,中金所经审慎评估决定,一是自2015年8月31日起,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0手的认定为“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单个产品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二是自2015年8月31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保持仓的交易保证金全部调整为合约价值的30%。

上述措施实施后,中金所将继续跟踪评估措施实施效果,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抑制市场过度投机,促进股指期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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