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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治藏新方略首提“依法治藏”,更加强调国家治理现代化

凤凰网
2015-09-02 15:1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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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三论”系列评论之一:“西藏问题”的根源,究竟在哪

日前,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西藏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多年来,每逢我国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出现影响社会稳定事件,西方国家媒体都会大炒所谓“西藏问题”。在西方国家一些政治势力的支持下,十四世达赖及其“西藏流亡政府官员”,从居住地印度频繁出访以西方国家为主的世界各国,大谈“西藏问题”,争取这些国家的民众和政治势力的支持。

那么,什么是“西藏问题”?它从何而来?谁是“西藏问题”的始作俑者?

争论“西藏问题”,实质上就是中国对西藏的主权问题,即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还是一个独立国家。中国政府和人民认为,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一部分,从十三世纪起中国中央政府就对西藏进行行政管辖。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从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治下转归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而十四世达赖集团及其西方支持势力认为,1951年以前西藏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之后由于中国军队占领成为中国的一部分,是中国的“殖民地”。

15世纪后期,西方殖民主义者开始对亚洲国家进行殖民侵略。17世纪,英国开始侵略印度,到19世纪中叶,印度各地陆续成为英国的殖民地,同时成为英国向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东南亚各国发动侵略的前进基地。为确保印度安全,英国决心在印度周边构建缓冲地带,这样,与印度相邻的中国西藏,首当其冲成为英国的侵略对象。

沙皇俄国对亚洲的侵略,使英国更加感到打造缓冲带的紧迫性。1888年和1904年,英国两次对中国西藏发动侵略战争,严重损害了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不仅如此,英国和沙俄还于1907年签订了关于西藏的《英俄协定》,把中国对西藏的主权擅自改为“宗主权”。在英帝国主义的煽动下,面对贫弱的中央政府,西藏分裂势力在中华民国时期几次制造“西藏独立”事件,但都受到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各族人民的强烈反对,未能实现其“藏独”阴谋。

1947年印度独立,英国殖民势力退出南亚次大陆。印度继承了包括印度安全战略的大量英国殖民主义遗产,一些人士置中印两国友好大局于不顾,仍在幻想把中国的西藏打造成中印之间的“缓冲区”。发动叛乱外逃印度的十四世达赖集团,于上个世纪80年代,在美国国会和法国欧洲议会,提出了与当年英国殖民主义者印度安全战略一脉相承的“中间道路”,作为对抗中央政府的政治纲领,博得了西方反华势力的阵阵喝彩,成为西方向中国施压的依据。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出于冷战及以后对华战略的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培植、扶持和利用十四世达赖集团对付中国,不断炒作“西藏问题”,通过涉藏法案、设立“西藏问题特别协调员”,公然违背国际法原则,干涉中国内政。

所以,所谓“西藏问题”,是西方列强和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结果,西方殖民主义者是“西藏问题”的始作俑者,霸权主义者是利用“西藏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的主要推手,十四世达赖集团和历史上的西藏分裂分子一样,只不过是他们的棋子与工具。他们根本代表不了西藏人民,他们是损害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敌人。

今天,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按照国际法原则,国与国平等建立了外交关系,就是对对方国家包括领土、人民、制度在内的各项主权的承认。西藏自治区是中国的一个省一级行政区域,按照中国法律体系进行治理,这是作为主权国家中国的内部事务。任何对中国西藏内部事务的干涉,任何关于中国对西藏主权的质疑,都违背国际法原则,违背这些国家和中国双边协议的。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族人民开发中国各地的历史构成中国的历史。藏族作为中国的民族之一,在中国境内的历史自然是中国历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中国不会接受十四世达赖任何分裂国家的主张,绝不会吞下外国反华势力分裂中国的苦果。(童言)

“西藏三论”系列评论之二:从援藏到建藏,发生了什么

在最近召开的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提出了20字的西藏工作重要原则——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以及治藏方略“六个必须”,西藏再次成为关注焦点。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西藏工作,在60多年的实践过程中,有关西藏的方针政策一直在与时俱进地调整。

西藏解放前,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在交待进军及经营西藏的任务时,曾提出过“三年一换,以励士气”。后来发现,要将西藏人民从帝国主义的侵略羁绊和封建农奴制度的桎梏下解放出来,把旧西藏改造为人民民主的西藏,决不是几年的事。为此,中共西南局、西南军区、第二野战军在1950年2月15日的政治动员令中,较早地提出了“长期建藏”问题(解放西藏的同时,……树立长期建设西藏的思想和决心)。

这时部队中,虽然换班思想普遍存在,但因安家川南的思想刚刚转变为进藏思想,加之剿匪等任务非常繁重,所以对长期建藏问题还只是以下毛毛雨的方式进行一般的宣传教育。直至昌都战役后,特别是18军政治部《一九五一年工作方针》提出长期建设西藏后,部队才大力由上而下进行长期建藏思想的学习教育。

在干部中开训练班、研究班,结合总结工作、立功奖励、整风检查以及在必要的辅导下,大家提高了认识,思想起了大的变化。长期建藏,边疆为家(全心全意为西藏人民)这个方针,就成为部队政治思想工作的指导原则及个人行动准则。后来,长期建藏实际上成为“老西藏精神”的核心思想。

在长期建藏思想的指导下,党领导西藏人民完成了驱逐帝国主义势力、推翻封建农奴制度两大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任务。

1989年10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听取了西藏自治区党委所作的工作汇报,对西藏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干部队伍建设、依靠对象、民族宗教工作、经济建设、边防建设、拉萨骚乱的性质和对策等重大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确定了新的西藏工作的指导方针。这次会议由此成为新时期西藏工作的一个转折点。

称其为转折,是因为在此之前的80年代,在西藏工作上,一度发生偏差,把建藏和援藏工作对立了起来,以援藏来代替建藏:

1980年5月,当时的中央领导同志到西藏考察,认为“汉族干部已经完成历史使命”,提出只留15%,其余分批内调。

实践证明,“汉族干部完成历史使命”的结论既不准确,也不符合西藏实际。在汉族干部内调的过程中,由于实行了“压数字、定比例”等办法,西藏一些地方的工作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许多熟悉西藏、有水平的领导骨干和业务技术骨干调走了,内地干部职工突然离去,当地干部难以替补,贻误了西藏的建设事业,本来较为融洽的民族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助长了不安定因素的发展。

表面上看,是一个“进藏”和“出藏”问题,实际上是“建藏”和“援藏”的问题。这涉及中央治藏方略、西藏工作方针政策上的大问题。

20年来,从三次会、四次会、2005年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到五次会,西藏工作的大政方针明确,保持了基本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习近平2013年3月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了“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和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指示,并强调发扬“老西藏精神”。

同年8月,俞正声在视察西藏时,作出了“树立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的指示。2014年8月6日,习近平同志就川藏、青藏公路通车60周年作出重要批示时指出:60年来,在建设和养护公路的过程中,形成和发扬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顽强拼搏、甘当路石、军民一致、民族团结的“两路”精神,并强调要进一步弘扬“两路”精神,助推西藏发展。

习近平的战略思想和指示,俞正声同志的指示,使“老西藏精神”这一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更有指导意义和时代价值。如今,随着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治藏方略更加明确而有针对性。这种长期建藏,遵守政策纪律,艰苦创业的“老西藏精神”,是党的宗旨在西藏的具体化,完全符合西藏的实际情况。

中央领导同志先后连续提倡弘扬“老西藏精神”,不仅是对“老西藏精神”的一种肯定和认同,也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一种新的激励和召唤。(小彬)

“西藏三论”系列评论之三:治藏方略,释放了哪些信号

日前,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提出了20字的西藏工作重要原则“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提出了党的治藏方略“六个必须”,这是历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首次提出“治藏方略”的概念。

从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至今整整50年过去了。半个世纪以来,在这片雪域高原上,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西藏,以及青、甘、川、滇四省的藏区,经历了风雨沧桑之后,正在以一种从容自信的姿态,进入社会公众的视野。

变化的背后,则是边地与中央、宗教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全方位互动与响应。西藏无小事,而治藏从来都是这个国家的顶层设计。其间蕴涵着多个层次、多个领域、多个环节的丰富信息,不可以有任何简单化的思维,以为可以令行禁止,风行草偃;也不可以将其复杂化,处处掣肘,依然停留在“无为而治”的羁縻思路上。

鉴于独特的历史、生态、宗教及文化特征,西藏应该走出一条有别于内地的发展路径。一方面,要继续坚持“慎重稳进”的策略,慎言大发展,以切实保护雪域高原的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另一方面,也决不能停滞不前,无所作为,特别是要扎扎实实改善当地民众的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中央“治藏新方略”首次明确提出“依法治藏”,“坚持依法治理、主动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与此前中央5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相比,属于一个明显的变化。这表明,中央治藏更加强调“国家治理现代化”,更加注重有关各方的积极性、参与性,更加充分调动和运用法治的力量、市场的力量、社会的力量,实现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民主化。

纵观此前的5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都把发展经济放在首要地位,这样的决策有其特殊的背景。无论是“使西藏兴旺发达、繁荣富裕”,还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均着眼于西藏地区发展的短板。而在经过了几十年建设,西藏经济有了长足发展的今天,提出“依法治藏”,无疑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治理方式的转变。

首先,从以往的强调管制、强调支援,到现在的提倡共治、提倡参与,这样的变化显然更符合时代的潮流,也更符合民众的心愿,能有效的“凝聚人心”。社会发展了,政府治理当然也要跟进,要做好管和放的协调,什么能管,什么要放,都应该有一个统筹的考量,这样才能够真正提高政府治理水平。

即便是改善民生,也要在坚持以往政府对口支援的基础上,注重可持续性,扩大参与,培育当地人才,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为各族群众走出农牧区到城镇和企业就业、经商创业提供更多帮助。用习近平的话说,就是“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发展参与度和获得感”。这种立足于“内生性”的发展路径,必将是富藏、兴藏的通途大道。

其次,坚持法治西藏,营造一个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也有助于保护藏区独特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作为一个“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西藏不应该走内地一些地方曾经走过的以牺牲环境换发展的老路,而是要在坚持生态第一的前提下,富民兴藏。在当地保持一个宽松的社会,打造畅通的民意渠道,以及一个高效开放的政府,就显得至关重要。

因为有弹性,以往敏感的宗教问题也不会过于紧张;因为有互动,以往复杂的民族关系也会从容化解。可见,‘依法治藏’是西藏治理科学化、现代化的枢机所在,也必将在整个西藏发展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还是在1950年6月,民国时期赫赫有名的“湘西王”陈渠珍应邀前往北京,向准备率部解放西藏的贺龙赠送一本自撰小册子《艽野尘梦》,书中详述了自己1909年至1912年进出西藏的生死经历,其最为叹息者,乃在当时人们所著西藏文献之舛误,“证以予所见所闻,则十无一二可征信焉”,“率于藏事无深刻之观察”,“边区舆图,更不可信也”。

一个世纪过去了,陈渠珍当年慨叹的舛误错漏,想必早已不存,但其提及的对于藏事“深刻之观察”,乃至治理现代化,则仍有待于后来者不懈的努力。(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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