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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马撞散马自达”案受害人父亲:肇事方至今无道歉之意

中新网
2015-09-10 19:5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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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晚,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宝马撞散马自达”案后续情况的通报。通报称,嫌疑人被司法鉴定为“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受害人家属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此持怀疑态度,还透露,到目前为止,肇事方只先前垫付了5万元人民币,至今也无道歉之意。

以下为采访实录:

时隔两个多月,南京警方再次通报“6·20”宝马车祸惨案最近情况:经医学鉴定,肇事司机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记者也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了受害人家属,他们对新出具的情况通报非常不理解。

记者从南京交管官方微博上获悉,就“6·20”宝马案发布的最新消息称,该事故肇事司机王季进经权威机构鉴定,其在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发生在2015年6月20号下午1点53分,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发生一起宝马车与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多车受损。

6月29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报犯罪嫌疑人、宝马车司机王季进存在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行为,经鉴定,车辆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高达195.2公里/小时,还存在闯红灯行为。

警方称,根据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肇事前后异常表现以及王季进妻子委托辩护律师的申请,警方于7月初委托南京脑科医院进行司法鉴定,8月31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虽然鉴定结果已经过去了数天,但是,受害人家属还是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特别难过,是接受不了的,”受害者父亲薛玉翔受访时称,“小孩从小是他爷爷奶奶带大的,我肯定不能接受这东西,我绝对不能接受这种事实的话,怎么说呢,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也感觉很无助。”

薛玉翔告诉记者,儿子不幸遭遇车祸时才25岁,也是家中的独子,事情发生后,身为人父的他,还要和80多岁的父母亲多番沟通,安慰两位老人的情绪,对现在的一纸鉴定书表示怀疑。

我肯定持怀疑态度,我认为这个案子前后的巧合点,巧合的东西太巧了。”薛玉翔认为,7月3日,王季进的代表律师要求南京检察院做到鉴定,8月31日才出报告,“这个事情我肯定感觉很荒唐”。

薛玉翔还向记者透露,到目前为止,肇事方只先前垫付了5万元人民币,至今也无道歉之意。

“他先垫付了5万块钱(人民币),实际上这5万块钱(人民币)远远不够,我现在光借外债也借了10几万(人民币),然后,后面面也没有见,也没有跟我们打过招呼,一点内疚的话,向我们打招呼都没有。”薛玉翔说。

南京警方表示,根据法律程序已将司法鉴定意见告知事故当事双方,如果当事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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