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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男子欲取母亲遗留存款,被要求证明“你妈是你爸老婆”

东南早报
2015-09-16 19:4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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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跟着谢先生体验了一把“艰辛”的办证过程,跑了一上午一张证明也没办到。

谢先生到相关部门办证屡屡碰壁。

还记得前不久一名男子到银行兑换被烧的残币,被要求开“火烧证明”的雷人新闻吗?这回,更“奇葩”的证明来了!

福建安溪谢先生的母亲过世留下一笔银行存款,无奈母亲生前没有告知密码,要取款需要到公证处办继承公证,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并取出存款。而证明的内容除了有“你妈是你妈”,还有“你妈是你外公外婆的女儿”“你妈是你爸的老婆”,甚至还要证明“你爸早年过世后你妈没有改嫁”“你们5个兄弟姐妹是你妈生的”等等。

这么多证明去哪里开,能开吗?9月15日,记者跟着谢先生体验了一把“艰辛”的办证过程,公证人员也说“证明都办好可能得半年”,果真,跑了一上午一张证明也没办到。

母亲过世存折没留密码,想取钱需做继承公证

谢先生家住安溪城厢镇,他的母亲今年过世。6月份在翻看母亲遗物时,发现一本城厢农村信用合作社后垵分社的存折和一张农业银行安溪支行后垵分理处的储蓄存单,两者加起来有1万多元的存款。可母亲突然离世,没来得及将存款密码告知5个子女。

“我拿着存折和储蓄存单去银行说明情况,想把里面的钱取出来,却被拒绝了。”合作社和银行都要求谢先生找到公证单位做继承公证。

取钱还需要公证,谢先生怎么都想不通。无奈之下,谢先生来到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公证处,咨询公证的程序和费用情况,听后他就傻眼了。

公证人员拿给他一张“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材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所有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而这就要证明他母亲与他的外公外婆以及他的父亲,和他们5个兄弟姐妹的关系。

谢先生犯难了,他的外公和外婆以及父亲也都已过世多年,而且还要证明他父亲过世后母亲没有改嫁,这怎么证明?

一上午跑了四个地方,一张证明也没开出来

“如果不公证,白白放着账户里的钱又觉得不划算。”谢先生想着,虽然公证程序听着头大,但还是想试着办一下。

9月15日上午,记者跟随谢先生,决定先办他的母亲和父亲的婚姻关系证明。

上午10点半,我们先来到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说明来意后,工作人员要求出示谢先生母亲的身份证。经查询,他母亲没有婚姻记录。随后另一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直接表示逝去的人不能补办结婚证明,并要求先开具他父母的死亡证明,再去民政局查档案证明。

上午11点,在城厢镇土楼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告知谢先生,因他的父亲是土葬,没有火化证,要提供父亲本人身份证、姓名、死因和死亡时间等信息,下午再来开死亡证明。

11点15分,既然死亡证明暂时开不出来,谢先生就先来到民政局咨询能否查档案,而工作人员告知,谢先生父母结婚年代早,已无档案可查。随后在镇政府内的民政窗口咨询另一位工作人员时,对方称:“人都过世要怎么证明关系,先办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过来再说。”

无奈之下,谢先生又折返回公证处,询问证明到底要如何开。公证人员称,证明一定要有,如果过世的人无法证明关系,就到派出所申请注销户口,而活着的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必须有派出所的证明。

此时已是中午,谢先生想着下午再跑跑,“碰碰运气,看能不能顺利一点”。

公安不帮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之路”进死胡同

9月15日下午,谢先生带着村委会开具的父母死亡证明来到派出所,注销了父母的户口。当他拿着村委会开具的母亲和五个子女亲属关系证明表要给派出所盖章时,又碰壁了。

原来,上个月底,公安部宣布了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就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并解释: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而公证人员称,亲属关系证明光有村委会证明不行,还是要有派出所证明。”谢先生很无奈,办证之路走进了死胡同。

律师观点:提取逝者遗留存款,无强制规定要公证

“逝者卡取款要不要公证有争议。”早报律师顾问团葛宁律师表示,银行让市民提交《财产继承公证》才能取款可能是怕遗漏继承人。虽然银行的做法具有合理性,但这种做法也可看作变相强制公证的行为,缺乏人性化服务,程序烦琐,还要市民额外承担公证费,而且现在公安部已明确一些证明无法开具,公证并非强制要求。很多人因为手续烦琐而放弃了死者生前的存款。

“只要死者所有的继承人,离世的有死亡证明,在世的都到场,有村级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直接到银行做公证,银行就应该给予取款。”葛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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