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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古识今|近代中国 “离村潮”背后

李楠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史学系副教授
2015-09-22 13:5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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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3日,在苏州河近现代工业文明联展上展出的民国时期单轮车。  高剑平 澎湃资料图

20世纪30年代,发生在中国广大农村的农民离村现象作为近代中国乡村社会恶化的典型特征备受当时学者及近代史学家们的关注。在中国北方地区,大量华北地区的农民迁移到东北、西北地区以及天津、北平等大城市;而在中国的另一端江南地区,农民大规模迁往上海、无锡等经济发达地区则成为普遍的现象。据当时学者王仲鸣估计,江苏、安徽、山东、直隶、浙江等5省农民离村率平均为4.61%,而中部地区和北部地区离村率分别约为3.85%和5.49%。而且以上这些离村率还存在被低估的可能。

面对如此广泛而普遍的农民离村现象,自然成为当时社会学者和当前历史学家关注的重点,并对产生如此巨大离村潮的决定因素展开讨论。

尽管截至目前,不同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关于近代农民离村潮决定因素的争论依然存在,尚未达成共识。目前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农民离村的根本决定因素的识别上。一部分学者如彭南生(1999)、James Kung等(2011)认为“人地矛盾论”即近代中国农村存在的大量剩余人口与可利用耕地的相对不足是导致农民离村的根本原因。其中彭南生(1999)认为中国近代农民离村是静态人口压力和动态人口压力共同作用的结果。静态人口压力即人口与土地的比例,当人口数量超过了土地的承载力时,静态人口压力便形成。而动态人口压力则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随着生产力水平提高,人口压力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二是外在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造成粮食短缺生存困难,人口压力快速上升。因此,彭南生强调人口压力不仅是20世纪30年代而且是近代农民离村的主要原因。

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近代乡村社会存在的社会压迫与灾害危机成为导致大量农民迁移的重要原因。如刘芳(2011)、李文海(1993)等认为农民离村是沉重的地租率、赋税等社会环境与水灾、旱灾等自然环境恶化的结果。灾荒、匪患、兵燹等对传统乡村经济的影响虽然比较短暂,但是在影响范围和深度上最大。一场大的自然灾害或者兵燹,许多农民立刻成为灾民,如果在得不到较好赈济或继续维持生产的情况下,这些农民将被迫走上离村求生之路。例如1932年江苏、安徽、陕西、山西等19省灾民总计2705万人,受灾户达457万户,其中迁移农户75万户,占总受灾农户的16.4%。兵燹对农民离村的影响稍微与自然灾害有所不同,一方面匪患、兵燹对农业生产资料如耕地、庄稼、房屋进行直接破坏;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消灭土匪或打仗而产生大量超负荷的捐税。于是部分农户会在在这两种丧失再生产能力的压力下被迫走上离村求生之路。因此,美国中国研究专家Ramon Myers(马若孟)在其著作The Chinese Peasant Economy: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Hopei and Shantung, 1890-1949 (《中国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的农业发展,1890-1949》)指出“从1911至1937年,没有其他现象对农业造成的破坏像军阀混战相互争夺地盘时造成的这样的动乱和不幸”。

此外,除了自然灾害和社会环境恶化外,沉重的赋税和租佃率所形成的超负荷经济压榨也是农民离村的重要因素。例如民国学者陈正谟认为沉重的捐税、较高的土地集中以及沉重的地租是民国时期较为突出的社会现象,对农民资本积累与再生产影响深远。另据中央实验所《农情报告》对全国22个省的调查发现,以1931年为基期(即每亩田赋及附加为100),1912年水田田赋及附加为 59,而1934年为108;相应的旱田田赋及附加1912年为62,1934年为111。尽管国民政府财政部规定田赋及其附加不得超过地价的1%,附加税总额不能超过旧有田赋正税。但大多数地方附加税额大大超过正税税额。特别是那些社会不稳定饱受匪患、战乱的地区,兵差负担最重,大大影响了中下层农户的生产和生活。

2013年5月23日,苏州河近现代工业文明联展,展出1920年英国伦敦普拉特兄弟公司生产的清花机头。  高剑平 澎湃资料图

另外,还有部分学者,如马俊亚(2002)、周应堂、王思明(2011)等,认为近代农民离村的根本原因应从近代中国经济发展中获得答案,近代商业化的发展才是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流动的根本动因。城市化与工业化是近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近代农民离村也带有这方面的特点,特别是近代机器工业出现以后,对劳动力市场发育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城市工厂、矿山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逐渐增加。特别在江南地区,随着以上海为中心,无锡、杭州、常州、镇江等一大批近代工业城市的兴起。而且根据Debin Ma (2008)对该地区人均GDP的估计,该地已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55%。巨大的收入差异和庞大且多层次的劳动市场需求把苏北、浙南、安徽、河南、江西、湖北等地的农民吸引到这个市场之中。如据章有义先生的估计,江苏的离村农民中,到城市工作或谋生的人数占离村总人数的48.5%,浙江该比重为43.5%。

尽管现有研究对农民离村的原因围绕以上三个方面展开,但在这些因素中哪些是近代中国农民离村的根本原因,哪些是农民离村的直接原因。此外,近代中国农民离村的性质问题也是争论的焦点,即近代农民离村究竟是近代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结果,还是具有中国传统社会特色如人地矛盾、社会危机的典型事件。

因此,基于大量微观个体层面以及动态观察的实证证据尤为重要。以便于消除学界的争论,进一步理清近代中国大规模农民离村潮的决定因素。这里笔者采用上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在江苏、浙江、河南三省进行的微观村级农村调查资料以及日本满铁调查资料,通过历史计量方法对农民离村的决定因素进行分析,对现有讨论中涉及三个农民离村的潜在竞争性假说进行考察。无论采用微观村级面板数据还是采用更加微观的入户横截面数据,研究发现:首先,在众多影响农民离村的因素中,人口对土地的压力(用人均土地度量)以及近代商业化(采用距离最近通商口岸以及商业城镇的距离)是导致农民离村(采用离村人数和离村人数占总人数比重度量)的最重要的原因,而其他因素如社会环境恶化(平均地租率、田赋附加与正税比率)、自然灾害(是否遭受自然灾害)等与以上两个因素相比处于从属地位;其次,虽然系统化的统计结果中发现部分社会环境代理变量对农民离村有显著影响,但均为与土地要素获得难易程度相关的指标,如土地基尼系数、土地地租率等。这暗示着背后逻辑依然是乡村社会中人口与土地关系在起最终的作用;最后,从动态角度看,社会环境恶化与自然灾害对农民离村仅在短期内起作用,未对近代农民离村形成持续性的影响,两者仅是农民离村的直接原因而非根本原因。

因此,根据以上讨论可以断言,近代中国农民离村问题既有近代传统经济同现代经济二元经济并存背景下劳动力转移和流动的现代性,又有中国人口众多土地稀少,特别是地权分配不平等而导致的人口流动的中国传统特征。因此,近代中国农民离村恰恰是这种现代性与中国传统特征互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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