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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美甲师何需职业准入

2015-09-23 19:29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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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人社部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停止美甲师职业资格考试鉴定活动,并停止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算是对前几天李克强总理质疑“美甲师还用得着政府发资格证书吗?竟然还细分为五级!”的及时回应。

今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认定。国务院陆陆续续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事项已达211项。今次由总理亲自出面干预美甲师职业资格准入,显得离奇,但只要了解职业准入管理的混乱,就不难理解这一显著荒唐其来有自。

设立职业准入,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之必需,也是世界通行规则。2010年上海的“11.15大火”,起因就是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应在获得岗位资格证书后上岗。对未经培训已就业的,要进行岗前培训。这是中国建立现代职业准入制度的开始。

1995年颁布的《劳动法》与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分别要求“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今天,涉及万千人必须拥有的职业准入资格,依据就是这两条简单的法律规定。

上述两部法律都没有实施细则。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过《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哪些人应该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表面上看,“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工种(职业)”四条标准表述明确,实则含糊不清。比如美甲师这种职业,既算不上技术复杂,也不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消费者的利益也可以通过市场竞争获得有效保护,对这个职业设立资格准入的理由在哪里?

而由于没有统一的部门专管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各种有关职业资格的法规规章极易被曲解。2001年,中国大陆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6000多个,工人考核组织1900个,考评人员7万余人。国家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遵循“社会效益第一,兼顾经济效益”原则,但在基层却往往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位置颠倒,“乱办班”“乱收费”和“乱发证”所在多有。如此一来,鉴定质量不高,导致证书含金量不足的结果不言而喻。

2000年颁布实施《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中便已经有1838个职业,15年过去,社会经济形态已经发生巨变,新的职业每天都在出现。由于相关立法工作严重弱化,相关主管部门获得很大的自我授权机会,不仅可以给美甲师设立职业准入,也严重违背简政放权改革方向。

表面上是职业准入,深层次是简政放权的掣肘,不仅说明哪怕取消一个美甲师职业准入也会动到某些人的奶酪,也说明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单一推进,改革恐很难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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