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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部门规范文化旅游:商业体不定期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澎湃新闻记者 李继成
2015-09-25 15:01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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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在大虹桥商务区与虹桥交通枢纽中心位置虹桥天地。 刘行喆 澎湃资料

9月2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现代文化旅游促进中心了解到,作为规范商旅文结合的上海市地方性系列标准——《文化旅游空间服务质量要求》的第一部分:商业体标准已通过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审定,将于近日正式颁布。

商业体:不定期活动每年应不少于4次

作为推动传统商业服务转型、改善城市体验、促进大都市文化传播的重要举措之一,新标准首要针对本市范围内为游客提供文化旅游服务的购物中心、百货商场等商业体,并从商业体的定位、文化服务的规范以及社区互动等角度作出相应的规定。据悉,以商业体为载体,结合旅游和文化产业之举,在上海尚属首次。

商业体 是指以商业经营为主营业态,同时也为游客提供文化体验、休闲、游憩等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在上海,商业体主要包括能为游客提供文化旅游服务的购物中心、百货商场等。

在本次制订的新标准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艺术集市、动漫游戏、科技环保等文化创意主题活动”被列为商业体“文化服务和项目要求”的内容之一。上海的商业体服务人员应具备有上海方言的服务能力,这不仅是一种要求,也是对上海非遗的保护。

上海市现代文化旅游促进中心负责人李伟说, “比如方言,它是一个地区的文化渊源、变迁和思想价值体系的综合体现,具有极大的研究和保护价值,但在普通话大力推行的今天,越来越多人开始‘遗忘’方言,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也正因为此,此次的新标准里,我们特意在商业体‘服务人员要求’中增加一条为‘宜具有上海方言的服务能力’。”

此次制订的《文化旅游空间服务质量要求》,包括“商业体”、“文化旅游综合体”、“文化旅游风情区”、“社区型文化旅游空间”等多个部分。

除此之外,关于演艺或展示类文化活动,新标准规定,“商业体的不定期活动每年应不少于4次”、“应有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市、区(县)两级文化活动范围”。除“商业体”外,其它各部分标准也将陆续出炉。

购物中心:公共空间应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35%

如今,上海的商场以及购物中心如今正呈现着“矛盾式”的发展。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商场和购物中心出现在人们身边,为人们提供便捷的生活服务;另一方面,受互联网浪潮的冲击,人们消费方式的转变也让不少实体商场、百货呈现销售颓势,甚至被迫关闭。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姚昆遗教授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上海的不少商场有着活动空间充裕、展示效果直接等优势,“如果能借助这些优势,让商场、购物中心作为文化的传播载体,让人们在购物的同时体验新奇、感受文化和艺术的魅力,那不仅有助于传统商场、购物中心的转型,也能让人们更好地感知文化旅游的价值。”

姚昆遗认为,传统商业模式在互联网+时代被动“瘦身”,但商旅文结合可在服务的极致性方面打开一片新的天地。因为网络购物完成的仅仅是单纯经济意义上的商业消费行为,伴随购物的文化附加价值必定从实体消费过程中获得。

为鼓励更多商场、购物中心体现“文化感”,提升城市文化的体验性,新标准明确规定,作为文化旅游空间的商业体,上海商场、购物中心除富有鲜明文化特色、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专业店、专卖店之外,应满足“购物中心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0平方米”、“百货商场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等硬件要求,其中,能满足游客需求的公共空间,在购物中心中应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35%;在百货商场中应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20%。

目前,上海一些商场、购物中心已走向商旅文结合的发展道路,比如K11、环球港等。

但目前都市文化旅游目前似乎在地产经济领域一统天下,硬件越来越硬,软件依托缺乏。上海市现代文化旅游促进中心正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其希望多部门联合出台新标准,打破彼此壁垒,助力传统商业模式的变革,形成互补互助互惠的产业协作格局,使文化旅游真正落地于实体经济,发挥“1+1+1〉3”的复合效应。”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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