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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挠采访扬言“是法院的”,福建一女子涉冒充公职人员等被拘

《海西晨报》、闽南网
2015-10-17 22:11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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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信朋友圈里疯狂转载一段名为“漳州龙海惊现法院姐”的视频。视频里,一名自称是“龙海华南汽贸有限公司”老板的女子在面对记者采访时,怒抢记者摄像机,并口出狂言,“我是法院的,我拿法院证给你看,我要把你们打死!”。随后该名女子被网友戏称为“法院姐”。

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自称:“我是法院的。”  视频截图

“法院姐”伸手阻挡记者的镜头。  视频截图

昨日(10月16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该名女子因涉嫌冒充公职人员,损毁公私财物,限制人身自由,被龙海榜山派出所治安拘留13天,而视频中民警也因处警不当,被停止执行职务。

“法院姐”称要打死记者

10月14日,龙海的洪先生报料说,他前几日在龙海华南汽贸公司预订了一辆汽车,预付了定金2000元,跟商家签订了购买合同,并约定等提车时再交清尾款。没想到,店家却突然要求他再交5万元,才肯给他调车。

洪先生无奈之下,只好求助媒体。漳州电视台《记者在线》的记者接到报料后,前往龙海华南汽贸公司门店采访,却遭到商家阻挠。

海西晨报记者在视频中看到,《记者在线》记者在华南汽贸门店拍摄采访时,一名女子走出来制止。“我是法院的,我跟你讲,我可以拿法院证给你看。”该名女子还扬言要把记者揍死。

处警民警王良智。  视频截图

随后,龙海榜山派出所民警王良智赶到现场调解,令人遗憾的是,这位民警对于采访权不了解。“人家不让你拍照,你一直要拍人家,人家当然会给你抢东西了,是不是?拒绝你拍照啊,是不是?”视频中,王良智说。

“法院姐”被拘留13天

事件发生后,10月15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发出一份说明称,视频中的“法院姐”及其家属均不是漳州法院系统的工作人员,法院系统不存在“法院证”一说。昨日(10月16日),“法院姐”因涉嫌冒充公职人员,损毁公私财物,限制人身自由,被龙海榜山派出所治安拘留13天。

同时,对于龙海榜山派出所民警王良智处警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龙海市公安局决定对其进行停止执行职务处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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