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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最高法应公布每年死刑复核案件数据,并建立量刑指南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2015-10-19 09:18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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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认为死刑案件复核需要增加控辩双方对抗内容,并呼吁最高法公开每年死刑复核数据。 CFP 资料图

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将对死刑复核带来哪些影响?

10月17日,在北京尚权律所与南开大学法学院举办的刑辩论坛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说,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需要重新认识死刑案件,即不能再把死刑案件理解为两审终审制,而是两级半的刑事诉讼程序,死刑复核算半个诉讼程序。

周光权是国内知名刑法专家,也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他说,目前的死刑案件复核程序多像是一道行政程序,法官自己就可决定是否核准,不需要控辩双方对抗的内部程序。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和白冰博士在《死刑复核程序中辩护之保障》一文,曾对“行政化”作出描述:承办法官以阅卷作为复核工作的基础,以内部审批作为复核工作的保障,在这样的工作机制下,法官类似于行政系统的工作人员,以下级报送的材料为依据,以上级发出的指令为准则。在这里,不存在控辩对抗、法官居中裁判的制度空间,而奉行完全依赖于行政审批的决策模式。

事实上,“行政化”使死刑复核备受法学界批评。周光权认为,目前死刑复核阶段虽有听取律师意见的举措,但实质上律师作用有限,而将死刑复核程序打造成半个诉讼程序,具有特殊意义。“该程序涉及控辩对抗和法官居中判决的问题,期间,律师可针对控诉方的意见,提出抗辩意见,法官在控辩对抗中,发现真相。”

在死刑复核案件中,律师如何更好作用?周光权认为,律师要挑选一些在死刑复核案件中占比较大的故意杀人案、涉毒犯罪案仔细研究,既要思考最高法为何核准死刑,又要研究一些死刑案不核准的理由,认真把功夫做足,把能力提高,然后再与那些主管死刑复核的博士、硕士法官们对抗。

当然,从法院的角度看,周光权也提出建议:最高法应建立死刑复核案件量刑指南,说明核准或不核准死刑案件的标准。他认为,这一举措既能让律师清楚知道核准与否的标准,也符合死刑复核程序是一道程序的基本理念。“而不是说最高法制定了一些标准放在抽屉里,然后办案法官有时打开抽屉看看。”

此外,周光权在论坛上还一如既往地呼吁最高法公开每年死刑复核数据。他说,这些数据既不涉及国家利益,也不违反保密法,应当公开。“只有公开才能倒逼各地的省高院少判死刑,让省高院不要把矛盾交给最高法,而且这也符合限制和减少死刑的国际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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