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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网络剧合作纠纷案开审,制作方弃爱奇艺改签腾讯
根据盗墓小说《鬼吹灯》改编的网络剧制作再起风波。
投资方爱奇艺将制作方梦想者电影(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想者电影)告上法庭,认为其企图无故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其继续履约。11月5日下午,该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
梦想者电影在法庭上透露,其已改与腾讯公司签订了类似的网络剧合拍合同。爱奇艺表示,可能起诉腾讯公司涉不正当竞争。
梦想者电影持有《鬼吹灯》前四卷影视改编权。2014年7月25日,爱奇艺在与梦想者电影签订《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合作协议》,规定爱奇艺出资6000万元,资金分阶段支付,由梦想者电影负责制作根据小说《鬼吹灯之精绝古城》改编的网络季播剧。
庭审中,爱奇艺方称其支付第一笔款项后,梦想者电影一直不与其共同确定主创人员,且提供的剧本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导致该片一直无法推进到正式筹备期。
梦想者电影则辩称,根据影视剧制作周期,在剧本初步完成后即进入筹备期,此时爱奇艺仍长时间拖欠其进入筹备期后的第二笔1200万的款项。
对于爱奇艺所称该片主创人员缺席的情况,梦想者电影辩称,其已经选定了包括导演在内的主创团队成员,爱奇艺因对这些人员不认可,坚称作为筹备主体的主创人员未确定。
2015年7月10日,梦想者电影致函爱奇艺,希望解除合同。
“其实是爱奇艺有一段时间一直不和我们联系,拖延了整个进程”。梦想者电影表示。对此,爱奇艺并未当庭回答。
庭审中,梦想者电影透露,在向爱奇艺发函要求解除合同后,已与腾讯公司签订了类似的网络剧合拍合同。
澎湃新闻了解到,今年9月,腾讯子公司企鹅影业称,已从梦想者电影和万达影业手中获得《鬼吹灯》全集共8卷的网络剧改编权,将成为其8部网络剧计划中的第一部。
对此,爱奇艺方表示,已发函要求腾讯公司停止与己方合同相矛盾的部分,不然可能起诉腾讯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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