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环保部:长三角珠三角力争五年后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环保部办公厅日前印发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下称《重点流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披露了《重点流域规划》的具体目标,如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 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重点流域规划》明确的主要目标为:到 2020 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总体达到 70%以上,长江、珠江总体水质达到优良,松花江、黄河、淮河、辽河在轻度污染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海河污染程度得到缓解,三峡库区水质保持良好。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西北诸河及跨界水体水质保持稳定。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总体高于 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 1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 70%左右,沿海省(区、市)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于 V 类水体。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 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 15 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重点流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还明确了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各自的重点任务和工作:
国家层面的重点任务,包括要建立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体系,将《水十条》中各项水质目标分流域、分省逐级分解到各控制单元,将控制单元作为落实环境管理政策措施的主要层级。
地方层面重点工作,主要是分解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节水、水资源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畜禽养殖、农业面源、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等各项任务;识别现状水质没有达到 2020 年水质目标、生态敏感、风险突出等控制单元作为优先控制单元。水质不达标控制单元要以控制单元为单位,编制《水体达标方案》。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