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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禁止补习治标不治本

2015-11-16 19:3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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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查处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陕西省教育厅从11月13日起,将展开为期两月的专项治理行动,一经查实,违纪教师各项考评将一票否决,学校领导也将被追究责任。

陕西省教育厅的新规,是不折不扣落实6月29日教育部下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实无别出心裁之处。

一些中小学教师参与课外有偿补课,甚至把本该在学校课堂讲授清楚的知识和技能放在课外补习班上,大肆敛财,引起公愤。发出“禁补令”,相信短期内对这种现象会有所遏制,但对根本改变现状助益不大。

首先,即便不存在学校课堂教学内容被人为转移到课外补习班的情况,由于教育资源均等化没有实现,且优质教育资源仍然非常稀缺,导致学生之间存在强大的学习竞争压力。今天的一个基本常识是,一个小学或初中毕业生要考上著名初中或高中,必须提前学习初中或高中课程,这种竞争压力之下,社会上形成旺盛的补课需求,一个巨大的补习市场已经形成。

其次,2009年4月,《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下发,其中要求“对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包括自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等方面作出科学合理安排和严格规定”,这条规定被细化为“学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含早读),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8小时”。很多学校特别是小学因此早早放学,放学之后,孩子无人看管,一些学生被送进托管或培训机构,等父母下班接走。

上述两因素之下,现在的课外培训市场异常火爆,不菲的授课费,对在校教师形成巨大吸引力。禁补令不仅是培训市场的“火爆令”,也很可能促使优秀教师从学校流失。而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教育投入不足与僵硬的教学规范管理。

从根本解决问题的角度,着力点仍是保障教育投入,逐步做到教育资源均等化。我们注意到,教育行政部门在要求缩短学生在校时间同时,也在提“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化解择校现象”。但事实证明,没有后者,前者就是一场闹剧。

此外,中国已进入工业化社会,不仅大城市,包括相当部分小城镇和农村女性都在出门工作。教育行政部门不应闭门造车,不看社会实际状况,想当然地出台“缩短在校时间”之类缺乏现实关怀的规定,给每个有小学生的家庭造成巨大困扰,而是应该更有弹性,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同时开出更多的兴趣课、运动课,等等,这同样需要增加基础教育投入。只是满足于低水平的“有书读”,已经与社会需求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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