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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组织诉污染腾格里沙漠企业难立案,申请再审获最高法立案

澎湃新闻记者刁凡超
2015-12-05 12:43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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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格里沙漠深处,一些工厂每天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源源不断的输往沙漠,带来生态危机。  视觉中国 资料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称绿发会)对污染腾格里沙漠的宁夏中卫市8家企业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被当地法院以“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立案一事有了新的进展。

12月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绿发会获悉,两天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就绿发会递交的民事再审申请书进行立案审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显示,案件由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刘小飞法官担任审判长,与吴凯敏、叶阳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事件受到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国务院专门成立督察组,督促腾格里工业园区进行大规模整改,同时环保部也对违法企业整改情况挂牌督办。

但绿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绿发会带领专家、志愿者三次到达腾格里沙漠排污现场,“没有看到修复地下水的方案正在施工的情况”。

2015年8月13日,绿发会向宁夏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中卫中院)递交诉状,对污染腾格里沙漠的8家企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8月19日,中卫中院以绿发会章程中未明确“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且业务范围没有从事环境保护的业务为由,对绿发会的起诉不予受理。

这一裁定让已多次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并获立案的绿发会深感不解,“我们多年来一直从事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正是环境保护的一部分”, 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表示,今年以来绿发会在山东、安徽、海南等六省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已被当地法院立案受理,“我们在其他地方都能立案,为什么到宁夏就‘主体不适格’了?”

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谭柏平认为,绿发会从事的一系列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公益活动,可以证明绿发会的主体资格,“法院从章程中挑字眼是没有道理的。”

11月24日,绿发会在收到宁夏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决定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民事再审,要求依法撤销中卫中院和宁夏高院的民事裁定,并申请依法受理绿发会起诉中卫市美利源水务有限公司等污染腾格里沙漠的8家企业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目前,已获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立案审查。

公开资料显示,绿发会是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公募绿会,独立社会团体法人,是专门从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事业的民间非营利性公益组织。

新《环保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民政部的一份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符合新《环保法》及其司法解释所规定的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约有700家,然而环境公益诉讼的春天并没有随之到来。

澎湃新闻根据公开报道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仅自然之友、福建绿家园、中华环保联合会、清镇市生态保护联合会、厦门红树林、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大连环保志愿者协会、湘潭环保协会和绿发会9家社会组织发起过环境公益诉讼。

最高法裁判文书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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