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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前受访:死刑核准,对我来说意味着一次偿债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15-12-11 16:39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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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该案罪犯林森浩执行死刑。在死刑复核结果出来之前,经过有关部门的允许,央视记者在上海市第三看守所对林森浩进行了独家专访。
复旦投毒案到今天已经过去大概两年半的时间了,林森浩是如何从一个名校高材生沦落到一个投毒者,他又是如何认识自己所犯的罪行呢?

12月7日下午两点,记者在上海市第三看守所的一间法庭里见到了林森浩,林森浩说,在看守所的这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一直都在反思,他觉得这是自己犯的一个愚蠢的错误。在黄洋长达16天的医院抢救过程中,林森浩完全有机会将真相说出来,也许黄洋的生命还可以保住,他的命运也可以改变,而他当时却没有那样做。

林森浩:“一住院呢,他是严重地超乎我的预料。在这种情况下我就不敢说了。”

记者:“为什么不敢说呢?你怕什么?”

林森浩:“简单地讲就是我的层次不够,精神境界不够,觉悟还没到,对。还有一点侥幸”

记者:“那你自己觉得呢?你做这件事情是什么性质?”

林森浩:“很恶劣,对,我们事后来看都是知道恶劣。”

记者:“很恶劣?”

林森浩:“而且很愚蠢。”

记者:“很多人不能理解,就是你作为一个大学的同学,研究生的同学,然后又是室友,这个关系不应该闹到现在这样一个程度?”

林森浩:“那天的事情呢,其实有很多机遇可以阻止它发生的。但是我当时的那种状态,就我个人的这个层次、修养也好,我个人的修身不足也好,我是无法阻止的。”

谈起案件的死刑复核,林森浩认为什么结果都能接受。

记者:“现在案子在死刑复核阶段,想过如果核准你死刑的话,你觉得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林森浩:对我来说意味着一次偿还,我觉得这样反而挺好。因为这样的话,他们(黄洋父母)也能够放下。我设想过,如果我有幸不死,至少(服刑)25年,这25年这个事情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到时候我出来,黄洋父母,而且我父母已近百年,而我呢,长期脱离社会,到时候说不定只剩下最基本的生存技能。你说那个时候能去用自己的双手去补偿他们,这个有点痴人说梦,或者说睁眼说瞎话,对吧。这样偿还他们,说不定他们明天就能够放下这个怨恨,对吧,健康积极地生活下去,这样反而更好。”

林森浩希望黄洋的父母能够尽快从这件事中走出阴影,也希望社会舆论不要再对这个案件有过度的炒作和不当的解读。

林森浩:“对黄洋父母的欠是很多,我也知道,但是现在呢,于事无补。希望我能够为他们做一点补偿,后面希望他们能够健康积极地生活,因为毕竟你这个怨恨是要放下来,对吧,你正常的,一个优秀的独生儿子(遇害),换作是我,我也会恨不得你死掉,对吧,甚至我要自己杀死你,我非常理解他们的心情,但是他们这个怨恨最终还是得放下,因为你生活还是得过。”

记者:“假如说判你死刑,你能接受吗?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林森浩:“对我来说意味着一个偿债。我希望黄洋父母明天就能够放下怨恨,健康、积极地活下去。”“我觉得社会现在应该也是要把舆论往这方面去引,不要再纠结在一个愚蠢人的一件愚蠢的事,一件可恶的事,再怎么骂我,在那里骂,都已经烟消云散了,现在我觉得社会舆论呢,帮助黄洋父母积极地活下去,积极生活每一天这是最关键的。”

林森浩说,这件事是他成长中的一个深刻的教训,对此非常后悔。

林森浩:“这个每个人都会后悔。”

记者:“从什么时候开始有后悔的这样一个感受?”

林森浩:“从我还没进看守所之前就开始后悔了。”

林森浩表示,他自己是一个学医的研究生,生命对他来说,应该是至高无上的,对生命应该存在敬畏,但他却缺乏这种责任感。

林森浩:“应该说这个生命只有一次,时间是不能倒流的,我觉得你人,特别像年轻人,应该意识到这一点,那么我们大家对生命才会敬畏,对自己的生活才会负责。你如果老想着说时间倒流回去,就没有那么多的傻事了。但实际上很多人年轻的时候肯定是做了不少傻事的,对吧。从小就应该给小孩子讲这个想法,让他要对自己的生活负责。”

采访的最后,林森浩也希望自己的父母不要再纠结这个案件,好好活下去。

记者:“想对你自己的父母说点什么吗?”

林森浩:“我希望我父母能积极地活下去,在我离开之后,不要再在这个案件上面纠结了。做的事情要负责任,这件事情确实是我做的,这件事情还是应该要承认我做,这件事情是我做的,该承担。”

新闻背景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

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

2013年3月31日中午,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林森浩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槽。

2013年4月1日早上,与林森浩同寝室的黄洋起床后接水喝,饮用后便出现干呕现象,最后因身体不适入院。

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对黄洋中毒事件报案,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

2013年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下午,黄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某某医院去世。

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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