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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国资委原主任尤廉受贿420万,狱中大哭称没脸见外孙

普雅/检察日报
2015-12-15 14:00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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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国资委原主任尤廉

前不久,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对该市国资委原主任尤廉涉嫌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审理查明,从2005年至2014年,尤廉在担任镇江市国资委主任期间,先后22次受贿人民币420余万元。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尤廉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尤廉受贿案是2014年江苏省委巡视组进驻镇江巡视发现的一起大要案。同年10月,省委巡视组向镇江交办了一张案件线索清单,尤廉位居榜上。同年11月19日深夜,正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培训的镇江市检察院检察长俞波涛匆匆赶回,在办案札记上写下:交办一号专案线索,正式成立“11·20”专案组!

交锋:邪不压正

其实,早就预感到会被调查的尤廉,先期采取了一系列反侦查措施,找人串供、隐匿财产……

专案组在对与尤廉交往甚密的老板展开调查时发现,镇江环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路平与尤廉过往甚密,在其承接南方纸业整体搬迁工程、南方学校迁建工程等事项上,尤廉多次打招呼,要求相关企业将工程项目交给路平来做。在尤廉的特殊关照下,路平赚得盆满钵溢。随即,专案组对路平采取了措施。

也许是心虚,也许是有预感,在路平被调查之前,2014年11月中旬的一天,尤廉约见路平,对路平说:“万一遇到调查,各人的事各人清,不要牵扯别人。”路平当场表态:“肯定的。”

11月27日早晨,尤廉接到路平儿子的电话,得知路平被检察院控制的消息后,随即让司机掉头去某酒店开了一个房间。之后,他分别给几个特别亲近的人打电话,要他们下午到某酒店会面,说有事商量。

尤廉最先约见的是路家母子,他对路家母子俩说:“过不了多久,检察院肯定会来找你们,你们要冷静,千万不能乱了阵脚,只记住一点,就是啥也不认,啥也不知道。硬扛,扛过去对大家都好!”送走路家母子后,尤廉让商人刘宝根即刻赶来。刚一见面,尤廉就对他说:“我和你没什么关系!”刘宝根心照不宣:“我们能有啥关系啊,就是见过几次面,顶多也就喝口酒、抽根烟的交情。”

交代了这几个人后,尤廉还是不放心,他又把自己的情人李茉莉叫来,说:“路平被检察院带走了,他和我们接触比较多,说不定还会找你问话,你别怕,口要紧,只要过了这一关,你我才能消停。”

下午四点多,尤廉又驱车来到驸马山庄,在自家已装修好但还没入住的别墅前徘徊了许久,最终下定决心,转身到售楼处要求退房。

晚上,尤廉夫妇俩马不停蹄地提着装满现金的大旅行箱,送到亲戚家寄存……

这只是尤廉忙乱的开始,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频繁地与人见面。

几年前扬子江汽车厂改制,在尤廉的特别关照下,冠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国庆低价收购了该厂。后又在尤廉的操盘下,政府征收了该厂本已作为职工安置的抵押地块,为此刘国庆获利丰厚。为感谢尤廉,刘国庆购买了60万元银行股送给了他。汽车厂改制的后续工作并不稳妥,职工几次上访,市纪委还因此进行过调查。尤廉觉得银行股权是烫手山芋,一心想出手转让。11月底,尤廉约刘国庆在茶楼见面,让他想办法加快进度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并对他说:“如果有人问起这个事情,就说正在转让,不要多讲。”

这期间,尤廉还频频约见刘宝根四次。有一次,尤廉让刘宝根帮助了解调查自己的有关情况,并叮嘱说:“如果有人问到我跟你之间的关系,就是烟酒往来。”刘宝根马上心领神会:“连烟酒都没有。”

尤廉自认为这一切做得周全、隐蔽。孰料,他的所作所为全部被侦查人员一一掌握,他超乎寻常的种种反应都在证明:路平的案发,让他惊慌失措!同时也佐证了专案组将路平作为突破口的思路找对了!

12月15日清晨6点多,连续几日翻箱倒柜,忙着四处转移财物的尤廉夫妇俩早早地呆坐在沙发上愣神。偌大的四室一厅,虽豪华如初,可各种物品凌乱地散落一地。突然,门铃响起,尤廉条件反射似的站了起来,他脸色煞白,颤抖的手拉开了门。出现在他面前的是镇江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当日,尤廉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到案后,尤廉还心存侥幸。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连续一个多月,他要么一言不发,要么就态度傲慢地宣称:自己只在逢年过节和朋友有些人情来往,属于朋友间正常的情感交流。甚至,他还以绝食来对抗侦查。

查实:尤廉不廉

专案组首先从尤廉女儿的婚礼查起。

2013年10月12日,尤廉的女儿在长春举办婚礼。除了尤家至亲外,尤廉的核心朋友圈——路平、王建设、刘宝根、刘国庆等人和尤廉夫妇一同飞往长春。办案人员发现,在尤廉女儿婚礼进行前,路平在某金店购买了2根100克的金条,刘宝根在某大商场购买了一对欧米茄手表。刘国庆、王建设等人则购买了爱马仕表、香奈儿女包等。尤廉的这些朋友向检察官证实,这些贵重的物品都作为贺礼送给了尤廉,同时,每人还送了上万元的红包。

专案组艰苦细致的调查,让尤廉和这几个人的利益纠葛浮出水面。

镇江盛宇集团董事长刘宝根与尤廉是老同学,自从尤廉当上国资委“一把手”,每逢佳节,刘宝根都会给尤廉送钱送卡。老同学又是“老关系”,尤廉当然要为刘宝根的请托奔忙。

当时,老牌大型国企镇江南方纸业正值搬迁改造,该项目是2008年镇江市的重点工程。尤其土建工程,更是许多人眼中的“肥肉”。刘宝根想吃下这块“肥肉”,于是找尤廉帮忙。

在尤廉的帮助下,刘宝根顺利中标。2009年4月,南方纸业搬迁改造项目举行开工典礼。典礼结束后,刘宝根把尤廉拉到一边,将一袋“礼物”放进尤廉汽车的后备厢。这袋所谓的“礼物”,是整整50万元现金!

在之后的工程结算时,南方纸业由于资金紧张,向市里打报告争取了6000万元拨款。尤廉不顾南方纸业管理层的反对,也不顾南方纸业还欠多家单位工程款,强行要求将6000万元全部支付给盛宇集团。

“一方面,是我让刘宝根承接到了工程,另一方面,他还希望在施工过程中得到我的支持。”案发后,尤廉在解释这50万元贿赂时说。

同样,镇江华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建设为承接镇江硫酸厂、镇江水泥厂等国企的厂房搬迁工程,多次找到尤廉帮忙。尤廉利用手中的权力,积极向各个单位负责人打招呼,明示将工程交给王建设来做。有了尤廉的关照,王建设未经招投标程序就以285万元的价格拿到了某搬迁工程,接着又脱手转卖,赚取差价80万元。王建设为感谢尤廉,分三次送给尤廉45万元现金。

前文提到的江苏镇江环宇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路平与尤廉可谓关系深厚,他们之间的权钱交易贯穿了尤廉从担任国资委主任起到案发的整个时间段。

在尤廉的特殊关照下,路平先后承揽了镇江市四大工程项目:南方纸业搬迁工程中工业设备的安装工程、南方技校搬迁扩建的安装工程、国投双子楼的安装工程、飞驰汽车搬迁扩建的总包工程。

路平明白这些年之所以能赚得金钵满满,都靠尤廉这棵大树。因此,在平时交往中自然善解人意、投桃报李。2013年岁末,路平宴请尤廉,尤廉随口问了一句:“你们公司有美元不?”路平心领神会,不久后,路平再次宴请尤廉,分手时将装有1万美元的文件袋递给尤廉。

尤廉在驸马山庄看中一幢在建的别墅。在购房之际,路平送上一根500克的金条作为贺礼,尤廉笑纳。

逢年过节,路平孝敬尤廉的烟酒茶等自不必说,面额不菲的各种购物卡、装满文件袋厚厚的现金、香奈儿包、爱马仕表以及沉甸甸的金条都成为路平向尤廉表达“情意”的寻常物。

“在尤廉的别墅上一共花了70万元左右,都是我送给老尤的。”路平供述。

再说刘国庆。2008年8月,镇江汽车厂面临改制,江苏冠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国庆找到身为改制领导小组组长的尤廉。经过密切“接触”,2009年2月,刘国庆顺利地以2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镇江汽车厂,并以位于新区的100亩土地抵押,作为职工身份置换的保全资产。

2009年底,刘国庆听说政府打算征用该地块,想到可以拿到巨额土地补偿款,当即动了心思,他火速找尤廉帮忙,想用冠华集团的机器设备替换100亩地块,作为保全资产的抵押。

精明的尤廉明白,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是个大事情,刘国庆公司的资产设备折旧损耗比较大,保证能力差,万一出了岔子,那是要丢官帽子的。因此,未肯松口。

2010年初,丹徒信用联社募股筹建镇江农商银行,刘国庆来找尤廉:“我争取了60万股农商行个人股的认购额度,收益比较稳定,你要不要?”

这个诱惑够大,尤想了想说:“我有兴趣的。”

一个月后,在尤廉的操盘下,本已作为职工安置的抵押地块被政府征收,刘国庆获得净利润4000万元。

作为回报,2010年4月,刘国庆购买了价值78万元的镇江农商行股权60万股送给了尤廉。

忏悔:何必当初

“能干、睿智、办事周全。”熟悉尤廉的很多领导和同事都这样评价他。

在出任国资委任主任10年间,尤廉处理、协调了改制企业出现的很多矛盾、遗留问题,对稳定企业和职工做了一些工作,也为镇江招商中储粮等重大项目作出了贡献。但是,权力一旦被贪婪裹挟,就像不可抑制的心魔,让人膨胀、畸形。在专案组的政策攻心下,尤廉逐渐认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

尤廉在悔过书中写道:“2014年岁末,我跌宕起伏的人生再次出现重大转折。因为涉嫌受贿犯罪,我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一名多年的行政主管、国企领导瞬间变成了街头巷尾众人议论的嫌疑人。经过对我的审查,特别是办案人员苦口婆心的法律宣讲,侦查取证获取的一个个证据,让我醍醐灌顶,清醒地看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腐败问题。从不服到认罪,从抗争到配合,从侥幸到坦白,我的心路历程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在办案中,不管尤廉态度如何,办案人员一直以真心对待他、以真情感染他。2015年春节即将到来时,专案组专门让尤廉与家人进行了视频通话。面对八旬老母、泣不成声的妻女以及襁褓中的小外孙,尤廉嚎啕大哭:“都要退休了,本来可以颐养天年,尽享天伦,现在要面临牢狱之灾。以后不要带宝宝去监狱看我,不要让他知道有我这样一个不争气的外公,我没脸见他……”

2015年9月29日,经镇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镇江市中级法院对尤廉涉嫌受贿案进行了审理,查明,从2005年至2014年,尤廉在担任镇江市国资委主任期间,先后22次受贿人民币420余万元。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尤廉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当初的时候,谁又能想到今日?如今徒留满地伤,一生悔。”铁窗内,尤廉无比悔恨。

(文中除尤廉外,涉案公司和个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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