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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通报两起危化品事故:系违法出租、设备管理不善所致

澎湃新闻实习生 张帅 记者 刁凡超
2015-12-16 19:01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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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国家安监总局对11月份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和河北省邯郸市发生的两起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点名通报。

11月27日,黑龙江省鹤岗市旭祥禾友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租用该公司设备进行乙嘧酚工业化试验的安达市胜益化工有限公司3名员工死亡。

公开资料显示,旭祥禾友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主要产品是农药除草剂和敌稗,副产盐酸,公司2007年迁址新建,2011年调试运行,2012年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监总局通报显示,事故发生时,胜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违法租用旭祥禾友化工有限公司设备进行配方试验,生产乙嘧酚。

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乙嘧酚工业化合成试验过程中,因冬季气温低,致使尾气负压系统管道冻堵,尾气吸收系统失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硫醇气体外泄,导致中毒事故发生。

邯郸市龙港化工公司

11月28日,河北省邯郸市龙港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液氨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该公司2#液氨储罐备用进料管线上一加有盲板的法兰(有8条螺栓)在2条螺栓已断裂(事故前已发现)的情况下,同侧第3条螺栓又发生断裂,法兰裂开导致液氨泄漏。

目前两起事故正在调查中,但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违法出租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备设施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等问题。

对此,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危化品生产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切实加强设备管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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